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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马当
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之后,上海、南京相继失陷。此时,武汉三镇又成了日军进攻的重点目标。中国抗日战争史上有名的武汉保卫战又将拉开战幕。作为长江南岸的军事重镇马当,此时也道当其冲,成了武汉的第一道屏障。 马当,古又称马当口,位于江西省北部的彭泽县境内。连绵几十里的马当山,就像一段长城一样壁立在长江南岸通往鄱阳湖的出口处,将浩翰的长江江面紧缩成了一道400米左右的水上关隘。马当矶又插入大江,雄踞中流,形成了一座天险雄关。这里大江怒涛汹涌,江岸壁立千仞,形势非常险峻。马当上控九江、汉口,下扼安庆、南京。在苍茫的长江中下游平原上,无疑是一个险要之处。所以自古以来,马当都是兵家必争之地。 早在第一次鸦片战争时,英国军队侵占了上海之后,又溯江而上入侵大清江山的腹地。清道光二十二年,清军为了阻止英军入侵,就在马当山上修筑了大炮台。马当第一次有了铁铸的大炮。到了清咸丰年间,太平天国的将士又与曾国藩的“江北大营”在此鏖战交兵。太平军凭借马当天险,拒清军的精锐之师“绿营兵”于江北,捍卫着天朝的京都南京,又让曾国藩大伤脑筋。 北伐战争期间,马当又一次引入注目。当年孙中山先生曾亲临马当,挥笔写下“中流砥柱”四个大字,镌刻在马当矶头,再一次展示了马当作为战略要地的重要性。 抗日战争爆发之后,日寇铁蹄长驱南下。为了保卫千里江南大地,阻止日军入侵鄱阳湖地区,沿长江西上武汉三镇,国民党政府便下令固守马当。此时,当时属国民党政府的第五战区,战区司令长官为国民党桂系元老白崇禧。自1937年冬天开始,国民党政府就命令“黄河水利委员会”和“江西长江阻塞委员会”共同组成了“马当阻塞工程处”,决定沉船封塞长江,阻塞马当航道,以遏止日军的舰只通过马当。同时,还在马当山及上下江岸修筑炮台碉堡,准备在此同日军决一死战。 当时,驻守马当要塞的司令官并不是刘大河所说的那个薛师长。当时马当要塞的司令官是白长官麾下的国民党第16军军长李韫衍将军。那位薛师长名叫薛蔚英,是167师的师长。后来在马当失守之后,他被蒋介石以贻误军机之罪送上断头台,成了军长李韫衍的替罪羊,所以才让他“留芳千古”,路人皆知。 自从成立了“江西长江阻塞委员会”以后,这项声势浩大的沉船封江工程也开始启动。该工程由当时的“长江江防委员会”主任熊式辉挂帅。熊式辉时任国民党江西省主席,江防委员会主任是他的战时头衔。 所谓的“沉船封江”工程,就是在400米左右的长江江面上筑一道拦河坝式的阻塞线,横贯两岸。然后在长江南岸留下一道仅可通过一条船只的缺口临时放行通航,一到战时便关闭封江。既然是沉船封江,可想而知,构成这道拦河坝的材料便是船——便是长江沿岸及鄱阳湖上,成千上万条各式各样的船。 在现代化战争中,当时作出此项“沉船封江”工程的决定,无疑是是一场笑话,根本就没有与之同时代的“马其诺防线”的那种含义。但是在当时,面对大兵压境,强寇入侵的危亡关头,鄱阳湖的老百姓却把这项工程视若神圣。于是,从1937年的冬天开始,不仅有十多万来自都昌、湖口、彭泽、波阳四县的老百姓来到马当,参与这项工程的建设,而且还有数不清的民船、渔船、商船、官船一艘接一艘地连头接尾,源源不断地驶往马当。