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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卷第十三节
在等待维以服役回来的第二年,喜然还在清城最大的一家百货商场门前发传单。一天两百份,收入按日发放,每日二十元。烈日当头,她赔着笑容,言语温甜,将英语夜校的传单递送到来往的人手中。那些人或者直接推开她的手,或者接过传单稍稍瞄两眼就扔在地上。喜然发了一下午,后背被汗水浸湿了一大片,额头晶亮,双颊绯红。她的双脚四周遍布被人遗弃的传单,白花花的一片映入眼帘,进出超市的人从容的在它们身上踏过去,没有一个人弯腰拾起其中的任何一份。 喜然的手中还有未发完的十余份,薄薄的一叠。天色暗下来,夏天傍晚常见的雷雨降临了这座小城。喜然的身后是一步之遥的商场,她完全可以躲避这场雨,可是她没有。她在这场暴风雨里靠着商场外墙冰凉的方砖,蹲下身子,默默的哭了。手中的传单连同地上那些白色的纸张,成了纸糊。 梁歌讯不会哭。二十余年的人生里,她已经忘记了泪水的滋味。那些午夜梦回,泪湿枕巾早起晒干的忧伤是不属于她的。泪水有何用?徒增自怜或招人鄙夷罢了。歌讯的字典里没有流泪这个词语,即使是在这个冷彻心扉的冬,她也不过故地重游,撰文凭吊,以酒消愁,无一滴清泪。饮苦不举眉,尝欢无扬笑。歌讯的性格里有太过坚韧的一面,曾让中文系的一些男生叹为观止,继而,望而却步。 而姜喜然是不同的。福利院的漫长生活让她清楚了眼泪是人生必要的武器。小时候,身形瘦小的她抢不到那些布偶积木,无助的缩在墙角,嘤嘤哭泣。不多久,阿姨和孩子们便围过来,在彼此的推让谦恭里,梨花带雨的她大方的接过玩具。在她后来的成长路途中,在她与无数男子交锋的情场里,这武器一次次被她运用得纯熟自如,恰到好处。 可是那天的喜然是真的哭了,她的眼泪不带一丝诡秘和狡黠。阴晴不定的夏季,她被汹涌而至的伤感怔住,遗落的传单让她追忆起自己伶仃的童年,一下午炽热的太阳光使她脸颊烫得发疼——她不经晒的。 张均良就在这个时候撑了把伞走到她的面前。他开车驶过清城最繁华的街道,等待红绿灯的间隙里看见了蹲在大雨里的喜然。 喜然接过这把淡青的天堂伞,有些凄楚的说了声谢谢。张均良未留下过多言语,就启动了汽车引擎。后视镜里,他看见那个不知名的女子原地伫立,伞的半圆面越来越模糊,她握着伞柄的手却愈发清晰。他很想触碰下她手背上那块白净细腻的肌肤,可他并未调转车头,重新走至她的前面,问她要联系方式,或者,留个自己的手机号。 汽车一路向前驶去,雨很快停了。这段邂逅并未衍生旁枝末节——直至数年后。 张均良活过自己的第三个本命年后就很少回清城了,如果回,那多半是因为生意上的事情。三十七岁的年纪,他在N城最繁华地段的写字楼上租下了整整一层,二十一楼,选的是他最喜欢的数字,约五百平米的铺面,十来间屋子,作为“均良化工集团”的总办事处。在N城房价飞速高涨的新纪元,这里一年的租金便是数百万。 均良将还剩半截的小熊猫掐灭在会客厅的烟灰缸里,他的身体不算非常康健,医生嘱咐过他要少抽烟的,除却特殊的会客场合,他是一支烟也不会碰的,只喝定量的补酒。秘书已将来年高尔夫球场的会员卡办好送来了。他满意的夸赞了秘书,然后就让她出去了。他起身走到窗前,一只手扶住了窗沿,熟悉的爵士乐在屋内飘荡了起来。 