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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昨天夜里下了一场大雨,清凉的感觉透入空气。这是初秋的第一场大雨,让人的心情变的有点暧昧。早上九点钟的校园有点安静。今天是星期天,所以好多人都在梦里与周公约会,没有几个人会愿意这么早起来,打破这个早晨的清静。 缨子在半梦半醒中睁开眼睛,看着宿舍安静的天花板,再摸起了放在床头的手机,习惯性的开机,手机内早已经有一条信息在等待着她。打开一瞧,是啊饼发来的:“早上好,美女,吃早餐了没啊,不要赖床哦”。樱子看了一下便放下手机又翻了一个身,又有片刻的睡意。啊饼是樱子的一个好朋友,也是既体贴又细心的一个大哥哥。刚刚收到大学通知书的那天,樱子有些失落,因为这并不是她曾经现象中那所美丽的大学。唉,谁叫她一直都不是个乖小孩,好学生呢。高中三年是混水摸鱼过来的,最后高考又没做好弊,才会沦落到如此瓜田地步。现在想想,已经来大学一个多月了,发觉清晨起来的时候突然有点陌生,这就是我的大学生活?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已经在梦里摸索着。 一个月前,老爸老妈帮缨子拖着大包小包坐了几个小时的车来到着个并不大的城市。对于这座城市,缨子并不陌生。因为这座城市离缨子家并不遥远,坐两个小时的车就可以回家吃上一顿老妈拿手好菜,可她并不喜欢这里。不仅因为这个学校是私立专科学院,而且是新办的。好多人都没有听过,每当有朋友问她读什么,在哪里读的时候。她总是说:在林江市读。结果很多人都问,那里有大学吗?后来缨子又用她三寸不烂之舌,讲了大半天:“什么刚刚办的,是与某某有名大学合办的,在这个个刚刚发展的小城市,工业是很发达的,前景也很乐观,其实…”那些朋友看到她似乎解释的很辛苦,也安慰似的说道:“没事的,是金子在哪都会发光的。” 其实缨子何尝不知道在这个穷乡辟壤的地方读这个大学,加上全学校只有两千多学生,心里是怎样的苦涩。可是父命难违,说什么女孩子有一个大专文凭,出去容易找份工作, 最可恶的还要她去读英语专业,上帝都知道她英语水平超烂的,想当初英语考试是全班倒数三冠的。可她爸又说:什么女孩子学好英语专业出来当翻译,轻松又有前途,还有机会去外企发展。怎么说的好象比唱的还好听,可是缨子这次就是不肯读英语,坚决要跟二十六英文字母势不两立。最后这两个倔强的父女妥协,转到计算机网络专业。其实缨子对计算机是一窍不通,可是没办法,反正都是死,至少也要让自己选择死的姿势。 那天到计算机班报到那天,缨子才发现自己的决定有点冲动。第一,计算机是理科班,而缨子学的是文科。第二,计算机班只有两名女生,加上她刚刚好是三只熊。没办法是她自己选择的。再多的苦也不敢支声,也只好学会自我安慰自己,自己在班里,物以稀为贵,那多好啊,说不定还能捞个“班花”来当。 时间跑的比兔子还快,不知不觉也在这个鸟不生蛋的地方呆多了一个多月。大学军训了半个过月,晒出了许多的包青天,而缨子天生古铜的皮肤,黑的就只看见一排白牙齿了,再加上一头长到腰边的黑发,整的和村妇没啥两样。军训过够,回了一趟家,干脆把一头长发剪得短了很多。刚到肩头看起来清爽了很多,在喝上老妈煲的靓汤两天。又滚到学校去过那堕落的生活。 为什么说是堕落的生活,就是上课时在睡觉,睡觉时在上网。有人跟缨子说过,大学生除了恋爱就跟猪没什么分别。除了睡觉,吃饭,就是要找个人来陪。可是缨子带着眼镜在学校找了八百遍也找不到一个称得上帅哥的男生,青蛙倒有不少在爬。不过美女却不少,反正美的东西都可以满足眼感。其实缨子也马马乎乎算是美女中的一个。虽然皮肤是黑了点的,但1.63的身材和那张对得起观众的脸蛋,让她从来没缺乏自信而且还很臭美。不过缨子从来没想过在这所大学拍拖,尽管她有时候有点孤单,和失落。看到一对对情侣在花前月下,亲亲我我,在饭堂里恩恩爱爱时,她却没想过有谈爱的念头。 她并不想恋爱而恋爱,虽然在她中学时代,出现过许多男孩子,有过曾经拥有却不能忘怀的,有擦肩而过行同路人的…但对于感情,她一直抱着顺其自然的态度。其实她高中时有个很爱她的男朋友,叫JOU,JOU是个很爱画画的男孩,有着黑古铜色的皮肤,加上多年学画的自然,身上有种淡淡的艺术气质。JOU是个很爱笑的男孩,他总是用他的宽容和善良包容缨子的任性。记得在刚上高三那年,JOU背着他的画夹和他心爱的吉他,踏上了远方的汽车,去寻找他的梦。也许年轻的心没有轻易地去承诺,就这样走了。缨子那天站在六楼,看着夕阳那悲伤的美,假装不知道他的离开。后来鸭子跑过来和她说,“走吧,现在还来得及。”缨子骑着单车拼命的赶着,看到他的时候,JOU还是走了。什么都没有留下,只留下曾经为缨子写的歌在空中飘扬着。 那年,缨子上了高三,JOU的走并没有带走缨子所有的快乐。缨子就是缨子,她永远都喜欢拼命的笑。站在高高的地方大声的唱歌,永远都有一群好朋友在她身边,陪她一起度过每一天。高三的她,就这样无忧无虑的跑着,笑着,结果就笑到了这可恶的学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