这些船只在驶来马当时并不是空船,而都是装着满满的一船石头。来到马当后,就用凿子把船底凿底,然后让它们慢慢地深入江底。要在如此深不见底的长江中,组成这样一道“船墙”(哪怕它只有400米长),需要多少船只,有谁能说得清楚。何况这道“船墙”是在日军飞机大炮的轰炸之中构建的。晚上沉下去的船,到了白天日军飞机一来,几颗炸弹一投,许多船只便又浮了起来。不过,此时浮起来的不再是完整的一条船了,而是破碎的船板木屑,伴随着冲天的水柱飞向空中,落下来后便一点一点地随波逐流,被江水冲得无影无踪了。但是,第二天晚上又得再沉…… 这项浩大的国防工程,就是这样的周而复始,一天又一天的沉了又炸,炸了又沉。在当时到底有多少条船只被这样的沉入江中,已经没有人说得清楚。但是,只要日本人的军队还在,这项工程就得继续。一条船,对这堵“船墙”来说,仅仅是一块砖、一块石头,但对一位普通的渔民或船家来说,却是一个相依为命的“家”,甚至是他们一辈子的全部家当。哪怕是有万贯家财的人家,一条船的份量也并不是这些人手上的一支“哈德门”香烟。 从1937年冬开始,到1938夏天,在这半年多的时间内,马当沉下了多少船只已经无法统计了。但是,这道“船墙”并没有完工,还在继续。此时,日军已经是步步紧逼,画着太阳旗的飞机整天在头上盘旋,马当保卫战一触即发。 就是在这样的时刻,刘大河带着他的几十个弟兄到马当投靠他们心目中的“薛师长”来了。但是,他们并没有找到薛师长,而是却找到了当时驻守在马当的313团。那位戴着一副金边眼镜的团参谋长也不问他们的身份,以为是一伙自愿来投军的民工,便很高兴地答应了他们的要求,把他们编进了当时的“戡乱缉私除奸大队”,并委任了刘大河一个副队长的头衔。 这个“戡乱缉私除奸大队”,别看番号一大串,其实任务很简单,不是直接打仗的,而是在江边巡查。刘大河开始还不明白这支队伍的性质,认为自己从此就可以上前线打日本鬼子了。一开始还感到很新鲜,也很踏实,认为自己总算找到了一条正路,能为抗日出力,就可以由此而洗刷自己以前的罪恶了。但是到了后来他终于明白了,原来这个“大队”并不是打日本人的。自己在这里所要干的事情,和以前在鄱阳湖上的黑虎山干的差不多,都是杀人和抢劫。在这里杀人也是杀中国人,抢劫也是抢中国人。所不同的是,在黑虎山他们是暗杀暗抢,而在这里则是以抗日的名义公开地杀人抢劫。 刘大河是这个除奸大队的副队长。他的上头还有一位队长,是他的顶头上司。那个队长也姓刘,四川人,一脸的麻子,瓦刀脸,高颧骨,尖下巴。队长的样子实在不敢恭维,但他那身笔挺的军装却让刘大河佩服、眼谗。他心里想,自己哪一天也能弄身这样的军装穿一穿,那才叫风光啊。可眼下自己虽然是副队长,还是穿一身老百姓的衣裳,手下的兄弟更是如此。 刘队长很少过问队里的事。他白天黑夜忙的就是两件事:搓麻将和玩女人。马当镇上有刘队长的一个相好,是一家小杂货铺老板的闺女。因此,刘队长基本上就是一天到晚在这家杂货铺的后院忙他的两件事。从此,这家杂货铺也生意兴隆,“缉私”来的许多东西,如盐、糖、棉布、毛巾、牙粉、洗头油之类的东西,有许多都是在这里出售。似乎这家杂货铺真正的老板就是这位刘队长,而真正的老板只不过是一位朝奉了。后来,刘大河也总算明白了。但是,让刘大河他不明白的就是,堂堂正正的国军军官为什么可以这样呢? 那个刘队长手上总是戴着两枚戒指,口里镶着三颗金牙。