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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于含德独自驾驶着马自达迅速开往肇事现场,此时刚过了12时,马路上空无一人。很快就到达了桂西路与西大街的交接处,前方不远处就是城西湖,已能依稀听见从湖面上传过来哗哗的波涛声。在路灯的昏暗光线下,于含德看见路边草丛中仿佛有一个人躺在那儿。他连忙下车走上前去,用手电一照,见是一个中年女人仰面躺在地上。那女人双眼闭着,像是睡着了一般。他用手指放在她鼻前,还能感觉到她的鼻息。他马上意识到,还好,人还没死,一定要救活她!他庆幸自己果断决策来这儿救人。他又用手电照了照周围的地面,并未发现鲜血。他慢慢地抱起那伤者,由于周围非常安静,所以他清晰地听到她发出的微弱呻吟声,他非常小心地把她安放在车后座上,在她头下放了一个小枕头,迅速开车驶向第一人民医院。从这儿到第一人民医院大约要20分钟,如果快一些,或许15分钟就能赶到。好在马路上空荡荡的,他加快车速,飞快地行驶着。 很快就到达第一人民医院,他在医院门口停了车,试图把那伤者抱下车。可就在他弯腰时,他发现那伤者已经没有了呻吟。他赶忙伸出手指试试她的鼻息,鼻息全无!不妙!他浑身的血液几乎全都凝固了,那伤者已经死亡!怎么会这样?刚才还有呼吸,又不曾流血,怎么就死了?难道是内出血? 怎么办?不能再送进医院了,也不能继续停留在这儿,否则立刻会引起医院方面的怀疑。他朝急诊部的大玻璃门那边看了一眼,那儿灯火通明,几个穿白大褂的人在里面走来走去。千万别引起他们的注意,必须立即离开这儿!越快越好! 他开着车迅速离开了医院,漫无目的地在马路上行驶着,他的思维一片混乱,不知道应该把车开到哪儿去,他的头脑几乎要炸开了! 要不要报警呢?如果报警,慕容春酒后驾车致人死亡,并且肇事后逃逸,其罪必将入狱。不能报警!怎么也不能让她入狱!但是,如果不报警,又能有什么其它的办法呢? 不行!不能再拖下去了。必须立即决定怎么办!万一被偶尔路过的巡逻警察注意到就完了。 尸体放在车上太危险了!必须立即把尸体扔掉!这是唯一的选择! 可是,扔到哪儿去呢?最好是近几日内不被人们发现。 干脆,还是扔回到原先肇事的那地点去。不行,那样就让警方知道了肇事地点。或者干脆就扔到城西湖里去,如果那尸体能漂远一些的话,几天后人们才会发现尸体,那么,死亡时间的判定就不会太准确了。还有一个办法,那就是在尸体上捆一个重物,令它沉入湖底,这样,十天半月之内尸体是不会被人们发现的。电视上不是经常看到杀人犯这样做的吗? 但几乎是同时,他又立即否定了这一想法。这样做,简直是罪过!难道自己已经沦落到与杀人犯同一水平的地步了吗?那被撞的妇人又做错了什么呢?为什么要让她落得如此悲惨的下场呢? 就在这时,他又对自己的判断发生了怀疑。自己又不是医生,凭什么判断她已经死亡了呢?或许她仅仅是处于濒临死亡、或是假死的状态呢?或许还有救呢?如果果真如此,自己把她丢进水里岂非蓄意杀人?那可就真的成了杀人犯了,天理不容。决不能这样做! 还是应当送医院!可是,如果她真的已经死亡,把她送医院岂不是自投罗网?怎么办呢?左也不行,右也不行,真是烦死了! 于含德突然想到一个两全其美的方法。他又将车驶向第一人民医院方向,就在快到医院之时,他四处张望了一下,马路上连个人影也没有,他迅速下车,将那伤者搬到路边的人行道上。他转身正想离去,回头看见那伤者的头垂在路面上,可怜兮兮的样子,又觉得于心不忍,于是又将车上的小枕头把她的头垫上,然后驾车迅速离开。驶离一小段路程之后,他看到一个公用电话亭,他立即下车,打了个电话给医院,说是有一个病人在医院大门外左方拐角处,请他们及时救助。打完电话后,他深深地吁了一口气,觉得自己轻松了许多。 “大婶,原谅我吧,我只能这样了。”他一边慢悠悠地开着车,一边轻声嘟哝着,仿佛这样就可以减轻一些自己的罪孽。然而他的内心,却在无限的恐怖和愧疚之中煎熬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