从二十一楼的有机玻璃窗看出去,N城的天还是瓦蓝瓦蓝的,地面上车流如织,很昌盛的南方城市,闲适懒散,也没有排外性,他很喜欢这里。他的公司一年利润数千万元,在这样的城市里算不上什么,可他已经满意了。明年上市,再将江北和清城七家分公司扩建裁员,精简机构,完善销售渠道,至于N城郊区的那个分公司,状况良好,盈利充裕,无需他的担心。今年有两个产品被列为国家十五科技公关项目,还有一个产品被列为国家重点新产品。一切都在正轨上,一切都还不错。这几年他一直居无定所,N城各大酒店的住宿登记簿上大半都留下了他的名字。他总是住在酒店里,从这一家泊到那一家,从这张床睡到那张床,连酒店的特色菜式特价酒水都了如指掌了。偶尔他会带年轻女子回来过夜,多半则是一人,陪客户谈完生意倒头就睡,醒来寂寞空自许,却又是新的一天,容不得他有太多闲暇胡思乱想,便要去接洽新的事务。 而现在,终有些安定了。他想着,或许该有个家了,至少也应该有个孩子。父母总是催他,七十多的年纪,连孙子都不见影,该是自己的不孝了。改天和喜然去看看房子吧!南郊的碧水华庭别墅区据说不错的。 他还是能记起他的二十一岁。穿白衬衫黑西裤戴太阳镜,陪童心未泯的女朋友丁筝坐旋转木马。她手里举着一大团白白的棉花糖,吃得不亦乐乎,他在场外看着她忽高忽低的身影,想着要是这样过一辈子也好。然后搂着丁筝的肩在公园的喷水池前照相,有水珠溅到他脸上,最美的笑容定格在那个秋天。他十八岁毕业于清城四中,没钱上大学,便去了当时效益还不错的清城化工厂,做一个普普通通的打工者。 是亲友介绍他们认识的。某个雨天,在桥北电影院门前的柱子旁,靠右的那个,丁筝撑了一把红色的雨伞走过来,脸圆圆的,刘海齐眉,牙齿很白,凑近了便闻到她嘴巴里橘子味泡泡糖的香气。她说,你可以叫我阿筝哦。还是小孩子一样的丁筝,小他三岁,在他上班的时候提了甘蔗来看他,把他的脏衬衫拿回去洗,逛街的时候看到糖葫芦便央他买一串。三年后他二十一岁,丁筝从技校毕业,在缫丝厂工作,成了他的小妻子,婚礼上一脸单纯的幸福。化工厂倒闭了,同事取了厂里重要的化学资料跑出来,找他商量合伙开小厂。 就是这样白手起家的。靠丁筝母亲家补贴的和同事七拼八凑总计大约五千元钱作为起始资金,租了一间废置的仓库,凭着高中的化学知识,又去图书馆找书,慢慢琢磨,研制出了第一种农药试剂。托人销售,卖不完自己又去乡村挨家挨户介绍了出售。一点一点的赚到了钱,还清了借款,从仓库转到门面房,从两人转到五人。再从门面房转到四层楼的房子,从五人转到五十人。他回顾起来,都看得见规模是如何一步步扩大的,像自己的影子一般清晰,盈利数千万的公司远非一日之功。 三十岁的时候,他终于将总公司开到了N城。他回清城在市中心最大的酒店里包下了一楼的整个大堂,请客庆祝自己的而立之年,还捐款给四中新建一幢宿舍楼。也算衣锦荣归了。清城的市报上一版都报道了他的事迹,他成了十大杰出青年企业家之一。照片上的他握着一支钢笔,面前是一台笔记本,临时凑起来的布置,很不协调的,他对着镜头笑得很拘谨。丁筝还是很年轻的样子,娃娃脸的人不显老,只是一直没有身孕,流产过一次,竟再没怀上。站在他旁边接待客人的时候,笑声像黄鹂的歌。 他是三十一岁那年和丁筝离婚的。他给了丁筝两百万,没上法庭。他站在写字楼二十一楼的窗前,盯着下面看了很久,头是阵阵的眩晕。怎么就和丁筝离婚了呢?一下子就离掉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