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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似曾相识!
日子过得很快,转眼又是星期天,韩志宇走了,邱明玄也回英国了,不过还好,至少还有一个人可以随传随到,虽然这个人很喜欢她,也向她表白被拒绝过,不过他还可以算上是一位可以交的好朋友,可以一起喝喝茶或是聊聊天。 “Leo有和你联系过吗?”提问的是王天麟,此时的两人是坐在一家咖啡馆里,至尊伯爵这是这所城市最有名的咖啡馆,也是林简儿最喜欢来的地方之一。 因为这里有她最喜欢的黄桃慕斯和经典咖啡,也许是因为爱屋及乌的关系吧,现在的王天麟也爱上了这两样东西,自从邱明玄走后他每天下午都会来这里吃一块黄桃慕斯喝一杯经典咖啡。 不过!之前都是一个人,因为林简儿需要上班,邱明玄回了英国,王乐乐去了美国,还有就是他不会和父辈以上的人一起和下午茶,因为和他们之间没有共同话题,所以就算他的叔叔阿姨都从日本回来了也没用。至于约其它美女,还是不要了,他的心已经给了林简儿,无瑕和其它女人谈情说爱风花雪夜,最重要的是如果被林简儿知道的话,那么他可就连那1/100的机会都会没有了,所以还是算了吧。 “这两天都没有!之前发过的信息你也知道了!我还想要问你有没有他的消息?”林简儿说,两个人面对面坐在靠窗的最后一张桌子上,没人面前都有一份没有吃完的黄桃慕斯和没有喝完的半杯咖啡,很显然两个人已经聊了很久。 “这个家伙真是的,不知道我们会担心他吗?”王天麟发了两句牢骚,对他来说邱明玄和Angela在他心中的位置是一样的重要,Angela是目前他最爱的女人,邱明玄是他现在最好的兄弟和朋友,所以他对于邱明玄几天只发了一个报平安的短信的行为感到非常的不满。 “我给他打过电话,可是电话一直没有人接,发了Email他也没有回复!真不知道这家伙在搞什么,等他回来我一定要好好教训他!这个没良心的家伙!”王天麟越想越生气,直接的‘受害者’就是眼前的这块被他吃剩一半的黄桃慕斯,被他用勺子戳的‘千疮百孔’面目全非。 “也许Leo是有什么重要的事要处理所以才没有和我们联系,我想这件事一定对他来说是非常重要的,放心吧!我相信他一定不会把我们‘忘掉’,一定会尽快和我们联系的!”以她对邱明玄的了解和他之前对她的种种,她很肯定邱明玄一定是在处理某些特别重要的事,所以才没有时间和他们联系,而这件事一定就是他会英国的原因。 “也许吧!那个家伙向来都喜欢做一些莫名其妙让人感到意外的事情!”这是他和邱明玄相处8年的经验之谈而且他也已经习惯了。 林简儿会意的笑了一下,突然她的笑容终止了,因为她看到了让她最不能容忍的事情正在发生“John!你知不知道你现在正在犯罪” “犯罪?” 他在犯罪?王天麟很不解的看着对面的林简儿,难道喝下午茶是犯罪行为吗?还是自己刚才说想要好好教训一下邱明玄,他只是说说而已,他可不是邱明玄的对手。也许她不知道邱明玄现在可是跆拳道黑带九段,想要教训他那是不可能的,再说自己也只是说说而已纯属玩笑。 “难道你没有听说过浪费是一种犯罪吗?”林简儿用眼睛看了看被他‘毁容’的黄桃慕斯接着说道:“还有,作为半个中国人难道你没有听过这首是吗?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这首诗吗?这可是小学一年级就会得诗词,我想你应该知道的对吧?”她出生贫民知道饥饿是什么滋味,所以她从来都不会浪费,更讨厌别人浪费食物。 不过!她的想法错了,还是有人没有听说过她所说的是什么:“你不知道吗,我从一出生可是就生活在英国!学的完全都是西方文化、世界著名诗歌什么莎士比亚、歌德!至于你所说的什么,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什么,后面两句听的不是很清楚,我确实是第一次听到!不过我知道你的意思!的确是我的错,我向你保证下次不会!”。 “是吗?”林简儿疑问的看了看对面这位假装‘糊涂’的公子哥,一直生活在英国?中文说的那么好? “当然!”王天麟很肯定的点了点头。 买完单,林简儿决定带王天麟一起去粉红书屋,王天麟也没有拒绝,反正他闲着也是闲着,对于现在的他来说没有比单独和她在一起更重要,所以他也没有问原因欣然答应了,至于林简儿为什么想要去粉红书屋原因是因为她的突发奇想,她想要买一本书,一本可以叫她怎样制作黄桃慕斯的书。 因为她想要亲手做,而且一定要在星期二之前学会,而粉红书屋的老板娘就是一位甜品的制作高手。