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增加书签
已经汇报章节错误
第三章
从宿舍走去饭堂要几分钟的路程,还要经过足球场,昨天下了一夜的雨,足球场上湿辘辘的,隔壁军校的学生传来口号声。可怜的孩子,早上六点钟起床便喊带现在了。从饭堂打完饭后就回宿舍上网。缨子偶尔会在自己的空间里写一些日记,或向报社投一些稿件。人家都说喜欢文学的人是多愁善感的,喜欢音乐的人是富有灵感的。而缨子是一个快乐中带着忧伤的孩子。她喜欢看郭敬明的《梦里花落知多少》,笑着看完后却难过又一个下午;喜欢一个人安静的坐在图书馆看三毛的沙漠故事,看余秋雨的〈借我一生〉,看张爱玲的花花世界;也喜欢静静的在房间里听蔡琴的音乐和王菲的声音。 大学的日子一天一天地流逝在日历里,过得很快。缨子在课室,饭堂,图书馆,宿舍几个地方不停地穿梭着。学校有很多社团都开始招人了,缨子自然也忙地不亦乐乎。在中学时,缨子曾在学校里混的如鱼得水,风调雨顺,一场文艺晚会,这丫又当主持,又要唱歌又跳几首人摸人样的舞。在学校里也巾国不让须眉。天生好强的她在学生会混了个副主席。又一手抓学校文娱队和广播站。现在缨子想想,为什么高中总是那么忙,原来都把时间花在这些地方,害她那可怜的成绩丢脸丢到外婆家了。不过从中缨子也学会了许多在课堂上学不到的东西。 缨子那天报名参加了许多单位,一个是爱心社的社长。一个是学生会的秘书部,还有什么社联的外交部…什么艺术团。这丫的野心倒不小,既然报这么多个部门。不过,大学也人材也汇集的地方,平时心高气傲,自信满满的缨子,也有被淘汰的时候。经过了几轮的竞选,那丫头也当上了爱心社的副社长,进入了艺术团,虽然没有进入学生会,不过在团委工作也挺有意思。而且缨子也挺喜欢“爱心社”这三个字。 虽然这小丫并没有什么爱心,但仅有那一点小小善良还是让缨子爱上了这份工作。至少在大学有一份社团工作,也不会觉那么无所事事地荒废过日子好啊。 缨子一进入爱心社便接手许多工作,有工作经验的她。便开始管理得井井有条,让师兄师姐也对她宠爱有加,很多活动都放手让她自己去策划。缨子凭着自己的果断,认真,聪明和出色的口才搞办了几个挺大的活动。二千多人的学校,就召了四百多个的社员,爱心社变成了这个学院最大的社团,看来缨子的付出总算得到了回报和肯定。现在很多团干都跟着她走,让这个家伙的虚荣心也得到了许多满足。而缨子在班里也得到了老师的认可。军训那时候,缨子被评为“标兵”,就已经开始想向咱们伟大的共产党靠拢了。而辅导员对缨子也挺重视的,一是因为班里面女生本来就少,二可能是因为缨子从小就有老师缘。不管她见到什么老师,那家伙的嘴就像抹了蜜一样。但尽管这样,别人也不会因此说是拍马屁,因为缨子一向说话很会捏拿分寸。现在她也成为了班里的团委书记。老师曾告诉她,团委书记是很容易入党的,只要你努力,伟大的目标一定会达成。虽说是什么伟大目标,却是好多人的目的。缨子其实并不是特想入什么党,只是那个可恶老爸经常高调命令,如果在大学没有入个党,就白混了你。缨子也想说:我一直都是怎么白混过来的。 大学生活在睁眼间就这样过了差不多半个学期了。缨子的计算机知识只是学了点皮毛,五笔也不会打,打字又像蜗牛跑,上课半知半懂的。其实有时候想想,挺悲哀的。真的有点对不起那一万块钱学费。 前个星期,有人发下了同乡会的请贴。缨子的家乡是海蓝城,人家都说那里的人很凶。其实对于缨子来说都差不多。缨子看是同乡会,自己便是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看看有没有老乡见老乡,眼泪两汪汪的情景。结果,却只来了十几个人,原来才知道海蓝的同胞就怎么多在这个学校里。也不错,人少好办事,自己在安慰着。在相互的介绍下,缨子认识了泉,龙,妙几个人。便很快与他们变成无话不说的‘兄弟’。也许缨子的性格像男孩子,说话又比较干脆,看起来又挺顺眼,而且很会吹水,便很快和他们打成了一片。有时间有事没事几个人聚一下,吹吹水,聊聊一下伟大人生的理想,无聊的幻想一下美好的未来,偶尔又出去吃顿饭,似乎日子也不是那么单调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