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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卷我需要很久的时间来将你忘记第一章
QQ说明: 也许是因为已经忘记苦涩! 也许是因为我的心情比这更苦涩! 我找不到别的方法来忘记你! 如果美酒可以帮助我将你忘记,那么我愿意像毛爷爷那样被浸泡在酒里,永远不再醒来! 1.14日,是星期日。 我从昨天晚上睡到了第二天的下午三点,阿骚不在家,估计和他的女朋友珊珊风流快活去了,这小子一到周末就不见人影,经常和珊珊搞些二人野外宿营什么的的,这样的活动每个月都进行那么几次。 有些时候我比较鄙视阿骚,连这么老的娘们也要,珊珊人长的不怎么样,一米七的身高,穿点高跟鞋跟阿骚差不多高的,但是也比较胖,我估计不下一百三十斤的。有些时候我想他们俩肉搏起来的时候那场面一定很壮观,阿骚超级生猛,虽然只有一米七五,可是是我们部门篮球队铁打的主力中锋,哥们打篮球的时候,内线常常人仰马翻,搞得很多次对方都想跟我们打架,阿骚这哥们绝对是罪魁祸首,加上是湖南人,也不怕事,真有两次干了起来。 我躺在床上不愿起床,我不想动,肚子里咕咕叫个不停,可是我不想下去。 我想象着,阿骚这会儿应该正在哪个野外和那个娘们一起,不知道又要压坏多少花花草草,然后想自己,要是昨天和夏薇能亲热一番该多好,很久没有碰女人了哦,可是她不愿意,我宁愿去找鸡,我不愿意同一个不想和我亲热的人做爱! 梁列文发来短信:兄弟,在广西正骚着呢? 我只想破口大骂,要是梁列文此时正在我的身边,我能拿两块板砖直接将他拍死。 “我死了,回北京了!”我回过去短信。 “死人也能发短信啊,看样子还没断气啊?”他又回过来。 我不回短信了,看着天花板发呆,外面阳光明媚,很少有风,看着下面小院子呢的那些老头老太在下面坐着,无忧无虑的散着步,聊着天,我不知道是该羡慕他们抑或是同情,对他们来说生命已经快走到了尽头了,说不定某一天的早晨便不再醒来,但是他们很少有担忧似的,我每天只少看见这帮老头头老太太们两次,八点过十分的时候去上班的时候看见一次,下班的时候又看见一次。 五点的时候,梁列文打过来电话。 我按了接听键,不说话。 “彭钺?”他说。 我不回答,沉默。 “你回北京了啊?这么快!” 我说:“是的!” 我的话冷冰冰的,没有多少气力,我想这跟我几天没吃什么东西了有关吧。 “我来你那边,晚上我俩一块吃饭!”他说。 我说:“好!” 晚上六点多,我俩在我的楼下见面,出了外面直通大街的小道,路上不时有车来来往往,加上小道本来就不宽,所以很是拥堵,我慢慢走着,梁列看着我,不说话。 有几辆车在我身后不停地鸣喇叭,可是我懒得让开他们,我仍然在前面慢慢地走,一个开着现代的司机气呼呼的,不停地按,我气得不行,回过头去,怒目以对,真有种从路边捡块砖头砸他两下的冲动,可是还是没有。司机钻打开门,对我吼道:“你丫有病啊!” 我向他冲了过去:“你丫才有病啦!” 司机是个小胖子,跟我差不多高,我最讨厌的骂人估计就是这句,这句估计是在北京最常见的骂人的话了,一定程度上我想是北京的文化了吧。 梁列文拉住了我,挡在了我的前面,对司机吼道:“你他妈想死啊,说着就走上前去,给了司机一拳!” 