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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分别当前,两种结局
女声话音刚落,蓝光在死神的身后扩大,最后像一球潇洒的烟花般绽放,火舌重新汇聚,组合成一个高佻美女的身影。 死神闻声,借步移开,圣洁而美丽的女神便出现在路西弗的眼前。 只是半天没见,却仿如隔世。 半天之前,他是待罪的天使,她是半神的凡人。 现在,他是没有灵力的不死人,她是神圣不可侵犯的爱美神。 她的永恒形象,对他来说,是这么的熟悉和亲切,爱了千万年,在这将要分别的时刻,却是那么遥不可及,这么近,那么远。 他的软弱无力,对她来说,虽然心疼,但更多的是欣慰和欣赏,因为他是如此勇敢,执意承担。 维纳斯跪坐在路西弗的旁边,她身上的荣光照上了他的脸,她伸手过去,可是,手却只能停在半空。 他没有了灵力,不能承受她的荣光,不能被她触碰。 “小靓,想不到我们走了那么远的路,却还有这样的距离,你确定你找对人了?”路西弗说话有气无力,面上表情似笑非笑。 “傻小子,你做得很好,真的,我以你为荣。”维纳斯流着眼泪,话说得很轻,很轻。 路西弗闻言,深深吸了一口气,一张俊脸换上释然的微笑。 “也好,起码有很长的时间不用吃你的棱角了,嘿嘿。”这小子!真是死性不改。 “可恶!这个时候还要气我吗?”小靓果然破涕为笑,注定逃不出小路的五指山了。 “不气!不气!我唱首歌给你听,好不好?”天啊!路天王绝对是语不惊人死不休! 爱美神立刻收回停在半空的手,放在狂跳的胸口上,心想:由他吧!由他吧!爱他,就是要义无反顾的,不是吗?然后,她“好……”了一小声,点头一小下,闭上一双美目——她,豁出去了! 可惜,死神不是路天王的爱人,没有这么宽容的精神,立时举起斗篷抗议:“不要!时候到了,要走了!想唱歌就唱给那些吸血鬼听吧!别虐待本帅神的耳朵……” 听见“帅神”二字,爱美神只很厚道地“噗嗤”一笑,但路天王却直接了当,道:“你还帅神?怎么从不见你露脸呀?还好意思说……” “我不露脸,是怕你会自卑,可是为你好的!别闹了,走吧。”死神不等小路反驳,已经非常敏捷地把他盖在斗篷之下了。 “死神大哥,请等等!”维纳斯也不慢,在死神施法之前,一手拽住斗篷的一角。 *********************** 结局一:话别,等于再见。 *********女主 揭开死神的斗篷,再看见你的脸时,我发现,彼此的眼中,都多了一抹泪水。 刚才你已经没力气了,还努力地笑闹著,是怕我难过吧? “你听着,不管结果如何,我会等你!”既然不能留在你的身边,我只能给你我的承诺。 “小靓,我一定做得到的!我一定会回来的!” 小子,你一定做得到的!你一定会回来的!我知道! 死神的斗篷再次覆盖在你俊美的面容上,你终于在我眼前消失;然而,和上次一样,你仍然充满在我的心里。 我等你!就像之前的七千年那样等你,义无反顾地等你。 你那没有唱完的歌,就由我代你唱吧,以后每个晨曦。每次日落,我都会为你而唱: “Amazing Grace,how sweet the sound, That saved a wretch like me…… I once was lost but now am found, Was blind,but now,I see. T'was Grace that taught…… my heart to fear. And Grace,my fears relieved. How precious did that Grace appear…… the hour I first believed……“ (那天晚上,迷宫城的居民,都听到一阵从郊区传来,随风轻转的歌声,温婉动人,清亮灵秀,如一股无穷无尽的暖流,洗涤灵魂,去惑忘忧…… 那天之后,人间流传著这样的话:魔鬼的被捆绑了!此后人间再没有魔鬼,到他再被释放的那天,末日就会来临……) ********************** 结局二:天地相随 *******男主 当死神的斗篷覆盖在我脸上时,我的鼻子里充斥著他的气息;这家伙真该用用洗衣机这伟大发明了…… 当死神的斗篷离开我的脸上时,我才深切感受到清新空气的重要;重见天日的感觉真好啊!小靓,你不愧是救赎我的人……呜呜…… 别以为我哭了,是因为那阵“废气”(好吧,我承认,还是有那么一点点关系的……),只是我知道,我又要丢下你,去做我必须要做的事情了。 你这傻女人,怎么这样傻,总是由著我的任性,从无怨言? 最厉害的是,你竟然拉住死神老哥的斗篷,就这般云淡风轻的抛他一句:“我跟他一起去。” 看见老哥的斗篷几乎当场倒塌,就知道你说的每一个字,对他是多么的震撼! 爱美神与魔鬼走在一起,已经是宇宙奇闻了,现在你还要混到吸血鬼堆里去,像老哥这种戆直的天神,不当场魂飞魄散,算是挺得住了。 傻小靓,你知道吸血鬼是什么东西吗? 唔唔唔,小靓你干什么? 竟然趁老哥吓呆了当儿,拉了他的斗篷一角来堵住我的嘴? “别吵!你休想又丢下我。”呃……,突然发觉,你还挺凶的…… 或许,你跟老哥说的话是对的吧:“死神大哥,我跟路西弗有永生之约,我们结合为一,我即是他,他即是我,他去,我也去。” 至此,我无语,只有泪,感激的泪,感动的泪。 于是,我安静地看着你,看着你把满身的灵力,收到手中的一根银色短发里,看着你把短发交给老哥,要他转交父亲保管,直到你和我一起回去见他的时候,看着你变得和我一样疲累,倒在我的怀里。 你这一倒,我们的距离立刻就消失了。 我想,或许,你是对的。 小靓,我舍不得你受苦,但又舍不得离你而去,心里很茅盾。 我想,我应该尊重你的选择,或许,你是对的。 可笑吧?七千了前,为了抵抗自由选择权,我离开了你,伤害了你;现在,我懂得尊重你的选择了,才可以跟你在一起。 你知道吗?牵著你的手,听着你唱的歌,心里最踏实,就算是地狱,也会变成仙境; 就这么说定了!我们用最绝美的歌声,把地狱变成仙境吧! “Amazing Grace,how sweet the sound, That saved a wretch like me…… I once was lost but now am found, Was blind,but now,I see. T'was Grace that taught…… my heart to fear. And Grace,my fears relieved. How precious did that Grace appear…… the hour I first believed……“ (那天晚上,迷宫城的居民,都听到一阵从郊区传来,随风轻转的歌声,时而温婉动人,清亮灵秀,如一股无穷无尽的暖流,洗涤灵魂,去惑忘忧,时而鬼哭狼嚎,刺耳欲聋,使人头疼欲裂,生不如死;偏偏这两种不答调的声音,却是互相呼应,合作无间,结合为一…… 那天之后,人间流传著这样的话:魔鬼的被捆绑了!此后人间再没有魔鬼,到他再被释放的那天,末日就会来临……) **************************** 如果明天魔鬼就要被释放,末日就要来临了,你,准备好了吗? (末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