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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又见

  后面的星期四、星期五两天,我都不知道我是怎么熬过来的,只觉得时间过的比我费尽脑汁写这篇文章的速度还要慢,算是彻底体会了一把度日如年的滋味。

  “张小道”同学这两天都没有来公司,听说要辞职了,我隐隐觉得有些不安,也许我做的确实有些过了。

  我的女上司开始变的对我视而不见,所有需要我做的工作一律通过电子邮件布置,我们俩象小孩子过家家一样陷入了冷战,我知道她在等待我向她作正式的道歉。

  是的,我度日如年,我掐住秒表倒数着计算时间,我象一只发情的公猫一样夜里躺在床上辗转反侧、此起彼伏、不能入眠。

  我怎么会如此期待?

  这平淡如水的日子……这让我魂牵梦系的女孩……

  星期六出门之前,我煞费苦心的把自己好好鼓捣了一番。浑身上下搓了两次澡,以至于搓的脖子上血迹斑斑,疼痛难忍。用了半罐鞋油把快一个月没有擦过的皮鞋空前绝后的仔细擦了一遍,最后弄的鞋里面都油乎乎的才罢休。定发素、香水、前天晚上熬夜洗干净的毛衣、裤子、昨天下午下班后连跑带跳拿到干洗店打油的皮衣。站在镜子前把头上那堆乱七八糟的头发反反复复的梳过来梳回去,一九分、二八分、三七分、四六分、五五分,直折腾的天昏地暗,日月无光。

  整个过程耗时七十八分钟零六秒。

  机遇只给那些有准备的人,这是谁说的来着?

  下午两点多一点儿,我就已经人模狗样、衣冠楚楚的站在了首体家乐福门口,远远看过去,宛如一个好人。

  周末的家乐福门前人山人海、热闹非凡,人们看上去个个都跟过年的孩子似的兴高采烈、喜气洋洋,提着大包小包的东西走来走去。正门右侧搭着的舞台上,几个诺基亚找来的小妞儿正煞有介事的扭来扭去,下面竟然也呼啦啦的围了数十个无聊的看客,扯直了脖子,象是嗷嗷待哺的群鸭,并不时的爆发出“嘎嘎”的叫好声。台子旁边的音箱里震耳欲聋的播放着陈慧琳的那首《爱情来了》:会不会是爱情来了,为什么总加速心跳……

  时间尚早,我站在路边的花坛旁,望着热闹的人群,无所事事。

  孤单,是一个人的狂欢;狂欢,是一群人的孤单。

  远远的,小雅姗姗而来,笑靥如花、衣着光鲜。路人纷纷侧目,惊为天人,呆立着有之、垂涎着有之、尾随者有之、怪叫者有之、回望身边女友连连摇头叹息者比比皆是。

  一时间,我直觉得血压骤增,头晕目眩,急忙气运丹田,方才稳住阵脚。

  她这风摆杨柳、顾盼神飞的一走,竟是为我而来!

  我忙不迭的在众多路人嫉妒的冒火的注视下迎了上去,身后陈慧琳的《爱情来了》听上去宛如一首气壮山河、澎湃激荡的进行曲:会不会是爱情来了,为什么总加速心跳,每一次看见你微笑,我总是来不及思考……

  嫩,皮肤依然是那么的嫩;大、眼睛依然是那么的大;甜,笑容依然是那么的甜;香,气息依然是那么的香,晕,我依然是那么的晕~~~~~~

  “你来了!”,我默默的咽下数口差点溢出的哈喇子。

  眼前的小雅今天看上去落落大方、神清气爽、生机勃勃、活灵活现、满面春风。

  对视,但不失尴尬。

  “你来了很久了?”,小雅轻启朱唇,犹如飘落的一场和风细雨。

  “没有没有,比你早到一小会儿,你今天看上去……漂亮的……一塌糊涂。”,我不失时机的向小雅献媚。

  “刚到一小会?哼,说谎,你今天嘴上抹了蜜了?”,小雅故做嗔怪状。

  说谎?我心里暗自嘀咕,一头雾水,但嘴上依然没有闲着,“岂敢岂敢,我充其量也就嘴上抹点润滑油而已。”

