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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会谈
碍于独孤光夜在场,七音对蝶舞忍了又忍,因为他不想落下个‘对主人不尊’的罪名从而被这只老狐狸抓到把柄。 本来呢,七音应该呆在家里好好的孝敬爹娘,然后找个媳妇,生个一大堆孩子,让爹娘尽享天伦之乐。可是自从独孤光夜造访他家之后,他爹就不认他这个儿子了,硬是拿着大扫帚将他扫地出门,说什么男子汉大丈夫就应该有所作为,而不是在家种一辈子地!于是他就这样稀里糊涂的上了独孤光夜的贼船,被挖进了鸣诏。 进了鸣诏后,独孤光夜对他百般刁难,没事就拿他开心,还抢他东西,要不是花久诺帮过他,他早就卷铺盖将鸣诏给踢了!记得有一年的冬天,他猎了一只雪狐,回来后用它的皮毛做了一顶帽子,戴上的第一天就被独孤光夜发现了,当时独孤光夜是这样跟他说的:你猎的这只雪狐是一只千年狐王,你将它的皮毛做成帽子已经是对它极大地侮辱,然而你现在又把它戴在头上,若是狐王的子民寻来,你定是首当其冲的一个,下场绝对不会比被群狼攻击要好多少!当时七音还是很崇拜独孤光夜的,在鸣诏内威信很高是一点,再者就是他的知识渊博,仿佛隔空大陆上没有他不知道的事!理所当然,他就将帽子交给独孤光夜处理,即使这样,独孤光夜还卖了一个人情给他。结果第二天,他就看到那顶传说中的“狐王”帽安稳的落在独孤光夜的脑袋上。从那以后,他就彻底看清了独孤光夜的真面目,表面上冷漠、威严,宛如一个性格冷淡满腹经纶的学者,私底下却是一个狡猾如狐,品行顽劣的小人。 七音认为,独孤光夜与花蝶舞的相认相知完全是因为两个人的内在性格如出一辙。不同的是:独孤光夜作风狠戾,毒辣,没有半点怜悯之心,而花蝶舞…… “好了!我吃饱了!”蝶舞用最后一块馒头将最后一盘菜底擦得干干净净。 七音看着桌子上六个光亮的盘子,每一个都跟新的一样。他不想问蝶舞怎么能吃下这么多东西,因为这种事他已经见怪不怪了。主要问题是,他来到这个房间后,蝶舞就一直在吃东西,如果她吃相优雅点还好,可是她的双手就没用过筷子,不管是菜,还是肉,统统大把大把地抓,就连喝汤也是直接端起盆大地搪瓷碗咕咚咕咚地一口气解决掉,这种吃相简直就是荼毒他的视觉。好!就算他忍了下来没有爆发,那也得说点什么表示表示他的不满—— “小小姐,其实你不用每个盘底都打扫的这么干净的,要是没吃饱还可以再让下人给你做……”终究,在独孤光夜面前,他还是没那个胆量…… “啧啧~公鸭嗓子,这你可就不对了,没听过一首是么‘锄禾日当午, 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 粒粒皆辛苦。’要是每次吃饭都剩饭的话,那就太对不起那些在田地里抛头颅洒热血的农民伯伯了!你说我说的对不对?老狐狸?”说完,蝶舞用油腻的双手在独孤光夜的衣衫上擦了擦…… 而花蝶舞……是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能够如此零距离接触独孤光夜的人,她彻底打破了‘接近一米内,便意味着死亡’这条规则,因为她的身上总是散发着不容拒绝的亲和力…… “小丫头,要叫干爷爷,你的记性总是不好,难道还要我经常提醒你十年前的那个诺言?” “切!老狐狸,你看我花蝶舞像是个遵守诺言的人吗?别说我不会遵守,就算遵守,那个时候我也只是说认你做干爷爷,并没有答应见了你就得叫你一声干爷爷啊!”蝶舞一脸得意的晃了晃自己的双手,又指了指独孤光夜遭受蹂躏的衣衫。 独孤光夜并没有在意,只是端起桌上的一杯茶小抿了一口:“好吧!小丫头,我们言归正传,说说你找我们来的目的。” 蝶舞没有出声,只是将袖中的红色球体拿出来,递给独孤光夜。 “火云珠?!”独孤光夜一脸的不相信,他连忙放下茶杯,双手接过红色球体,仔细端详起来…… 此时的红色球体处于一种十分宁静的状态,表面桃光微笼,并没有折射出耀眼的光芒,内部也只是纱雾萦绕,一点儿气流的影子都没有。 看了一会,独孤光夜突然将红色球体塞入衣袖中,这个举动吓的七音出了一身冷汗,他以为独孤光夜起了反叛之心。 此时的蝶舞,面部闪烁着兴奋:“老狐狸,这个真的是火云珠?” “是!如假包换!小丫头,你这里有没有不透光的盒子?” 蝶舞想起了那个放画像的雕花木箱。她走到里间,找出木箱,将花间的肖像小心放入桌子上一个青花瓷的花瓶中,对着花瓶,蝶舞心里暗暗地说道:花间,等我! 走出里间,蝶舞将雕花木箱交给独孤光夜。独孤光夜则把袖中的火云珠小心翼翼的放入木箱中,然后将盖子合上。 蝶舞见过火云珠发光的样子,因为是白天,光芒并不明显,但火云珠内部气流猛窜就很好的证明了它在燃烧着自己的美丽!