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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第二节
我和龙以夫妻的称号相称了起来,我每天都叫着他老公,他也好似很幸福的喊我老婆。可是我心里很明白,对龙的,不是爱情,也不可能会是爱情。 人类,是很奇妙的感情动物,可以很理智,也会变得很不理智。有的人,你看到的第一眼,就会很明了的知道,那就是你的Mr。Right;而有的人,即使你和他相守到百年,你们也是同床异梦。 不来电就是没感觉,没办法的。谁让人类可以把感情分的那么仔细,不能把感动当成感情,不能把恩情,当成是爱情呢。 我知道,在龙的心底里,是很清楚的,他很明白,我不爱他,可是,他很执着,而他的坚持,我无可厚非的不能抵御,也不能阻止。 他爱我,这与我无关,就如同我爱他,这与他无关一样。 龙的生活圈子很简单,他的朋友称兄道弟的很多,但是能算得上知己的寥寥无几。龙说,我这个人,的确不够精明,但还分的清楚好坏,还看的明白真假。 铭峰就是龙圈子中的一个重要人物。他是龙的干哥哥,他们之间以及家庭都没有生意往来,是远房亲戚。比我们年长七岁,有家室,有事业,而且,也很有才华。 比其龙来,我和这个大哥哥更谈的来,因为,他在做生意之前,是搞乐队的,对音乐有浓厚的兴趣,这种爱好,是无论事隔多少年,无论自己经历过什么,身边发生过什么,都不会消减而只会与日俱增的喜好。 对了,铭峰是继承父辈的家业,做珠宝生意的,在那一行里,很有地位,也很富裕。光是家里的名贵跑车,都有不下五辆。我听龙说,他是这几年开始,才喜欢玩车的。 爱好这个东西,和爱情不同,它不怕多,也怕少。多了不会让人伤心,只会带来更多的乐趣;少了也不会让人感到寂寞,只是没什么特别的动向罢了。 铭峰很欣赏我在音乐放在的成绩,而有共鸣的我们,联系也逐渐频繁了起来。这些,我都没有觉得有什么异样,就连龙都说,我能和他的好朋友走的近起来,都是值得高兴的。 常常我有音乐小规模的音乐弹奏,或者要在酒店里卖艺时,都会在下台后看到铭峰兴高采烈的投来充满活力的目光。 于是,我会走过去,问他:“大老板,不忙吗?来看我弹琴,不怕耽误你的时间吖?” “本来是想随便看看的,可是一看,一听,就被深深的吸引了,被你迷住了,忘记走了” 我咯咯的笑了,他爱开我的玩笑。不过他欣赏音乐,我是知道的。 “我有两张德国巡回展的音乐会的票,想跟你一起去听,这个礼拜四晚上有空吗?” “可以啊,礼拜四我没事” “那好,周四你就在家等我,我开车去接你” “你怎么就知道,我一定会答应你呢?”为什么他在我面前,总是显得很有自信,是不是成功的男人,都是这样的? “你每周打工是五天,而周四不在其中,恰巧的是,一般周四没什么课,而且你会想,门票一定很贵,我能跟你开口,你都不会好拒绝,对吧” “你说话的口吻这么肯定,根本就不像是在问我”我微笑着,没有什么意思,只是觉得,龙人好,就连他身边的朋友,都很好。 “如果我说是刻意的了解过你,调查过你,那你会怎么想?”他也跟我对视微笑着,像是在打着能让人开心起来的哑谜。 “我不会去想,因为我认为不切实际” “不过我倒是很好奇,你为什么总让自己那么辛苦?我很担心,你这双弹琴的手,会不会被摧残的不再秀气,不再灵活?那样的话,就太可惜了” 他说着,并缓缓的低下了头,把目光转移到我的双手上,同时,刚才的那个微笑也荡然无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