  “油嘴滑舌!准备带我去哪?别告诉我就在大街上轧马路啊”,小雅一副不依不饶的样子,好象今天是我主动约她出来似的,我本以为她已经策划好了全部计划。

  “哪敢啊?你这金枝玉叶的,要是累出个腰酸背疼来,我岂不是要受到普天下男人的唾……骂!”,我的不卑不亢深刻的表现出一种怜香惜玉、悲天悯人的博大胸怀。

  “不过……”,我顾做神秘状。

  “不过什么?”,小雅好奇的看着我,一双大眼睛忽闪忽闪的。

  “不过,如果我就这样和你走在一起,会不会有什么问题呢?”

  “会有什么问题?”,小雅愈加困惑。

  “这岂不是应了一句老话,叫做鲜花插在了那什么上,我害怕所有看见你的男人会上来扁我呀!”

  “呵呵呵呵,你就贫吧你这讨厌的家伙。”,小雅开心的握起小粉拳,一拳头打在我的胳膊上,夜莺黄鹂般的悦耳笑声腾空而起,久久的盘旋和回荡在北京城的上空……

  “你知道吗?我都已经在家憋了整整两天了!”,小雅撅着嘴,愁云密布,一脸的委屈。“我现在看什么都新鲜,看你也新鲜!”,她忽然就又云开雾散,冲着我做个鬼脸,一副欢天喜地的样子。

  家乐福超市里面,小雅象一只刚从笼子里放出的小家雀儿一样欢快的跑来跑去,大呼小叫的拉着我看着看那,而我则象一只刚刚找到目标的跟屁虫一样围着她转来转去,屁颠屁颠的随声附和着,并且乐此不疲。

  女人对于逛街的爱好就象男人对于美女的爱好一样,永远都精力充沛、兴趣浓厚、忠心耿耿、矢志不移。如果恰好是一个男人在陪着一个美女逛街,你应该可以想象的到,人世间最赏心悦目的事也莫过于此了吧……

  “你看,你看,雅姿又出新系列的唇彩了!”,小雅兴奋的拽着我围在家乐福地下一层的化妆品专柜前,然后就开始叽叽喳喳和促销小姐讨论起新款产品的优劣来,把站在旁边的我听的云山雾罩、不明就里、恍若天书。

  “哎……不买了,太贵了,要四百多块嘞,美宝莲的新款才三百块多块嘞!”,小雅砍价未遂,依依不舌的放下手中的那些瓶瓶罐罐,拉着我向出口走去。

  “你喜欢就买啊,钱不就是用来花的吗?”,我回头看了一眼她放下的雅资“新系列”。

  “不要了,贵那么多,我还不如买别的品牌,把剩下的钱给外面天桥上的那些乞丐呢!”,小雅头也不回的拉着我的胳膊往外走去。

  我无可奈何的被她不由分说的拉着在人堆里钻来钻去,直奔出口,不知道的还以为是我哭着喊着要买什么东西赖着不走呢。

  “我饿了!”,走出家乐福出口,小雅转身停下,冲着我喊道。

  “你想吃什么咱就吃什么去,我的姑奶奶的。”,我嬉皮笑脸的看着她。

  “讨厌,我才不要当你的姑奶奶嘞,旁边不就是KFC吗?就在这吃吧。”,撅嘴,小雅故做生气状的样子妩媚十足、可爱无比,让我心碎。

  “好好好,你说去哪就去哪,姑奶奶,你还真好养活啊。”,我继续跟她调侃。

  “你以为我象你说的那么弱不禁风啊?好啊,还敢叫我姑奶奶!我有那么老吗?尝尝我的铁拳功~~~~~~~”,小雅喋喋不休的一边说,一边又握起了拳头,满脸坏笑的向我挥过来。

  “没天理啊,没人性啊!!”,我佯装害怕,拔腿就跑,小雅在后面笑的花枝乱颤的追了上来,两个人嘻嘻哈哈的推搡着走进家乐福旁边的肯德基店内。

  KFC里,买完吃的东西以后,小雅坚持要AA制,我拗不过她,从好从了。

  “您老连个表现男人大度的机会都不给我”,我们俩找个地方坐定,我接着跟她耍贫。

  “哦!给女人花钱就是大度啊!”,小雅似乎有些不满,“再说了,我现在不喜欢花别人的钱!”

