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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狗
老实说,我对人和性的认识是从狗开始的。我小的时候,我的父母两个都是 “狗迷”。据说,他们两个就是因为爱狗这个共同嗜好才生活到一起的。我父亲自大学毕业后一直在局机关里工作,当我母亲大学毕业分到那里时,我父亲已是一名科室主任。于是,我母亲做了我父亲的秘书。由于上班比较清闲,我父亲就常常带着狗去单位。我母亲受我父亲的感染也爱上了狗。后来,他们两个便都成了狗迷。再到后来,他们不仅仅迷狗,还成了猫迷鸟迷鼠迷-------总之,他们对一切动物都很迷恋,唯独不迷人——除了他们自己以外。不过,在所有的动物中,迷狗深于迷其它动物。他们说狗是最通人性的,其次,狗还能给他们带来好运气。自从他们养了狗后,我父亲曾一度官运亨通——用我爷爷的话说,那几年正好是他们狗运亨通的时候。所以他们就最爱狗。他们爱狗的程度远远超过对我的爱。 我记得自从我有记忆起,我的父母就一直养着一大群狗。其中有三只是养得最长久且最得宠的。不过它们又各有自己最宠的主人。 首先是一只名叫吉咪的德国母犬是我母亲的最宠。是我母亲在跟我父亲一起生活以前花了几千块钱买回来的。我母亲跟了我父亲后,它也随我母亲嫁了过来。吉咪长得肥硕而健美,全身洁白的毛皮泛着夜晚幽灵似地光泽。它最喜欢的事就是在我父母和我父母的朋友们面前走来走去,以显示它的高贵和优雅。也许由于它的身价不凡,在本市难以找到相当的配偶,因此它一直独身。 其次就是一只不知名出何处名叫哈妮的哈巴狗,也是母的,是我父亲的最宠——仅次于我的母亲。它长得既瘦小又难看,跟吉咪比简直就是猪八戒照镜子。可由于它媚态十足便有两个性伴侣。一个是它的正式配偶,一只名叫哈乐的哈巴公狗,比哈妮高大许多也漂亮许多。它也喜欢摆出一副贵族的样子,时不时地做一些摇头摆尾的动作,或各种各样绅士般的姿态,以吸引主人的深宠和异性的青睐。哈乐是我父母一起去宠物市场上给哈妮找回来的配偶。那时,也是我父亲和我母亲好上后不久。因此,从这件事来看,我父母也算是挺通狗性的,就象他们说狗挺通人性一样。我曾无数次地这样想。 哈妮有了哈乐后不久,便生下了一只小公狗。小公狗由我父母取名为哈哈,就是取了哈妮和哈乐两个的前一个字。不过,我不愿跟着父母叫它哈哈,虽然当时我还不会取名,但是,我知道它和哈乐是同样的男性狗民,因此,我就自称之为小哈乐,以后,我就一直这样叫它的。由于我母亲并没象哈妮那样很快就生了一男半女,因此,小哈乐很幸运地得到了我母亲如同己出般的照顾。 所以,小哈乐长势良好,身体健康,发育成熟得早,不出三个月就长得跟哈乐一般大小。由于它一生下来基本上由我母亲照顾,哈妮几乎就不用操什么心。因此哈妮就只顾自己跟哈乐寻欢作乐,而且在小哈乐面前也一点不在意。而生理成熟、心智并不成熟的小哈乐天天看着自己的父母那没完没了地作乐的样子,并不知道这里面有什么可为或不可为的东西——毕竟没有人教过它这些,我母亲只是喂养它而并没有教它做狗的道理。不久,小哈乐成了哈妮的另一个性伴侣。如此,哈妮因为有哈乐和小哈乐这两个性伴侣,便是一窝接着一窝地生。但是,由于小哈乐虽然在外表上看起来和哈乐没什么区别,可是在生理功能和性格上都不及哈乐强劲,所以小哈乐生的那些小哈巴们总是成活率很低。大多数的时候总是哈妮在一边刚生完,那些小哈巴们就已经去第二次投胎了。偶而有一两只活了下来,总也养不了多久,最后一定死去。因此小哈乐至今仍没有一个后代。而大哈乐的子女已不计其数。他们分别分布到了父母的一些朋友家中,以及父母的朋友的朋友的------家中。