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增加书签
已经汇报章节错误
第十四章
没有堕落,回到S大的生活我过的很自然,没有醉酒,离别的日子就要到来,不希望给哥们留下不好的印象。自然的,我也没有告诉他们Y大之行的一切。 夜晚,一个人走在S大的小道上,沐浴着月光,听着囹月湖里的鱼儿的跳跃声,从只影班驳的槐树下来到爱晚亭驻足,封藏了枯竭的记忆,才发现原来一个人的日子未必不是那么的惬意。 有的时候还是很羡慕老肖和苏馨儿那般的甜蜜,那种夫娼妇随的默契,于是,为了满足他们的蜜月阴谋,哥几个答应了两天后一起去旅游的要求。目的地,青岛。 校吧的效益不错,哥几个秉承着李太白先生“千金散尽还复来”的功利理念,决定带上所有的好朋友一起出去HIGH一下,我很是赞同,因为我在S大的时间只有短短一个月不到了…… 崂山的水很清,鱼眼哥有下水洗澡的欲望,几次跃跃欲试的将他身上的鱼鳞剥下又批上,不过终究因为影响问题停止了令人发指的丑恶行径。当然拉,我们是没有这魅力让他改过,倒是凌初的一个眼神让他打消了这不雅的念头。青岛之行结束后,鱼眼哥很是羞涩的对我说,“我喜欢上了那个姓凌的女孩了……” 陪着凌初的是叶枚,带上她是李哥的意思,按他的说法是男人有了爱人,不见得不能有个红颜知己,而在他的眼里,叶枚是那个可以做我红颜知己的人。可我却面对不了她。 另外有点小不快的是苏馨儿对霁雨的保护,似乎超过了对自己,她对叶枚的敌意经过了两个月的变迁一点也没有减少。可是苏馨儿不知道的是,此刻的叶枚她已经不再爱我了,而她所做的更是没有意义的争风吃醋。 这么一来,弄的我既没有和叶枚走在一块,也没有和苏馨儿他们玩在一起,才发觉自己变成了真正的孤家寡人,在S大是,在青岛也是。 带上了老蔫,应该是个不错的决定,长了两岁,丰富的见闻和知识让他一路当解说给我讲那些奇闻逸事,最喜欢那崂山道士的故事,突然的喜欢上了老、庄道教的无为而治的豁达。就这样,我开始不相信天意,不相信缘分。因为缘分追根溯底来自佛教,而一切宗教信仰都是虚妄,对于缘分的耿耿寄托无异于是现代版的阿Q精神的衍生。 当苏馨儿大呼青岛的海蓝的漂亮的时候,我却认为它是白色的。翻腾的白浪,起伏的白帆,一望无际的白云,这一切构成了我眼里的大海。 音乐广场很是不错,在五月的枫前的合影,是那么的美妙,我搭着探花和老蔫,叉出那个让我自己都觉得幼稚的V字,原来我的童心又被唤起了…… 离开青岛的那刻有了一丝不舍,仿佛被什么牵着一样,回程的车上大家十分HIGH的唱起了小齐,清晰的记起那首《再见黄鹤楼》是我领的头—— 长沙的列车带着我离开了你 一段段的越过 却不留痕迹 眼中藏着我欠你的泪滴 望着你渐渐消失的身影 挥手再见 我已飞了好远 飞过了片片的油麻菜田 望着窗外越想越飞远 望着你的脸 望着你的美 忘不了你那迷人的容颜 再看长江一遍 再看长城一遍 再跟黄鹤楼它说再见 在你我不同的世界 象是长城已崩裂的台阶 要多少时间来连接 要多少时间来面对 要多少再见才会相见 …… …… 六月的烈日预示了离别。 当我看见一群在女生楼下高唱《珍惜》的学长,看见半夜一群在情人坡相拥不肯分开的学姐,我知道我在S大的日子即将终了,我要和那些长我一个春秋的大哥大姐们一起离开这儿了……也许我还会回来,也许不再回来…… 李哥顾念着强烈的兄弟情谊,极力要求在校吧举办次送行酒宴,说什么也要一醉方休。没有一个人反对。 其实,大家都知道,来年我们就大四了,而大四的我们也都将各自忙碌了,谁又说的清下一刻自己是不是还与你在一起?也许你也走了,只是决定在下一秒产生…… 全班的同学都到齐了,甚至不曾缺少一个女生。每一个人都很亢奋,一杯接一杯的酒象水一样流进了各处汪洋,闷热的空气就象即将被点燃了一样。轮到老蔫祝词的时候,那爷们拍着我的肩膀,对着大伙举起了酒杯,不无豪迈的说——“老师真心的希望你们今后都能有自己的一片天地,凭着自己的努力,在人生的舞台上走出自己的一条道来!” 接着是哥几个的互慰,在杯盏盈幕的灯火中,探花嘀咕着一定要我去找霁雨的关心,严秃子的以后别再相信女人的反调,扁芋头有时间记得回来看看的不舍…… 当然,最清晰记得的还是麻子对爷们说的那句话“天枫,你等着!