  “哈,那是不是以前就老花别人的钱啊?”,我自做聪明的以为抓住了她话里的破绽。

  小雅忽然停下了,嘴里叼着半截薯条,瞪着我,我一下子意识到我好象说错了什么。

  但也仅仅只是几秒钟的时间,小雅迅速的恢复了先前眉飞色舞的表情,“吃你的吧,猪头,谁象你那么多问题!”,她挥动手里剩下的半截薯条,装做要砸我的样子。

  “错了,错了,我错了!”,我连忙低头做求饶状,“我把手放在《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上发誓,我对着毛主席他老人家发誓,不问了,不问了!”

  小雅被我的话逗的哈哈大笑,得意的冲我挤眉弄眼的。

  “说你是猪头吧,一点都不冤枉你,我刚来的时候你还说你也才到一小会!”,小雅得了便宜继续卖乖。

  “怎么?你什么时候来的?你也早来了?”

  “哼~~~,还想骗我,本小姐什么不知道?”,小雅高抬着漂亮的小下巴颏,一副先知先觉的样子。

  “哎……那某些人还残忍的让我一个人在那孤零零的等半天,跟个电线杆子似的杵在那里!”

  “哈哈,还把自己说的那么可怜,是不是光顾着在那看漂亮小姑娘了!”

  “哪有啊,全世界最漂亮的大美女就坐在我的对面,其他的所谓花花草草在我眼里还不都是空气一团?”,我越来越强烈的感觉到多看周星驰电影的重要性。

  “哼,你不耍贫能死啊,猪头!”,小雅俩手抱着一个大汉堡举在胸前,活象一个可爱的卡通人物。

  “好好,我闭嘴我闭嘴,I SHUT UP!”,我把一根薯条塞在嘴里,拿餐巾纸擦擦手,“对了,小雅,我出去打个电话啊。”

  “干吗还要出去打啊,是不是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嘞?”,小雅半开玩笑半认真的问我。

  “当然不是了,这里面太吵了,我是要跟我们领导打电话。”

  “哦,那好吧,放你5分钟假,去吧!”,小雅晃晃脑袋,很大度的样子。

  “遵命!”,我起身,“你多吃点啊,别喝这可乐,凉的。”

  “知道了,罗嗦!”,小雅抬头看着我。

  我起身朝门口走去,身后传来小雅的声音“五分钟,别迟到啊!”

  “放心吧!”,我回头,招手示意。

  走出KFC的大门,我抬腿朝旁边的家乐福大门跑去,我必须要在五分钟时间内跑到家乐福地下一层把刚才小雅看上的那款雅姿化妆品买回来,时间紧迫,我在人群中一路跌跌撞撞,身后骂声一片,不绝于耳。

  五分钟以后,我在皮衣里揣着那盒化妆品跑回了KFC门口,满头大汗、气喘吁吁。站在门口定定神,推门进入。

  “还算准时哦”,看样子小雅已经吃的差不多了,安静的一个人坐在座位上,“给你们领导打电话还这么紧张啊,满头大汗!”