总之只要有我的父母的关系伸展的地方,就有哈妮和哈乐的子女。 至于哈妮和哈乐的子女有没有再生,生得多不多,我就一点也不知了。第一因为我根本不知道我的父母的那些朋友到底是从哪里冒出来来要走那些小哈巴的,要走后又不知一下消失到哪里去。不过很久以后,我终于清楚那些来我家要狗的人,有些是我父母的部下,有些是他们的并级同事,还有一些是关系不是很清楚的人,有同单位的也有不是一个单位的。总之都是一些省不了离不开的但又各有千秋的关系户。那些人对狗的热情十分高涨,而对我却是若视无睹的样子,好象我根本不存在似地。有几个稍为好一点则会硬地挤出一丝笑容冲我点一下头,算是厚爱了。我当然能理解他们的态度。因为他们是冲狗而不是为我来的。第二因为我也不喜欢他们,所以我也从来不愿理睬他们,就算那些礼节性地对我表示了厚爱的人,我也一点不领他们的情,一点也不稀罕他们施舍给我的那点虚伪的笑容。我天生似乎是一个冷血动物,对谁都怀着几分敌意。也许我父母觉得我还不如狗们可爱,才越来越地将他们的爱转移到狗们身上——原本他们心里的爱心就不多。而我则认为是狗们掠夺了我父母对我的爱。因为由于狗的巴结和诌媚,使父母将他们原本出于道义和表面化给了我的一点爱心也渐渐地没有了。 所以,我非常痛恨和讨厌狗。我对狗的痛恨和讨厌程度正好与父母对狗的热爱和迷恋成反比加深。他们越是热爱和迷恋,我就越是痛恨和讨厌。这种讨厌和痛恨到后来使我将对象扩大化。我无法恨我的父母和讨厌我的父母,我想毕竟是他们生了我,而且当时的情况下,我将仍需要他们抚养很长一段岁月。尽管他们不是很爱我,有时甚至还可能在讨厌我。但我也不能恨他们讨厌他们。这样,我就只有将内心里极其膨胀的痛恨和讨厌发散到父母那些只在要狗的时候才来我家的朋友们身上。尤其是当我看到他们来时对我若视无睹却又用一种怪怪的眼光不停地打量我的时候,我对他们的那种痛恨和讨厌简直到了极点。 当时我真恨不得拿起刀或枪冲上去杀了他们。可惜那时候的我,除了有一支塑料的玩具手枪和一把同样用塑料做的关公刀外,什么真家伙都没有。再说,真有的话我也不敢那样做的。因为那是当着我父母的面的。 那些人好象是我父母的另一些幽魂,他们只在我父母在的时候才会出现,其它时候是绝对不会出现的。何况,当时的我不过是一个三四岁的小女孩而已。在我父母面前我从来不玩我的玩具手枪和关公刀。我有事没事只抱着一个披头散发鬼模鬼样男女不清中西杂交的玩具娃娃。只有在他们不在的时候,我才会拿出我的玩具手枪和关公刀。 我总是左手拿枪右手拿刀自己跟自己搏杀。我常常将自己搏杀得全身青一块紫一块,两只手不能动弹以后才肯让那两件被我视为法宝的“兵器”回到它们自己的位置里——墙角落一个不易引起父母注意的纸箱里。其实,我的担心是多余的。我父母很少进我的房间。我总想在我的父母面前装成一个乖女孩。所以当我自杀自斗地受伤后,我也决不敢让他们知道。而且我的玩具手枪和关公刀也一直没有让他们知道来历。那是有一次,我爷爷带我上街时买给我的。 那几年我爷爷一直在外面自己做生意,很少回来和我们在一起。所以,每次来看我的时候,总要带我上街给我买点东西,以示他并不重男轻女。我爷爷是一个孤儿,十几岁的时候去当了兵。由于在部队里的时候表现较好,深得首长的喜爱。首长的年龄大概可以做我爷爷的父亲。因此他也确实象父亲般一直非常关照我爷爷。后来首长回到地方上当县长,就顺便将我爷爷也带了过去做他的秘书。后来,县长看上了县文工团的一个名角,就让我爷爷出面找那名角谈话。那名角比县长小二十岁,而比我爷爷大两岁。当我爷爷出面将事情的原委告诉她时,她却眼睛一眨不眨看着我的爷爷,看得我爷爷全身热血沸腾,满脸通红地跑了回去。我爷爷跑回去后想了半天也没想出向县长交差的理由,只好第二次再硬着头去。