不出五年,老范我开着奔驰,抱着矫娘去苏州看你去!” 酒过三巡,加上兄弟姐妹们的豪情壮语,气氛再次被煽到了高潮,班里那个平时很害羞的女孩小萍,竟然尖声的哭了起来,一把扑到了老蔫的怀里,吐到昏天暗地,几欲昏厥的时候还是高唱“其实不想走,其实我想留……” 就这样,一杯杯的敬酒中,谁也说不清杯子里到底是酒,还是泪更多点,但没有谁怀疑这里面情是主要的成分。 校吧的格局是复古式的装潢,就连门也仅是几廉窗帏,因为压抑的生活不是自然的追求。于是,清晰的记得路过门口的两个女生打的赌—— “嘿,小欧,你相信吗?” “什么?” “我敢打赌,这个班级不是死人了,就是毕业了!” “……” 离开的日子还剩三天,探花一大早就拉着我起来,说是最后去踢场球,我没有反对。真的,也许我该留点东西在这个参加呆过的地方,哪怕一个脚印。 一起玩球的都是曾经球场上的好朋友,不同的是这次大家的动作幅度都很小,丝毫没有冲撞的意思,当我带着进入对方禁区的时候,也没有受到很大的阻挡,原来离别的情绪竟是这么的…… 半场下来,探花很是吃力的瘫在了草地上,一个劲说自己老了,不行了。不让伤感蔓延的时候,兄弟们还是那么没心没肺的开玩笑戏耍探花,一定是夜生活不规律,房事太激烈了。探花很无奈的笑笑,追着爷们满场跑,最后又一次体力不支的倒下。 决定最后一次走一遍爱情之路的时候,发现槐树上的约定有点模糊了,于是我再次将它清晰的扣了出来,那个叫阮霁雨的姑娘,那个下雨的黄昏……可,这一切,真的留下了吗? 从囹月湖边看见爱晚亭的时候,我止住了脚步,沧桑的动不了一寸,我把这归结于沉重。 看着枫叶泛黄而愣神的那刻,李哥打来电话,在好心情网吧,CS嗜血战队最后一次开战。 挪步转身的时候,对着这一池清水说了最后的SEE YOU ,然后会心的一笑,大步开拔。 突然觉得自从去了朝阳以后,好久没有光顾好心情网吧了,按麻子的话说—能而不照顾他人生计者,可耻~于是我背负着一个可耻的罪名,在老板媚笑的眼神里开了个帐号。 在哥几个招呼下,我点开了电脑,疯狂的拿着AK47扫射一切恶心到可以的土匪,嗜血战队数据直线彪升的那刻,冷不丁的从某个角落冒出了个相当**的声音——“SHIT!” 细细的调子,一股女性的恶俗,在烟雾升腾的小屋里露出了一张熟悉的脸——FAINT!居然是传说中的张靓颖! 更让我惊讶并十分肯定她身份的是,她正在哼着相当难度的《如果爱下去》,一句“很久以前如果我们爱下去会怎样”,吓的我很难将认识的她与此刻对应起来。娘的,女人真多变! 张靓颖似乎也看到了我,放下了翘起的二郎腿,相当麻利的走上前来和我打招呼。使我再次惊异的是,她居然还记得我的名字,这点是我对她这样的女孩所不敢期待的。所以,在我生命里,于她,也许可以算是个胜于过客的人。 “嘿,枫哥!好久不见,最近干什么呢都?”张靓颖边说边抽出一根烟来,很是客气递给我。 没有抽烟的习惯,即使是在我失意的那些时光里,所以我没有接张靓颖的烟,却隐隐看见貌似是过滤嘴的女性香烟!呀呀的,这张靓颖什么意思?娘的,还好没接,把我当什么了都?虽然人家气质相当,不过也不至于混同女性吧! “哦,没干什么,还那样!就是在家广告公司做了份兼职。你呢?”摇了摇手拒绝了她的烟。 许是实在没词了,我竟然会问“你呢?”要知道我是从来不拿同样的问题回问别人,当然也可以说是我拿自己的口水花在不熟知的人身上。 “还行吧!整天吃喝玩乐,游戏人间,挺好的!”欣赏张靓颖的实诚,至少不做作,有什么说什么的洒脱,不象某些女孩那样虚假的可怕。 瞟了一眼我的电脑屏幕,张靓颖很平静的说,“枫哥,刚是你在和我们玩吧!难怪呢,我说怎么老是被那叫‘NONG’的警察FUCK呢!死你手里,不冤!” 看着张靓颖抽出一根烟,潇洒的点烟的姿势,想说象你这么一个三分姿色的女孩成了这样,真的不冤吗? 突然觉得麻子好色的程度相当可怕,盯着人家一个姑娘家目不转睛的流口水,事后一回想,好象麻子是有这么个择偶和养眼的标准,那就是—老婆要封建的,呆在家里不透风;情人要外向的,一个人的世界里只有另一个人;女朋友要标准的,身材和手艺拿得出手;而这养眼嘛,街上的露三点都是不闲多的。 