  “哦……工作上的事情,领导不是太满意,唧唧歪歪了两句。”,我急忙搪塞。

  “男人还是工作重要啊,事业型的男人才是最有魅力的。”,小雅带着怀疑的表情看着我。

  “哈,你真是太了解我了,怪不得别人都说我魅力十足的,看来我还真是……错了错了!我错了,以后再也不贫了!”,我急忙改口,因为小雅已经又握起拳头了。

  和小雅从KFC出来的时候,夜幕已经降临,华灯初上、霓红闪烁,大街上依然人声鼎沸、车流不断、热闹非凡。马路对面的新世纪饭店和腾达大厦在夜空中巍然耸立,摇曳生姿。放眼望去,一片繁华和欣欣向荣的景象。

  我喜欢北京的夜,喜欢看那些在黑乎乎的天空中矗立着高楼大厦,仿佛张牙舞爪的幽灵和魔鬼;喜欢看夜幕下行色匆匆的人群,看舞池里那些疯狂摇动的身躯和喷涌释放的激情;喜欢看酒吧里那些庸懒而放松并且写满欲望的面孔;喜欢看那些因为失意和颓废而醉倒街头放声大哭的男人或女人。本质上,我是个喜欢和适合夜行的动物。

  如果你爱一个人,带他来北京,因为这里是天堂;如果你恨一个人,带他来北京,因为这里是地狱。

  我喜欢北京的夜,喜欢它的妩媚与神秘,喜欢的透彻肺腑、刻骨铭心。

  “现在我们去哪啊?”,小雅在离我几步远的路灯下兴高采烈、热情饱满、古怪精灵、犹如夜的天使。

  “你累不累啊?下午转了那么长时间。”,我走到她的跟前,关切的问她。

  小雅一脸甜蜜和专注的看着我,“我没事,我今天高兴,想再玩会。”

  我想了想,“好吧,今晚八点,就在那边,一个挺不错的酒吧。”,我往前方不远处一指。

  “好啊好啊,我已经快半年没有去过酒吧了”,小雅高兴的在原地转了个圈,“那我们这就去吧”,小雅迫不及待的拉起我的手,朝着今晚八点走去。整个下午,受到小雅快乐心情的感染,我浑身上下都洋溢着一种难以名状的幸福和愉悦感。

  路上,我小心翼翼但又紧紧的握着小雅的手,在心里对自己说,这是夜的手,这是天使的手。

  服务生热情的把我们带进酒吧,时间尚早,酒吧里人还不多,三三两两的扎堆儿围在一起,不时的传出放纵而轻松的开怀大笑。

  灯光迷离、烟雾弥漫,一首老鹰乐队的《加州旅馆》盘旋在酒吧里的空气中。

  我和小雅找了个前边靠近吧台的地方坐了下来。

  “10点开始有乐队演出,坐这看的清楚,听的彻底。”,我一边翻看酒水单,一边跟小雅解释。

  “恩,不错,舒服!”,小雅在高脚椅上转来转去,随手把挎包放在桌子上。从一进门我就发现周围不时的有几双色迷迷的眼睛朝小雅看过来,女孩子真的不适合一个人到这种地方来,除非有什么别的目的。点完酒水以后,我出神的望着小雅的脸,这样想着。

  “干吗,这样色迷迷看着我?”,小雅两手支着下巴,斜着眼睛看我。

  “你难道没有发现这个酒吧里有很多双比我还要色迷迷的眼睛在看着你吗?”,我友好的提示她。

  “有吗?”,小雅茫然的晃着小脑袋四周看了看,转身捶了我一拳,“你以为都象你一样啊。”

  “哎呀!”,我装作痛苦难忍状,捂住胸口,“打就打吧,干吗还要用内功啊!”

  “哈哈哈哈,讨厌!”,小雅又一次开心的乐不可支。

  这时,服务生把酒水端了过来,我端起酒杯,故做绅士状的抿了一小口。

  “好了,小雅,不开玩笑了,说说你吧。”,我放下杯子,一本正经看着她。

  “说我什么?你想听什么?”,小雅侧身把脑袋支在桌子上,一双黑亮的眼睛专注的看着我。

  “恩……随便什么了,比如你的过去的一切,只要是我们认识之前有关于你的事情我都愿意听。”

  “哦”,小雅认真的想了想,狡黠的对我说“你不是说我不给你显示男人大度的机会吗?现在就给你,你先讲你的事情。”

  “你愿意听?”

