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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卷第十四节
除了刚结婚那一年,后来的关系就一直都不太好了。张均良静静的回忆起来,事业刚刚起步那会儿,他就很少回家了。现在想想,他回家的次数真的太少了。仓皇的飞灰似的岁月,和丁筝一趟趟的争吵都走到他的眼里来,使他的心有了断壁颓垣的无法泯灭的酸楚。他在工作的地方泡方便面,熬夜和同事研究方案,偶尔回家和丁筝说不到两句话便是争吵。幸好没有孩子,他想,幸好没有孩子,听不见他们莫名其妙的争执。 丁筝那时已经辞掉了缫丝厂的工作,在家做全职太太,她总是抱怨他回家的次数太少,怕他在外面有人,而他们甚至连孩子都没有。他开始还耐心解释,温存的吻她,时间长了,见面连话也懒得说,他忙碌数日想要一个清净安宁却不如愿。丁筝气急之下,还会冒出“要不是我母亲借钱给你,你生意还做不起来呢!”这样不明事理的话,他拉过枕头蒙住脸就睡,也懒得计较了。 直至那次他为了找剃须刀,在丁筝的梳妆抽屉里发现了避孕药的盒子,他才大梦初醒般明白了他们总是争吵的原因。他一言不发把盒子扔在饭桌上,丁筝的脸刷一下白了。他面无表情的扒着饭,丁筝坐在饭桌对面,麻木的嚼着嘴里的饭菜,刚开始哭的声音很小,后来就如滔滔江水般一发不可收拾了。他任由她哭着,也不斥责,把纸巾递到她面前,她就擦,擦完了还是继续哭。他想她真是小孩子。曾经他迷恋她这种孩子气,而现在是真真厌了。 那是他在那个家吃的最后一顿晚餐,一个月后他们就离婚了。 如果不是莲宝,他想他一辈子也不会知道丁筝的秘密,如果不是莲宝。 离婚一年后,他在N城一家娱乐城陪客户唱KTV,一个长得还算标致的女子来他们包间推销啤酒。他坐在沙发里,听着客户站在房间中央,交换着话筒唱得兴致勃勃,自己偶尔也跟唱两句,却终究兴趣不大。他还是喜欢听别人唱歌,在自己的安静里看别人的热闹。那个女子走进来,向其余人推销了半天未果,他心生怜意,便站起身,走到她跟前买了一扎,给了她两百元,并让她不用找了。虽然这些酒是喝不完也不会带走的。 女子不过二十八九的样子,很感激的介绍说自己叫莲宝,然后又说,你看着很像一个人呢!他那天心情不错,虽有些怀疑这话是不是这类女子搭讪的套话,还是装作饶有兴致的样子问她觉得自己像谁。莲宝沉吟了一会儿道:你是不是上过清城的市报啊?均良点点头:你也是清城的?莲宝说那就是了啊,你是张均良吧?那年我们都很羡慕丁筝嫁了一个金龟婿呢!我们几个技校同学里就数她最有眼光,嫁得最好了! 提到丁筝,张均良是不想多话的,他想着莲宝应该还不知道他们离婚的事,又不好明说,气氛便冷了下来。莲宝见状便要走了,却又似想起了什么,说道,对了,丁筝的体质很弱的,好像生育方面有些问题,医生说过她怀孕的概率很小呢!不过这个你们结婚的时候应该都知道的吧?听了这话,均良的脑子一下子空了,他木木的说:我们已经有孩子了啊,都快上小学了。莲宝听了,才心满意足的走了:那就好,我们都挺喜欢丁筝的,希望她过得好。 剩下均良一个人坐在那里。周围的人听不见他的声音,不乐意了,便喊他起来单独唱一整首。他只好答应,握着话筒将一支歌唱得断断续续。不想让众人觉察自己的异样,便以方便为由出去了。洗手间的水哗哗的流,看着镜子里的脸,他觉得自己快要哭出来了,脑子里如同乱码。小孩子一样的丁筝,嘴里散着橘子味泡泡糖香气的丁筝,幸福得很单纯的丁筝,他的丁筝,曾经是他的丁筝,怎么就这样离了婚呢? 他没有猜错。流产过一次后,丁筝便知道自己是不会再怀孕的了。眼看着他的生意越做越大,她觉得自己犹如一只寄生虫般存活在他的身边。没有孩子,也没有足够靓丽的外表,她拿什么和周旋在他身边的那些女子争奇斗艳?她渐渐的有了些自我萎谢的意思,便寻出细枝末节来和他争吵,还将避孕药放在梳妆盒里,终于以这种方式成功的间接的逼均良提出了离婚。因为,因为均良曾经是那么想要一个孩子;因为,因为她曾经是那么爱他的。她甚至觉得,如果婚前向均良坦白她的生育有危险,均良怕是根本不会娶她的了。 而今,她和他过了这些年,她满足了,也是没什么奢望的了。 张均良再回去清城的时候,没有试图找回丁筝。过去像一层皮肤细细密密缝在他的记忆里。他知道丁筝是不会再回来的了。就算回来,他们之间又能怎样呢?破镜重圆的童话他从来都是不信的。 直到遇见了姜喜然。幸好遇见了姜喜然。 张均良在华天酒店宴请完清城分公司的骨干后宿了一夜才去柜台结账。次日出门的时候发现外面飘起了雨,停车场在十米开外,正犹疑着,一个袅袅婷婷的服务员撑着一把淡青的雨伞走至他的身边:张先生,伞拿好。他接过伞,想着这家酒店服务倒是周到,却未料到服务员又启丹唇,问他道:张先生还记得我吗? 张均良这才端详起面前女子的容貌。眉眼有些印象,却不够细致。女子吟吟提醒他道:以前我可不是在这里做服务员的,我在超市门口发过传单,那时候钱挣不多……均良记起来了,是数年前那个他停车送伞的女子,送的还是他现在手里拿着的这把伞。 你可以叫我喜然。她说。你可以叫我阿筝哦。她撑了一把红色的雨伞走到他的面前。过去的一幕又回来了。年轻的脸自有一番楚楚可爱的韵致。姜喜然是瓜子脸,丁筝是圆脸,她们本无一丝相像之处,只是两个女子出现的场景是如此这般的吻合。 马路对面连绵的商业区被雨水冲刷得清新壮丽,原先这里可是液化气公司的,如今不知迁往何处了。清城倒是越建越好了,他想,他自幼生活的小城,不过数年,就有了令人惊异的腾飞。 姜喜然不了解张均良,如果不是听到大她十岁的清洁大妈在均良刚踏进宾馆的时候就议论纷纭着走过她的身边,她怕是永远都不会知道这位曾经与她有过一面之缘的男子会是清城的风云人物。这个世界真小,她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