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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黄金时代第七节
千画妈在有一天,突然就对这孩子不担心了。 那时候,还是初夏,咏河湾的庄稼人开始给芝麻剔苗,给大豆拔草,给红薯翻秧的时候。大人们农忙的时候是小孩子最开心的时候,因为没有了管教,于是都很顺溜的撒起欢儿来。 孩子们跑到豆地里捉蛐蛐,到红薯地里逮刺猬,开心死了。到了傍晚浑身都是臭汗,就索性跳到咏河里洗个欢快。小女孩们则兴致勃勃的从地里采来疯长的各种蒿草,编成自己喜欢的模样。 当然,千画是没有这些乐趣的。他在很小的时候就对这些行为嗤之以鼻,认为这些是很无聊而又没有乐趣的东西。所以夏天来临的时候,千画照旧约上断鸡鸡一起到处摔泥巴。 这天,吃过了中饭,他又来到断鸡鸡家。很不巧,断鸡鸡去了他姑姥姥家。断鸡鸡的父母一向念千画是自己娃唯一的朋友,所以对千画就像自己孩子一样亲热。千画也早对这里不生疏,断鸡鸡不在也依旧在这里玩耍。 但一个人玩耍终究是有些无聊,一会这孩子就开始厌倦了。就是在这个时候,他在断鸡鸡家发现了那本改变了他一生的书。对于这本书,我后来曾经问过千画,考证出就是《365夜》。 千画一下子就着迷上了这本书,我们可以想象他当时投入的样子。 他是如此的投入,甚至一点声响都没有发出,以至于断鸡鸡的父母忘记了屋子里还有这个孩子的存在。休息了一会,他们就拿起锄头去地里干活去了,临走时当然不会忘记把门从外面反锁。 等到天黑下来,农人们开始收工,断鸡鸡的父母也就从地里回来了。打开门,一看,屋里灯泡居然亮着。断鸡鸡的妈妈就开始骂断鸡鸡的爸爸,你个神经病,走的时候怎么不知道把灯关上!断鸡鸡的爸更是十分的疑惑。 他们走进屋里一看,吓了一跳,千画就坐在他家的小板凳上投入的看着一本书。两口子这才突然明白过来,敢情这孩子中午就没有走,一下午都呆在这看书啊! 庄稼人读书少,自然是对读书人十分的敬畏。看到此情此景,断鸡鸡爸仰天长叹:这孩子长大必非寻常人物啊! 从此以后,千画成为了这家人的“座上宾”,受到了相当高的礼遇。 对于千画来说,这也绝对不是一个寻常的下午,在这个下午,他突然发现了一件远比摔泥巴有意思百倍的事情。 从此的咏河湾少了两个摔泥巴的孩子,多了一个地地道道的书虫。 那个夏天下了很多的雨,很多的雨把咏河湾的房子冲刷的干干净净。人们很快发现了这件事情,幸福的互相奔走相告,就像他们住进了新房一样。 千画一旦发现了这个乐趣,就表现出了强烈的欲望。 他开始疯狂的把能看到的书,懂的,不懂的翻了个遍。等到他上小学四年级的时候,咏河湾已经基本上没有他没翻过的书了。当然农村里毕竟没有什么人家藏书。 很快,这小子从对书的狂热发展到对一切带字的东西的狂热。他对自己路上捡到的每一个纸片都不放过,就像迷上了毒瘾一样充满了热情。 一直到最后,他甚至很变态的冲进咏河湾的一个个茅厕,试图从那些茅厕里扔的手纸里面发现一些可以满足自己需求的东西。 后来他告诉我,他第一次看到《红楼梦》就是在三狗的茅厕里抢救出来的。 以前农村里都有这么个习惯,把一本书塞到茅厕的墙洞里,一张张的撕掉当手纸用 三狗家的《红楼梦》被千画给抢救走了,当然是不会告诉三狗的。所以,等到了第二天早上,三狗的老爹起来拉屎,像往常一样很舒坦的拉完习惯性的向墙洞里一摸,大吃一惊,当手纸用的书不见了! 三狗在南方打工,家里只有一个老爹和媳妇。此时的三狗爹无比的苦恼,因为他不可能把正在熟睡的媳妇叫起来给自己送手纸啊! 就这么一直蹲着也不是个办法,眼看着媳妇就要起床了,媳妇起床肯定地一件事就是来倒夜壶的,他只好一边咒骂着哪个千刀万剐的,把手纸拿走了,一边把裤子提到腿弯从茅厕出来找纸。大半个屁股就露在外面。 这时候恰好隔壁的刘婶来借鸡蛋,一进门刚喊了声“三狗爹”,就看到三狗爹露着大半白屁股在院子里,惊讶“啊”一声的差点晕过去。 三狗媳妇已经穿好了衣服,听见院子里有人惊叫,赶紧急急的跑出来,到门口一看自己公公,也是“啊”一声的差点晕过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