  “恩,愿意”,小雅用力的点点头,一副很虔诚的洗耳恭听的样子。

  “恩……那好吧,我先开始。”,我清清嗓子,略做思索。

  “我今年27岁,78年的,老家**省**市,高中毕业以后考到了北京上大学,大学毕业以后参加工作……恩……没了。”

  “这就没了?”,小雅俨然极不满意。“你也这叫介绍啊,糊弄人!”

  “那你想听什么?要不还是你问吧”,我从口袋里摸出一根烟,就着桌上的蜡球灯点燃。

  “恩……你现在有女朋友吗?”,她想了一下以后问。

  “俨然没有!”,我语重心长而又斩钉截铁。

  “谈过几个?”

  “一个,大学的时候就分了。”

  “只谈过一个?”,小雅有点不相信。

  “恩,就一个。”,我肯定的说,事实上我也根本没有撒谎,我彻头彻尾,全神贯注的也就谈过那一个女朋友,“我的高中同学,毕业以后她去了四川,我来了北京,大三的时候分手了。”

  “为什么分的手?”

  事实上,我很不愿意再去想起过去的那些事情,因为那是深藏在我内心的一块伤疤。初恋、初恋,曾经包含了我对未来全部憧憬的初恋,对这个世界唯一一点美好想象的初恋,历时四年,无果而终。

  “因为我们不再象恋爱的时候那样喜欢对方了,再呆在一起就觉得是种负担,所以分开了。”

  “谁提出的分手?”

  “我”

  “谁先不喜欢对方?”

  “我”

  “为什么?”,小雅一副打破沙锅问到底的样子。

  我正在考虑怎么回答的时候,她的手机响了,显示屏上彩灯闪烁,还不时的传出一只小狗的汪汪声。

  小雅拿起电话,看了看号码,皱着眉头,牙齿紧紧的咬住了下嘴唇,沉思了几秒钟之后,转身,“一个朋友,我出去接个电话。”

  “去吧,没关系。”,我注视着她穿过狭长的通道,向大门走去,仰头吐了一个大大的烟圈。

  直觉告诉我,打来电话的肯定是一男的。

  十几分钟以后,小雅从外面回来了,耷拉着个苦瓜脸,霜打了的茄子一样无精打采。好象刚才出去一趟遭了抢劫似的。我问她怎么了,她也不回答,支支呜呜了半天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坐那以后就开始变的心不在焉,时而目光呆滞,时而面如死灰,再加上她那倾泻而下的一头长发盖上了半个脸,乍一看上去,还以为旁边坐着个女鬼。霎时间搞的我心烦意乱、索然无味。

  妈的,我最烦的就是女人这种装腔作势的臭脾气,三棍子打不出一个响屁来。跟你饶来饶去,让你想着想那。有什么难言之隐,充其量说出来一洗了之不就完了?

  在这个世界上,我实在忍不住又要比比(比比:约等于臭贫的意思)一会儿了,请各位暂时忍耐一下,我想说的是,在这个世界上,我最不能忍受和最为恶心的一件事就是,当你满腔热情,充满期待的想从一个女人那里知道一个答案的时候,她在根本不考虑你感受的情况下,不紧不慢的对你说出:你猜!这两个能把男人折磨至死的中国汉字。

  我捉耳挠腮的在座位上七上八下,原本兴趣昂然的一点艺术情调连同真个下午的兴奋劲儿转眼之间被扯散的支离破碎,并且很快的消失的无影无踪。

  “回去吧”,我咕咚咕咚一气儿喝完剩下的啤酒,放下瓶子,不由分说的拉着小雅的胳膊,头也不回的向外走去,小雅服服帖贴的,老老实实的跟在后面,象一只被驯服的听话的宠物。

  回去的出租车里,我与小雅在后排比邻而坐,却都一言不发,形同路人。小雅正襟危坐、双手抱膝、若有所思,做淑女状;而我则铁青着脸,烦躁不安、胡思乱想、浮想联翩。车窗外夜色中的人与物一闪而过,好似纷纷正在赶赴一场不知名的盛宴和狂欢,而我则逆向狂奔,犹如孤魂野鬼般游荡在北京冰冷的公路上,游荡在冷眼旁观的大街小巷里,犹如驰向寂寞、驰向失落、驰向绝望、在浓浓的夜色中驰向不可逆转、无法自拔的深渊。

