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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我的迷乱又一次过去了。这真的是很奇怪也很遗憾的事,对他是,对我也是。我曾想给他也给自己机会,然而总是不行。有时是因为我的清醒,有时则因为他的冷静。

  我不想在醉中把自己轻易放逐,他也不愿要一个犯混地找上门来的女人。

  他起来开了灯。灯光很刺眼,我禁不住皱了皱眉闭上眼。

  水哗哗地流着,他洗着什么。很快,一条湿毛巾拍在我的额上。

  我不发烧!我想把它扔开,他按住了我的手,开始给我洗脸。

  毛巾上好像打了些香皂,我闻到了很冲的香味。他在我的眉毛上,眼皮上,脸颊上,甚至嘴巴上都用力地擦,把我的脸都快揉变形了。

  “干什么?!”我揪住了毛巾。

  他把毛巾夺过去,洗净了又过来给我擦了一遍。“好了,你走吧。”

  我来这儿的时候给自己制造了一身的风尘味儿,现在,他想让我走得像是个良家妇女。

  拿起了我的包,穿过扣子满眼的店面,门打开后,清冽的空气灌了进来。

  我站住了。他该说点什么的,就这样放我走吗?

  “下次,你就不会全身而退了。”他果然从我背后放出话来,“需要时给我电话。”

  我不知道你的电话,往哪儿打啊?110?120?119?呸!我够倒霉的了,你还是别吓唬我吧。

  摸着黑来,又摸着黑走,在夜间行动。我和他就这样见不得光吗?

  巷子口停着辆出租车,我招了招手,半天没动静。司机睡着了吗?

  走过去想叫他一声,没走到跟前儿,人出来了:“你找别的车吧,我车有毛病了。”

  你人才有毛病呢!车坏了不想办法修,停这儿过夜呢?

  算了,再找一辆吧,街上车多了去了。

  我哪儿也不去,我就回家。

  取钥匙开门,包里怎么有一张硬硬的卡片?逗扣年华会员卡,凭卡购物七折优惠,电话……

  哦,这就是他说的电话了。卡上没落他的大名,我仍旧不知道自己不久前投怀送抱的是哪一位。

  天亮了,家里的灯也亮着。我离开的时候灯没关,我回来的时候也不关,就让它亮着吧。我要让它一直亮到今天过去,让它帮我记着这个日子。

  曙光没回来,那我就等着吧,他应该记着的,也许他只是太忙了。昨晚也许他在紧急处理自己手头的事,想今天赶回来吧。

  我不想总是坐着,既是纪念日,就先看看纪念品。

  拉开储藏室的门,找到一个用心收藏着的袋子,把东西全部倒在地上。八双平底拖鞋,都是我的。

  结婚八年,平均一年一双。虽然不是每年买一双,但却全是曙光给我买的,每双拖鞋都有一个故事。

  我是个女人,是个爱美的女人,高跟鞋可以让女人多几分仪态,所以它们也是我的爱。我甚至能穿高跟鞋逛街!每当林菲大叫着说我厉害的时候,我总是谦虚地告诉她:基本功,基本功。

  但非常失败的是,我好不容易缠上曙光一起逛街的时候,穿高跟鞋的种种不适和痛苦经常会突发其来,让我忍无可忍,难受得惨状倍出。

  于是,曙光总是迅速找个地方安顿我坐好,然后跑着去为我买舒适些的鞋子。

  为了保证不返工,他无一例外买的都是平底拖鞋,甚至,有一次买的还是孕妇专用的底子超软的那种。我乐晕了要!

  要舒服不要风度。为了解放我可怜的受气的脚,我总是当即换上笨笨拙拙的拖鞋,由曙光提着我玲珑的高跟鞋陪我继续逛街。

  有了第一次,第二次再上街的时候,我依旧会穿高跟鞋,因为,好看。每当曙光有了异议,我总是拉下脸来说不去了不去了,嫌我麻烦我就不去了。他总是哄着我,去吧去吧,大不了就是一双拖鞋的事儿嘛,俺媳妇好打发。

  于是一次一次的,鞋子就攒了下来,攒了这么多。

  我喜欢我的这些鞋子,我珍爱它们。

  把它们穿回家以后,我全部刷洗干净收藏起来。我自己在家里穿的,全是我买给自己的。曙光有时看我买了新的拖鞋回来总是说,我不是给你买过那么多吗,你怎么不穿啊?

