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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她又因为我,受伤害了,她对我很重要
(以下还是以安宇默为第一人称来写:) “哎哎哎,你们要干吗?你们不许进去!”从外面传来了林琳她家保镖的声音,阿布他们来了。夏钰,你一定不会有事的。 “林琳,你不是不说吗?那我们可搜了。”我笑了笑,转身出去了。 “阿布、警官,你们来了。搜!”我一声令下,所有警察都展开了搜索。 “你们要干什么!你们知道这是哪吗!你们不怕我把你们关起来吗!”我哼着笑了一声。我笑她的天真,也不想想,亭柳市谁最大! “林琳,你记着,我不许你动夏钰。否则,我就把你们赶出亭柳!我说到做到!”她似乎被我吓到了,一声不吭,因为我从来不说没有把握的话,这一点,她是知道的。 我也去找了,因为我不想让她再受一丁点的伤害……不想欠她……才第一天,我就欠了她很多很多…… 我来到了花园,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是来了。总觉得,夏钰那个路痴就在这里。 “你们在干什么!”夏钰,不是你,被打的绝对不是你!我冲了过去。三下五除二,就把她们几个揍人的打在了地下,回头一看。惊愕!被打的居然真的是小雅! “小雅,你有没有怎么样?小雅?”我轻轻地拍拍她,因为她已经昏过去了,她似乎伤得很重。我心疼地看着她,脸上都已经浮肿了,这几个女人怎么这么狠毒! “你们为什么要这么做!”我狠狠地说。 “阿默学长……”嗬,原来还是因为我……又是因为我,让她再一次受到了伤害…… “安会长!”我回头一看,是警官们。他们对我敬了一个礼,那是他们一向的习惯。 我摇摇头,“罢了,把她们带走。” 我抱着小雅,漠漠的回到了客厅,林琳已经吓地脸色惨白。阿布也被吓了,他是被小雅吓的,他没有想到林琳她们会把小雅打的那么惨!我更加恨!恨不得把她们全都赶出亭柳,我不要在我的管辖境界内,发生这种事情。 “林琳!!!!!!!你给解释清楚!”我突然对她大叫道,让她更加慌忙了。 “我……我……她……她们……她们……我……”她吱吱唔唔的不知道在说些什么。哼,她是不知道,还是不说?!! “哼。”我冷笑一声,“不说是吧,好。” 我掏出手机,刚想打电话给小柔,林琳就扑上来了,把我的手机抢走,哭着说:“默,我真的……真的……不知道,夏钰……会……会被……被她们打成……打成这样啊……我……我真的……不知道……我不知道……不知道……”她一直摇头,说“不知道” “哼,你不知道?难道人不是你带走的?那为什么会在你家里找到!”我怒气冲冲的吼她。但我立刻心软了,我从来没有看她这么伤心,哭得这么……我在想什么!心软了?小雅怎么办? “她们……昨天找我说……阿布……被她抢去了……叫……叫我替……替她们报仇……然后我说……我说……说她是……是……是‘狐狸精’,谁……谁都勾引……然后……我们……我们就制定了……一个……一个计划,趁……趁你……你不在的时候,让她们把……夏钰抓走,教训一顿……我只是负责……负责拦住……你,拖延……拖延时间……而已……她们在我家……我真的……不知道……真的……不知道……真的,默,你相信我……呜呜……”她是真的哭了,其实,如果她正常一点,她也是一个不可多得的美女。 “是这样吗?”我回头问那几个。 她们点点头,又摇摇头。我知道她们想什么,如果她们承认,她们就不会在亭柳了。但她们不承认,就凭打了小雅这一点,我也可以关她们几个月!MD,居然真的给那个女孩说中了! “警官,现在你知道该怎么做了吧?”我问了问他们领头的。 “是!带走!”他们走了,我没有让他们带走林琳,毕竟,林琳没有参与这次打小雅,但林琳也绝不会有好日子过! “这次我就放了你,走。”我带着阿布走了,再不去医院,我想,我真的没法交差了!小雅,你一定不可以死,一定不可以! “舅舅,她有没有事啊?”我把那个路痴带到了全市最好的医院,这似乎是我第一次叫他“舅舅”。 舅舅看我这么着急,似乎也猜出了个大概。 “这个女孩,对你很重要?”舅舅好奇的问,我知道为什么他这么好奇,因为我从来都是独来独往,不与他们来往,除非,有对我很重要的人或事。 “是,她对我很重要。舅舅,你现救她啊。”我放下了从前的一切架子,只因为她。 “好。她,我肯定把她活蹦乱跳的交还给你!”我笑了,舅舅是那么肯定。我已经很久没对他们笑了。 他们进了急诊室,我和阿布在外面着急的等着。里面……小雅,你一定不可以有事情。 过了好久,似乎有一个小时了。舅舅推着全身裹着纱布的小雅出来了…… “舅舅,她有没有事情啊?”我着急的问,现在我恨不得自己可以代替小雅受这份伤害…… “宇默,你放心,这个女孩子没有事情,只是全身的淤青太多,要完全恢复,可能也要一个月左右,而且这段时间都不能下床走动……”怎么可能! “舅舅,怎么可能!还能不能再把时间缩短?”一个月!天,谁知道小雅受的伤害有多大! ———————————————————————————————————————— 作者编语: 十四和十五章都是以安宇默为第一人称来写的,如果看不懂可以加我的QQ号给我提意见! QQ:534935607(加我时,请注明“对不起,我不爱你”) 欢迎读者们给我提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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