  我知道,这一切都是因为我醋意大发,小雅接电话前后的判若两人让我焚心似火,我好象突然才意识到原来还有别人可以对坐在我身边这个天使一样的女孩子加以影响和左右,可以让她开心,让她失落,让她开口或,让她闭嘴。

  我不禁觉得自己有些可笑,我算什么?我这是怎么了,我不过是在最初的时候出于某种不可告人的目的而歪打正着的扮演了一个英雄救美的角色而已,小雅也许只是出于感谢的目的而强作笑颜的陪伴和抚慰了一下我寂寞和荒凉的心而已。她整个下午的开心和乐不思蜀也不过是因为象她说的那样在家憋闷了两天而已,她这么放心的和我呆在一起也不过是因为我至少表面上看上去还不是一个欲火焚身、饥不择食,见了漂亮女孩子就走不动路,瞅个机会就要把女孩子骗上床的催花辣手而已……而已……

  自做多情是世界上最可耻的事情,再一次严重的鄙视和唾骂自己。

  你以为你是什么?我在心里苦笑了一下,对自己说。你不过是一个心胸狭窄、自私龌龊、无所事事、不求上进,给点阳光就灿烂,给点颜色就开染坊的市井小人和好色之徒而已……而已……

  “今夜的寒风将我心撕碎,苍茫的脚步我不醉不归,朦胧的细雨有朦胧的美,酒再来一杯。”伍伯的那首《痛哭的人》旋律优美、歌词动人,我每次在和那帮狐朋狗友去歌厅腐败的时候都必然会抱着麦克风深情演绎一下这首曲子。看来,世间万物皆有来去,皆有原由,皆有先兆。

  周末的交大南门外灯火辉煌、人声鼎沸,一队队、一簇簇交大学子,我的师弟师妹们往来穿梭,其乐融融;一队队,一组组男男女女或驻足、或交流、或拥抱、或欢笑、或沉默。新建成的交大嘉圆小区在夜色中显得幽暗、神秘、冷漠、深奥,万家灯火星罗棋布,点缀其间,但它却拒绝热情、拒绝陌生、紧闭心门,拒绝与凡人搭讪。那里面的某一片天地就是属于小雅的,她也是其中的一员。

  下车后,小雅安静的站着。我拉开皮衣衣链,取出已经揣了半天的“新款”,塞到她手里。她抬头,脸上写满吃惊和意外,别的我没看出还有什么,不过,没有拒绝。

  我极力的想使自己看上去显得轻松和无所谓一些,这的确不是一件随便说说就能做到的事情。我知道,就这个目的而言,我当时的表现一定很拙劣。但我当时还是有板有眼的掩饰和伪装着。

  “你怎么了,这么不开心?”,这个家伙明知故问,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

  “没事,明天还有好多事情要做,再说……你也有你自己的事儿,身体也还没恢复,早点回家休息吧。”,我言不由衷的说着这样的话,眼睛看着别处,心乱如麻。

  “哦……对不起……”,小雅低下头,雅姿捏在手里。

  我看着她,等着她,以为她会继续开口说些什么,可是,没有,她残忍的低着头,继续沉默着,我只好傻子般的呵呵了两声。

  “呵呵,说什么呢,有什么可对不起的,又不是因为你,是我想回去的。”,我可怜的自尊,我违心的表达,仿佛我鼻子下面那两片肉是别人的,不听我的使唤。

  “好了,回去了,我到马路对面打车。”,我拍拍她的肩膀,稍作停顿,转身义无返顾的走开。

  马路对面,她还没有走,一个人孤零零的站在流动的人群中,朝着我这个方向看过来,我隔着马路注视她,注视别处,再注视她,再注视别处,竟然有些不舍。

  她举起手中的挎包对着我晃了晃,嘴里似乎还说了句什么,我低头,俯身钻进一辆出租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