没想到,这次一去,未等我爷爷开口,那名角就自己开口说愿意马上去见县长。半个月后,县长休掉原来那个童养媳老婆,娶了那名角做了县长夫人。县长夫人刚开始的时候倒也着着实实地做着官太太。但是没多久她就频频地开始向我爷爷施女人手碗。我爷爷原本对于县长娶她做夫人就象猴子吃不到头上的葡萄——心里酸溜溜的。所以县长夫人没用多少心思,我爷爷就成了她的裙下臣。终于有一次,我爷爷和县长夫人在县长秘书办公室里翻天覆地地偷欢的时候,被县长逮了个正着。县长一气之下就将我爷爷开除。而县长夫人在当晚就偷着离开了县委大楼,跟着我爷爷成了我的奶奶。 自那以后,我爷爷就带着我奶奶东南西北四处瞎折腾。折腾了几年后,手头有了一些钱,也有了我伯父我父亲及我姑姑三个子女。为着他们有个好前程,我爷爷在我奶奶的坚持下,并通过一些特殊的手段和关系,在这个大都市定了居,直到最后都成了这个大都市的正式居民。我想,我奶奶实在不是一个简单的女人,她似乎对每一件事都能做到胸怀若谷,高瞻远瞩。如果当初进部队的是我奶奶而不是我爷爷,后来当县长的肯定不是那位首长而是我的奶奶。我爷爷虽然在男人中也算得上是个人物,但是比起我奶奶来,似乎总差那么一截儿。当然了,如果不是这样的话,我爷爷当初又怎可能被我奶奶看了几眼就魂都没有了呢? 爷爷那次带我上街并不想买给我那玩具手枪和关公刀的。他总认为我是一个女孩子不该玩那种玩意儿。可是,那一次我坚持我的原则,非让爷爷给我买不可。老实说,虽然在我父母的面前,我总是装得非常喜欢那娃娃玩具的样子,其实,我心里真的一点也不喜欢。我心里喜欢的就只有刀和枪——我想这可能跟我爷爷当过兵有关系。爷爷最终敌不过我的任心还是买给了我。事后,我经常这样想,原来我爷爷是一个心很软的人,虽然在表面上看来很凶的样子。怪不得他那时经不得我奶奶的色情诱惑连仕途前程也顾不得了。 后来,我就几次利用我爷爷的这个弱点,象我奶奶当年那样稍稍用点心思,就让爷爷按照我的意思去做了几件我觉得我非做不可的事。当然,我让我爷爷为我做事与我奶奶当年的目的不可等同视之。 而我自从有了玩具枪和关公刀后,每每面对着那些来我家要狗而我又不能冲上去打杀的人时,我就只有咬着牙恨恨地想,将来我一定要握上真刀真枪。我要杀死世上所有的狗,一只也不剩地杀。然后再杀死那些来我家要狗的时候却总用不怀好意的眼光将我上上下下打量过的人——他们就象打量动物园里的怪物一样打量我。 当我第一次那样想时,我恨得将舌头咬出了血。我没有将血吐出来,而是很快就咽了下去。咽下去后,我那失去了知觉的舌头就三翻四次地去舔我的嘴唇四周。它肯定以为刚咽下去的血是从嘴唇外面吃进去而不是从它自己那里流出来的。我的舌头似乎生平第一次尝到了一种别样的滋味。所以它就象从没有吃过人的狼一样,在第一次吃了人以后,总对那血醒味念念不忘。 后来我就经常试着去咬破我的舌头。我觉得反正我有没有舌头都无所谓。第一,我几乎不跟任何人讲话,除了回答爷爷奶奶和父母向我提问一些我并不愿意回答,可他们又非让我回答不可的问题;第二,我吃东西的时候,其实从来不去分辨食物的酸甜苦辣,除了难以下咽的东西用牙齿将它们粉碎一下,几乎所有东西都是怎么样进我的嘴就怎么样到我的肚子里。我把处理食物的权利和义务全部交给了肠胃去完成。我除了对血有兴趣外,对别的一概没有丝毫兴趣,就像我父母只对我没兴趣却对狗特有兴趣一样。 然而,因为没有恨的力量,或者说是恨的力量尚不够大——大概爱和恨的力量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力量,我一次也没有在无人的时候成功地将舌头咬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