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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的诱惑
《圣经》里说上帝造万物时把人在最后才造出来,而上帝之所以要造人是想让按照他自己造出来的男人去管理世间的万事万物。这足以说明上帝是个自私的男人,而这个自私的男人又为自己的傀儡亚当造出了一个女人夏娃。在夏娃还没造出来之前亚当是完全属于上帝的,但夏娃造出来以后,亚当就变了,他不再完全受上帝的控制,他爱上了夏娃,偷吃了禁果。一个女人改变了他的一生,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女人对于男人是怎样的重要。女人的诱惑男人是永远也无法抗拒的。在男人心目中,完美的女人就是他心中的上帝。阿争就把王端当成了他心中的女神,我告诉他王端很有可能不爱他,可他却说有信心让王端爱上他。对于阿争的信心我是一无所知的,我不知道他哪来的那么大的信心,我猜想可能是他的美丽的臭脚在下面强力的支持他吧。 我有预感阿争和王端的结局肯定是以悲剧而结尾的,事实上单恋的结果往往都是那样收场的,对于阿争的单恋也是奏效的。而拿我N年前的单恋来说也确实是这样的。我记得当时我上初中,正迷恋武侠小说,连做梦都是和武侠有关的,在梦里我像段誉一样幸运,既练成了绝世武功又得到了如天仙般的王语嫣。我彻头彻尾的爱上了王语嫣,而就在我们班上有一个女孩很像王语嫣,她非常温柔漂亮,说话的声音像《梁祝》里的歌一样好听,我觉得我应该像段誉一样死缠烂打的去追她,于是我亲手操刀写出了我的第一封情书。我写的情书是这样的:如果你是温柔可人的王语嫣,我愿是呆头呆脑的段誉;如果你是聪明机智的黄蓉,我愿是一往情深的郭靖;如果你是美若天仙的小龙女,我愿是年少轻狂的杨过;如果你是活泼开朗的赵敏,我愿是一身正气的张无忌;如果你是你,我愿是你身上普普通通的一件大衣,请你买下我吧,我会合你身的。我写完情书后,觉得自己很伟大,居然能写出这样惊天地泣鬼神的东西来。可她的回信却也真让我惊动得差点哭泣了,她的回信只有一句话,她说,我已经有很多衣服了,不需要再买新的。我把这句话翻来覆 去的看了又看,可怎么也找不出它还有其它意思。我觉得我应该去买件新衣服了,因为我已经很久没买新衣服了,而我的那件T恤也早已成了渔网。第二天我买了件麻衣穿上,颓废了好几个纯真的夜晚。 想到这些,我觉得我有必要为阿争准备一件麻衣了,毕竟他的心也快要死了。阿争的心什么时候死我不知道,但阿争那独特的脚气什么时候会死我是知道的。有一段时间阿争经常一下班就用热水泡脚还在洗脚盆里放进一些黑色的颗粒,而每当阿争的脚从盆里出来的时候都不禁让我想起周星星主演的电影《济公》里黄秋生的那张脸,虽说还不至于吓死人,但脑细胞绝对会被吓死一箩筐。我从不吝啬我的脑细胞,所以我问阿争那黑色的东东是什么,阿争说那是美国最新发明的专治脚气的‘气必杀’,泡一个月后脚气就将彻底死亡。我不太关注医药学,因为我怕抢了哈维的饭碗,所以我对新近冒出来的药品一无所知。但我是学过化学的,我知道二氧化锰有杀毒的功效,而二氧化锰也是黑色的,于是我怀疑这是阿争从学校里偷出来的二氧化锰。当然啦,我只是想像力过于丰富想到这些而已,但我并不能证明阿争同志是小偷。如果在文革时期偷东西那可是件大案子,孰不知王小波小说里那个王二就是因为小时候偷过邻居家的东西而遭受到严刑拷打的,而且还要写交待材料,只不过王二比较愚蠢把偷情的事也抖了出来,才被改造了那么多年。所以说偷东西之前就要想清楚被抓后的应对措施,没有当场抓到的事情一定不要交待,要不然可就罪加一等永无出头之日了。不过偷东西还是有危险的,所以最好不要偷东西。要偷就偷情,现在时代进步了,人们开放了,偷情也不是罪过了,不偷情的跟不上时代潮流,反而被人笑话。不过要还是文革时期的话,肯定有百分之九十的成年人要拉去改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