梁列文是个西北人,一米七五左右,人长得五大三粗的,皮肤比较黑,加上面比较凶恶,那司机显然没想到这一点,这时车里的副驾驶的女子赶紧出来,拉住了司机,司机进去车里了,再也没有按喇叭。 在清华南门外面天桥南侧靠东的福都火锅店里,我对服务员说,先来瓶二锅头吧,别的问他,我指着梁列说。 两个人要了个小的火锅,我傻坐着,眼神呆滞,不想说话。 “我劝告过你的哦,叫你不要去的!”梁列文说。 我还是不说话。 “你去了能怎么样呢,你应该知道结果,其实不会相差太远!” “你个骚货,你给我闭嘴吧!”我说。 “我丫就不闭嘴,你怎么的!”梁列文也生气了。 我不说话了,还真有点怕他的意思了,刚才真没有想他梁列文会是这么凶悍,我俩关系铁的很,但是帮我打架还是第一次呢。 我喝了一大口酒,使劲地咽了下去,那股烧劲堵在我的嗓子眼,很难受。 其实我很少喝酒,也不能喝酒,身体不是很强壮,所以抵抗能力总是很弱,记得刚到公司那会儿,策划部组织部门酒会,那时候天不怕地不怕的,就三瓶啤酒的量,结果到处找人干,后来同事们还笑话我,因为那天我是第一个被放倒的,虽然那天整个部门好几十号人倒了一小半,但这第一个吗确实没有什么面子,后来听说在厕所里吐的不行,还是跟我一同进公司的哥们陈云重将我送回家,那哥们是中国政法大学毕业,在大学学的法学呢。 搞笑的事情还很多,送我回去的时候我晕晕呼呼的,结果在车上又吐了,吐得那辆出租车一遍狼藉,那时候我还住广安门,结果司机叫来接我上楼的小五和另外几个朋友帮着洗车,他们不得不从六楼提水下去,来回了好几趟才算把车洗干净,完了还得把烂醉如泥的我给扛上六楼。洗干净了车才走,而陈云重接着坐他的车,但到半路上也吐了,陈云重晕乎乎的,司机拿他也没有什么办法,后来他跟我提这事,我还笑得不行,想了想,觉得那天的那个司机实在是太倒霉了吧。 而我呢当天晚上又吐了五六次,结果最后一次是直接在马桶上睡着,直到第二天天亮。 梁列文陪着我喝,我喝一口,他喝一口。 “你不知道的,我这么多年,很少喜欢过女生的,即使是喜欢,我也没有去追求,只有夏薇,我是真正喜欢上了她的!”我说。 “我知道的,你个骚货大学四年就没泡个妞,所以骚这么一回也实在是挺难得啊!”梁列文说。 喝到二两的时候我的眼光已经迷离,连梁列文的面孔也有点不那么清晰了。 已经不怎么多喝酒,更别说白酒了,那种苦涩的酒啊,要付出多么大的勇气才能够将你咽下去? 十点半的时候,我俩已经各自喝了半斤多,一瓶二锅头喝完每个人还另外要了个小二,干了最后一杯,然后离开。 我不知道现在的酒量已经如此厉害,记得不久前,我是不能沾白酒的,我闻着那种味道就想吐出来,可是,今天只少快喝了半斤了吧,走出火锅店的时候,晚风吹来,我稍稍一瑟缩,然后这时我突然间就想起几句话来: 也许是因为已经忘记苦涩! 也许是因为我的心情比这更苦涩! 我找不到别的方法来忘记你! 如果美酒可以帮助我将你忘记,那么我愿意像毛爷爷那样被浸泡在酒里,永远不再醒来! 出门,沿着马路向东,不经意地看向清华东门的方向,半个多月前,在那里,我第一次看见她,然后短短的时间里就发生了这么多的故事,半个月后,我的心境已经完全不一样了。人生到现在,第一次整个心被伤心填满。 我的身体一遍清凉,有丝丝的冷风,钻入我的脖子里,我轻轻地拉了一下我的围脖,我的意识慢慢清醒,我知道,如果要忘记她,我要花很长很长的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