手上、嘴上一天到晚都是金光闪闪,尤其在骂人或者是在打人耳光的时候。这倒不令刘大河动心。刘大河常想:自己落到今天这种地步,全是让金子银子给害的;何况当年黑虎山聚义厅后面的地窑里,这些东西也不缺。这倒没有什么值得显摆的。但是,有一次为了一枚金戒指,刘大河却险些让这位刘队长给枪毙了—— 那一天在牌桌边,刘大河给刘队长战点烟时,他发现刘队长的手上戴了三枚金戒指,而不是两枚。刘大河在想,怎么多了一枚呢?他站在一旁认认真真的看了一阵了,最终才认出来了,刘队长手上的这第三枚金戒指,原来是昨天抓到那个瓷器商人的。 昨天夜里,刘队长叫手下的士兵把那位瓷器商人装进了一条大麻袋,然后沉到江里去了——刘大河当时就在心里说,原来这里杀人的方法,也跟黑虎山大同小异,都是用袋子装。所不同的是一个用麻袋,一个用的是布袋啊!当时那个刘队长对大家说,这个商人的船上装有军火,是送给日本人的。后来刘大河带着弟兄们上船翻了半夜,也没有发现什么军火。但是,那位商人还是沉江了。 刘大河想想很纳闷,不过后来总算想明白了——不是他船上有军火,而是他手上有这么一枚很少见的大金戒指…… 刘大河想明白后,心里就更不是滋味。 刚好这天上午,那个戴着金边眼镜的团参谋长陪着团长来查防。趁刘队长不在的时候,刘大河就把这戒指指的来由,悄悄地报告了团参谋长,团参谋长又报告给了团长。 团长听了,看了看刘大河,然后还拍了拍他的肩膀,对他笑了笑,并夸奖了他几句。 刘大河心里才舒服了一些。 几天以后,刘队长带着他和除奸大队的弟兄们在长江上巡逻。这时,迎面驶来了一条大船,高张着帆篷,顺水顺风,走得像射箭一样。这条船与刘大河的缉私船擦肩而过,一晃就走出去了几丈远。这时,突然听到刘队长大叫起来: “刘队副,快截住它,我看这条船有名堂!” 刘大河一听,赶快来一个左满舵,调转了船头。但是,这条船走得更远了,无论如何也追不上。 “追不上了,刘队长!” “什么?妈他巴子!追不上?快给我追,追不上就毙了你!” 刘队长话还没有说完,一支枪就拨出来了,乌黑的枪口对准了刘大河的脑袋。 刘大河看着刘队长那乌黑的枪口,又看着那张杀气腾腾的瓦刀脸,他似乎明白了什么。 “妈他巴子!快追!老子开枪啦!” 刘队长手里的枪在刘大河的脑袋上晃荡着。食指扣在扳机上了。 刘大河晓得,在这时被刘队长打死了,是没有任何价钱讲的。但是,他又非常清楚,现在是无论如何也追不上那条船了。 怎么办? 这时,刘大河也拨出了枪—— 刘队长一楞。 只见刘大河把手一扬,“叭”的一声,枪响了。 ——刘队长的脑袋没有开花。只见前面那条大船上的那张帆逢,唰的一声落了下来。船,立刻在江心里打转转…… 从此,刘队长就不敢总是对刘大河“妈他巴子”了。 但是,刘大河心里还不是滋味。 后来,刘大河又听人说,刘队长是团长的什么“表弟”,他心里就更不是滋味了。 从此,刘大河心里只想到一个字——走! 不过,刘大河后来却没有马上就走——鄱阳湖虽然天高地阔,却再也没有自己可以容身的地方了。倒不是那里没有第二座“黑虎山”,只是刘大河觉得,自己不能再上“黑虎山”了。 自己当年上黑虎山做土匪强盗,是被抢去的,被骗去的。如果现在自己再要上“黑虎山”,那就真不是人了。所以,刘大河并没有马上走,还是在马当做他的“刘队副”。 不过,刘大河后来遇到了一个人,结果还是让他走了,而且走的那样轰轰烈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