火云珠的变化是毫无规律的,在夜晚,宁静的状态一旦改变,方圆十里,亮如白昼,只不过这种亮,闪烁着诡异的红光。即便如此,要想掩盖它的光芒也很简单,不管是袋子还是盒子,只要不透光,就万事大吉!蝶舞想起古亚用来装火云珠的大布袋,估计那个布袋也不是普通的布料…… 对于独孤光夜的举动,七音已明白过来,但另一个疑问也随之而来:“小小姐,如果这个是真正的火云珠,那林书琴手中的那个……”嗯?七音蓦地一怔:“小小姐,这个不会是你偷的吧?” 七音不是惊讶于蝶舞去偷火云珠,而是他不相信蝶舞会将它偷出来。自从它打探到火云珠在林书琴的手中,他也不是没想过去偷出来。可是每次他去实践他的想法的时候,都无疾而终。除了火云珠不定期的在林书琴的庭院中绽放那一瞬间的光芒外,其它时间火云珠就跟消失一样,一点儿踪迹也没有。他已经暗中派人将林家都翻了个遍,仍旧一无所获…… “唐傲应该告诉你们我被一只狼雕掳去了吧,那只狼雕叫古亚,这个火云珠就是它给我的。咳……其实呢,我很希望我的能力能高于江湖上的神偷暗盗,呃……当然,咱鸣诏的将士更是一等一的高手……所以来,我还是有自知之明的……哎?公鸭嗓子,难不成真是你的消息错误啊?” “不可能!昨晚火云珠还出现在林书琴的庭院中,和往常一样,都是一闪而过的光芒,老狐……呃……独孤前辈也说了,那肯定是火云珠的光芒……”差一点,差一点就说成老狐狸了,七音偷偷的看了看独孤光夜,还好,神色平静…… 独孤光夜再次端起茶杯,仍然是小抿一口,随后缓缓地说道:“这件事有点古怪,但是箱子里的火云珠确实是真的,我可以用我的性命担保。如果想要弄清楚这是怎么回事,那就必须深入林家内部,最好是能和林书琴交好,套出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 间谍——蝶舞听到独孤光夜的话首先想到的就是这两个字!对于蝶舞来说,这两个字代表的是一种温馨,是她和花间幸福生活的一种见证,也就是这两个字,将她和花间连在一起。 “这件事就交给我了,我保证……” 七音的话还没说完,就被蝶舞打断了:“这件事我亲自来办!” “小小姐,不行!这太危险了,你……” “公鸭嗓子,好久没有吃到你钓的鱼了,怎么办,我很想吃耶!而且我还很喜欢那种三天三夜不睡觉钓上来的鱼,够劲道!”说完,蝶舞朝着七音眨巴了两下眼睛。 又来了,以前每次他只要有点意见蝶舞都会拿钓鱼这件让他厌恶至极的事来压他,最后,他也都会妥协,但这一次,关乎蝶舞的安全,别说是钓三天三夜的鱼,就算是钓到他闷死在湖边他也心甘情愿。 “小小姐,我可以……” 七音还想坚持自己的意见,但这次却被独孤光夜打断了:“七音!我知道你是为了小丫头好,但是小丫头有她自己的想法,而且林家向来喜文厌武,也并不是什么龙潭虎穴。对于刚出笼的鸟儿来说,想要到森林深处生活,那它首先就得学会飞翔,而试飞最好的地方就是离鸟笼最近且没有障碍物的地方!” “好!说的好!呵呵……公鸭嗓子,你也知道这十年来都把我闷坏了,就差没长毛了,好不容易有这么个的机会,你看……” “……”话都说到这份上了,七音还有什么理由可以阻止,不,应该说他还有什么能力可以阻止…… “喏,你不说话就代表同意了昂!” “在林家不要随便走动,不要离开唐傲的保护范围,最好是在一个地方呆着,如果必须要走动,不管去哪里都让唐傲跟着……”最终,他还是妥协了…… “连上厕所,洗澡都要跟着啊!” “……” “安啦!开玩笑的!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婆婆妈妈了,搞的就跟我要住在林家一样,计划都还没定好……” “事实上也确实如此!”独孤光夜已经起身,朝外走去:“三天后,林家举办‘百家争鸣’,到时你便扮成小厮混进去,之后就全看你自己了。” “喂!老狐狸,什么是‘百家争鸣’?我怎么不知道啊?喂……你别走……喂……公鸭嗓子……” 不管蝶舞怎么喊,也没用了,因为独孤光夜已经离开,而七音也跟在他的身后离去。 独孤光夜和七音的轻功在鸣诏中不是最好的,但对于花蝶舞这种运动白痴来说,这已经是神仙级的功力了,想要追上他们,窗都没开,门儿更没有! “搞什么?‘百家争鸣’是什么东西?书上咋没有啊?”蝶舞喃喃自语。 “啊!吓死我了,公鸭嗓子,拜托你走路出点声!哎?你怎么又回来了?是不是你良心发现了,要给我解释一下‘百家争鸣’是什么啊?” “不是!小小姐,独孤前辈让我带两句话给你,第一句:不是什么东西书上都有的!第二句:他吃的盐比你吃的米都多!”说完,七音便闪人了…… 啥?这老狐狸明显是在跟她叫板!也不看看自己都多大岁数了,跟个小孩子叫板,不害臊! 蝶舞越想越生气,她顺手捞起一个茶杯砸向窗外,结果却再一次证明她是个运动白痴。 因为……那个杯子……被她抛到了身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