  我说我不舍得,也舍不得。他就大笑着说你怎么非得说两个词儿啊,它们的意思不都一样吗?

  我说它们的意思是没太大区别,但两个词儿全说出来了我的意思才算表达清楚了。

  我珍藏着这些鞋子,珍藏曙光对我一点一滴的爱。

  太阳正高,光线正好,屋子里面正清爽明朗。

  站在一大堆鞋子中间,我一双双穿上,又一双双脱下。

  穿上这些鞋子的时候,我清楚地记起当时曙光买它们回来时的样子。

  这双缀满亮片的黑色鞋子,是我坐在文新巷的香香米皮店等着他买来的。他大大方方地蹲下为我穿上:“你的脚白,穿这个显得更白。”边上有吃东西的小情侣看到了吃吃地笑,曙光给人龇了龇牙挤了挤眼。

  这双两根带子交叉的鞋子是我坐在海天商贸城四楼电梯口的长椅上看着他拎过来的。“式样简洁吧?”他递给我看。

  这双孕妇专用拖鞋,他给我穿的时候悄悄说:“别吃得太胖了以后,万一把底子压扁了人会以为你也怀孕了呢。”

  ……

  这么多年过去了,那些有关爱的往事依然清晰,历历在目,只是,我眼前只看得到这些爱的物证,爱的演绎者,我却看不到了。中午了,曙光还是没有回来。

  把那些鞋子收拾了起来,把抱有希望的心也收拾了起来。我饿极了,必须吃点东西了。

  昨天中午吃过饭到现在,整整一天了,我什么东西也没吃。我无意中挑战了自己的生理极限。

  民以食为天,老话了。我本以为曙光会是我的天,但现在看来,饥饿比他对我的杀伤力更大,我再不吃饭的话就会倒下。

  打开冰箱,前几天买的东西又吃得差不多了,只剩下速冻饺子和饮料了,橱柜里还有一些速食面之类的东西,看着没有一点儿胃口。曙光不回来,我的日子过得就不像个日子。

  饿得心慌,也许等不到把冻饺煮熟,我就真的休克了,到时候不知道我来不来得及打110、120或是119?人命关天的事,也是十万火急的事嘛。

  我打那个干什么,闹不好警察兄弟得逮我一顿好训呢,不就是想好好地,快快地吃上一顿饭吗,打电话叫人送来就是了。

  找找看,我好像有一张订餐卡,是小区附近一家新开业饭店的,那天我赶着上班的时候他们的服务员在门口拦着给我的。对了,那天我攥了一路,到机关就压玻璃板底下了。

  怎么办呢?真是越急越不出汗!哦,这不还有一张卡吗,披头芬的卡。也行啊,让他给我送些过来。

  电话打通了,响了一声就被接起,让我考虑他来合不合适的时间也没有。

  如果他晚接哪怕一秒,我就把电话放下了,我可以叫林菲的。

  这也许就是一种宿命,我总是想和他说再见,不再见面的再见,可是我们,又总在再一次相见地再见。

  “要我做什么?”听他那边有若隐若现的嘈杂声,不知道他在什么地方。

  “给我带些吃的过来,要快。”我交代着。

  我刚把话说完他就挂断了,他甚至没问我在哪儿。

  我饿坏了,饿得把盆子筷子拿到餐桌上的时候,嘴和手都在抖。我不会是得了那个什么“饥饱痨”吧?可是听妈妈说,那是刚生过孩子的女人在坐月子期间吃饭不及时饿过了劲儿才得的病。当时我听她一说还笑得不行,夸张地学着嘴和手同时抖的样子,害得妈妈敲了我一筷子。

  这奇怪的症状怎么就出现在我身上了呢?我只是太饿了太饿了!

  没等我想明白,就听到了敲门声。披头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