看着麻子,再看一眼张靓颖,她好象确实很符合麻子养眼的意愿,虽然三点是夸张,不过毕竟人超短裙的奔放就够麻子消受了…… 血腥的屠杀满足不了我的内心慢慢升腾的兽性,才知道我也是个不安分的人。 今天有毕业生报告会,老蔫竟然有安排我参加了。FAINT! 没有听进去什么内容,放在以前这样的场合我是坚决不去的,而如今唯一支撑我来的是“将要离开”这个伤感的词。 学长学姐们都落泪了,呀呀的,一拨接一拨的上台感言,象下雨一样难以控制,仿佛S大最大暴雨都不能比似的。而当初,大家听讲座时鸦雀无声的寂静都变成了雷鸣般的掌声,谁也不愿吝啬自己最后的一次感动,因为以后再没有这样齐全的人头,再没有这么美好的青春了。 于是,我突然开始明白有个女生的那句“年华似水,青春无悔”的早熟,而那礼堂也正播放着那首极尽伤感的《青春无悔》—— 开始的开始 是我们唱歌 最后的最后 是我们在走 最亲爱的你 象是梦中的风景 说梦醒后你回去 我相信 不忧愁的脸 是我少年 不仓惶的眼 等岁月改变 你走后冰冷的街 已是人去夕阳斜 人和人互相在街边 道再见 你说你青春无悔包括对我的爱恋 都还在纷纷说着相许终生的誓言 都说亲爱的别说再见 转过年轻的脸 含笑的 带泪的 不变的脸 是谁的声音 唱我们的歌 是谁的琴弦 撩我的心弦 你走后冰冷的街 总有青春依旧的歌 总是有人不断重演 我们的事 都说是青春无悔包括所有的爱恋 都还在纷纷说着相许终生的誓言 都说亲爱的亲爱永远 都是年轻如你的脸 含笑的 带泪的 不悔的眼 都说亲爱的 亲爱的 亲爱永远 都是年轻如你的脸 永远永远也不悔的眼。。。。。 如果有人问我最喜欢哪首歌,我会毫不犹豫的告诉他是《青春无悔》 。不为别的,只为他唱出了对青春的那一分执着与感动。。。。 老狼在录音棚里录这首歌时禁不住留下了眼泪。。。问他为什么。。。 他说这首歌使他想起了高中的好日子。。。想起了高三时和女友一起 ,在校门口的那棵大树上刻下的誓言。。。。。 而我也有那一个刻在大树上的誓言…… 仿佛一到离开,这人就变的特别有人情味,凌初就是这样的人。女足的姑娘们在凌初的号召下在校吧为我送行。 可现在我一听送行就觉得特心慌,感觉要上断头台一样。而面对女足的巾帼们更是相当害怕。 陪着十六个女孩一起吃饭的感觉奇妙的让我不知道怎么说,服务生上菜的时候在旁边小声的问我,“老板,和SO多的女孩吃饭是什么心情?” 我象砸了五味瓶一样的说,“去外面把麻子找来,我有点扛不住啊~!!!” 凌初似乎并不知道我的想法,很是“客气”的带头向我敬酒,“来,敬我们的佟教!”跟着一帮女的疯了一样都过来灌水,呀呀的! 麻子轻轻的挑开窗惟的时候,看见了这恐怖的一幕,咋呼着逃离了现场。于是,我开始明白,女人一旦疯狂起来,上帝也为之震惊。 醉生梦死里,记得被当作标本模特,所有的女孩一一上来合影留念的刹那,只见凌初哭的淅沥哗啦的,抱着我说舍不得……我醉眼朦胧的看了一下四处没有什么男的在旁边,才颤巍巍的把手搭在了她身上,说“我会回来的——” 才发现有时候,在苏馨儿之外,凌初是我另一个妹妹…… 候车大厅里没什么人,走的时候起的太早,孤单的影子在朝阳里拉的老长,还是托尔斯泰最早看破了“即使是风情万种的朝阳,它也可以苍老一个人的心……” 当我坐在检票窗口的时候,才发现那么多张熟悉的脸出现在玻璃门的另一头,带头的是老蔫,有李哥,麻子,探花,苏馨儿,凌初,还有叶枚…… 在我的印象里,大学离校的场面就是一帮人追着那辆载着离人的车,可劲的挥手,可劲的掉泪,然后一次又一次拍着车窗户叫着那人的名字,说什么也不让他走的情深意重。 这回倒是应验了,什么细节一个不带落下的,唯一不同的是——在梦里的时候,追车的是我,走的是我那一个个兄弟姐妹,而现在却都倒了过来,我赶在了他们的前面,走了…… 回应着他们的热情,泛红的眼睛说什么也不肯消去的样子,让我总是时不时的假装低头又抬头—— 当车窗外模糊了大家的样子,当长途车站上刻着S市的站牌淡出我视线的时候,我开始记忆2007年的曾经:在J栋大楼里第一次见到哥三个,在囹月湖第一次和苏馨儿过生日,在艺海第一次遇到叶枚,又在槐树下邂逅我的第一份爱情…… 御风别梦月,踏浪逐轻舟。S大,我走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