她可能会知道怎么制作,这样的话她就可以更快的学会,她如此急切的想要学会制作黄桃慕斯是因为她想要给韩志宇一个惊喜,按照约定这个星期二的韩志宇将要从法国回来,而且今天通过电话他也确定了回来的时间就在星期二的下午。 两人驾车来到粉红书屋的店前,然后下车径直走了进去,书店的门是开着的,两个人先后走进书店。 里面显得很安静,可能现在是暑假时间,外面的天气又很热,所以书店里看不到一个来买书的人,甚至连书店李梅的主人都不见了踪影。 确定一楼没有人后,林简儿猜测李梅可能是在二楼,所以她走到通往二楼的楼梯口对着上面大声道:“红姨!你在家吗?” 一声之后好像还是没有人回答,所以她又大声的叫了一边“红姨!我是简儿!我来看你了,你在家吗?” “咚咚…”二楼楼梯口传来走路的声音,楼梯口露出了李梅的身影,她面带微笑的说:“是简儿吗!我在上面,你上来吧!”。 “好啊!”应完转身想要叫王天麟一起,可是回过头却找不到人,仔细一看王天麟竟然在一处李梅用来成列收藏的展柜面前停了下来。 林简儿悄悄的走了过去,轻轻的的拍了他一下说:“你在看什么?” “啊!吓死我啦!你知不知道人吓人会吓死人的!”王天麟被林简儿吓了一大跳。 “对不起啦!我也不是故意的,我没有想到你会看什么看的这么入神!John你到底在看什么?”林简儿对这个展示柜再熟悉不过了,因为整个摆设的设计都是她想出来的,也是她亲手摆放的。 “没什么!只是觉得里面有些比较东西比较好玩!”他的言辞有些闪烁,只不过林简儿没有发现。 “那当然了,这里可都是红姨最喜欢的东西,比如说那个百合形状的胸针,那可是见过最漂亮的!”她用手指了指发在最下面最中间的一个襄满钻石的百合形状的胸针。 “确实很好看!”他说的是发自内心的感叹,以他目前对钻石饰品的了解和阅历,能吸引他的眼球的绝对是价值连城,眼前出现的绝对是他见过的最有价值的饰品之一,而且他感觉似乎在什么地方见过,至于在那里他是回忆了半天也没有想起来。 “好了先别看了,红姨在上面!我们上去吧!走吧!” “嗯!”王天麟点了点头,既然想不起来那就不要想了,他也想看看拥有这件价值连城的胸针的人究竟是何方神圣,为什么她既然能拥有这么贵重的首饰却屈居在这里,他带着疑问迈开脚步跟着林简儿一起上了二楼。 粉红书屋从一进门开始王天麟就不用林简儿的解释,他都可以想象的到为什么会叫这个名字,书店的主人非常喜欢粉红色,甚至连通往二楼起居室的楼梯都是刷上了粉红色油漆。 “简儿!” “红姨”…! 李梅站在楼梯口等着他们,两个人一见面就来了个热情的拥抱,感觉好像很久没有见面的老朋友。 “最近过的还好吗?”李梅很温柔的抚摸着林简儿的头发,贴心的询问她最近的状况,突然她意识到林简儿身后还站着一个人,一个高大帅气的男人,头发是棕褐色,看样子应该是个混血儿:“后面这位是?” “哦!忘了给你们介绍,这位是John!”林简儿很有礼貌的相互介绍“John这位是这间书店的主人,我们大家都叫她红姨!” “你好!很高兴见到你!”王天麟很绅士的主动问好。 “我也是!”两个人相互握手。 “我们坐下聊吧!这边请!”李梅邀请两人坐到客厅的沙发上,为每人倒了一杯咖啡:“简儿,这位John先生可是你第一次带来的男孩哦!”她附身到林简儿的的耳边,话说的很小声,意思令人遐想。 “红姨!你不要这么说会让人家误会的,还有刚才我差点忘了告诉你,John是乐乐的堂哥,是中英混血儿,之前一直都住在英国!我们是在上一次乐乐的欢送会上认识的,后来就和他还有另外一个男孩成了好朋友!” “是吗!”李梅很疑惑的眨了眨眼睛“他是乐乐的堂哥?哦!我想起来了,乐乐上一次来好像有提到过,说是有一位住在英国的长的很帅的哥哥会回来看她,就是John对不对?”李梅将话锋转向了坐在对面一直安静观察她们的王天麟。 王天麟微笑的点了点头:“乐乐只有我一个哥哥!我们都是独生子女”…。 ‘似曾相识’这种感觉在他见到李梅的第一眼开始就有了这种感,她的一举一动,眉宇之间的一颦一笑都一有种很熟悉,很相似的感觉,可任凭他想破脑袋也回忆不出来!他也不知道为什么,他是第一次来这里,在他的记忆里他很肯定自己没有见过她,那么‘最好‘的解释也许上辈子他们曾今见过,或是在梦里见过吧,他没有继续再想把这些全部归于所谓的前世今生。 和上一次一样,他们在盛情难却的情况留下来吃了晚餐,王天麟自己独自驾车回家了,剩下的只有林简儿,她想要一个人走走!她从李梅那里学到了如何制作黄桃慕斯的方法,也相信自己可以做的很不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