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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两个星期后,放暑假了,我准备离开小村回家。

  马秀开考的日子也快到了。她来为我送行。

  马秀有些依恋地说:“要不是为了考试,我陪你醉一次。说真的,我长这么大,还没醉过几次。哦,实话告诉我,你真没女朋友吗?”

  我说:“我不是说过了吗,我丈母娘还没怀孕呢。”

  马秀的脸红红的,打了我一下,说:“再不许你说这种话,流氓!”

  我一本正经地说:“我虽然不怎么样,但来提亲的人还真有好几个哩。”

  马秀叹了口气,说:“都是穷怕了的缘故,马雯发誓,要么嫁豪门公子,要么嫁高干子弟,至少,也要裹个小老板。”

  我心里先是一沉,然后淡淡地说:“我早就知道了。”

  马秀说:“你能不能让我考完试再走?”

  我想了一下,说:“你是后天开始考试,我可以到县城小住几天,让你考好再走。”

  马秀兴奋地说:“好的,考完试我陪你醉一次!”

  我说:“不瞒你说,我父亲是个十足的酒鬼,绝对的”公斤级“,但我却不怎么喜欢喝酒的。”

  马秀有些失望,说:“那我们什么时候动身去县城?我已经准备得差不多了,如果可以的话,今天就到县城住下来,明天放松一天。”

  我问:“你还要回家带东西吗?”

  马秀说:“不用了,该带的我都带了,我本来打算一是来送你,二是去赶考。”

  我说:“好,我们这就动身吧。”

  当我背着行李走出宿舍的时候,我的小学生们已经在学校的小操场上等候多时了。已经来这里教书三年了,整整六个学期,每个寒暑假他们都要为我举行欢送仪式。

  我一边向他们微笑着挥手,一边向校外走去,说:“同学们再见。”

  马秀跟在我的身后,也潇洒地挥着手,说:“同学们再见。”

  小学生们一齐挥手,齐声喊道:“老师,再见!师母,再见!”

  我看了看马秀一眼,马秀朝我做了个鬼脸。

  我们走出了很远,学生们还在操场上站着,目送我们远去。

  马秀说:“你在村里的威信很高。”

  我说:“我从来没有注意到,我只是觉得,村民们太淳朴了,跟他们生活在一起,很幸福。”

  马秀说:“总有一天,你会不会离开这座大山,离开这个小村,离开这个只有两个班的小学校?”

  我叹了口气,说:“会的,但是,一辈子,我都不会忘记这个小村,还有……”

  马秀问:“还有什么?”

  我说:“还有那次接亲的经历。”

  马秀黯然,不再说话。两个小时后,我们终于在离小村十多里的山间公路上拦到了从镇上开往县城的班车,整整两个多小时车程,才到县城。

  下了车,马秀问:“你说,住哪家宾馆,开什么样的房间?”

  我说:“你自己选择吧,我不住的。我住叔叔家。”

  马秀的脸色掠过一丝忧郁,问:“你在县城还有个叔叔?”

  我说:“是的。”

  马秀说:“那你得陪我去找宾馆。”

  我们在逢源宾馆给马秀开了个单人房间,然后到外面的餐馆吃了饭,看看天还早,便来到县城里的小公园。

  这是一个中等县城,公园也很小。

  马秀说:“我估计,我这次能够顺利参加考试,一定是你的叔叔帮的大忙,我想,不管能不能考上,我都要去感谢他。”

  我说:“你说对了,你报名的时候已经晚了,但当我说了你们村以及你的情况后,我叔叔的确帮了大忙,但你不要去感谢他,他也不需要。”

  马秀想了一下,说:“不行,不去向他道声谢,我心里总过不去。”

  我说:“你真的不要去,那样他会很不高兴的。”

  马秀说:“你那叔叔的脾气是不是很坏?那我不去感谢他,就当是你的朋友,是他的晚辈,去看望他好吗?”

  我看她很认真的样子,思考了一下,说:“那也好,但你千万不要说感谢他的话,也千万不要透露你是来赶考的,我就说你是我的同事好了。不瞒你说,我这个叔叔的脾气虽然没有我老爸怪,但也是够怪的了,我从来都不敢带人去他家。”

  马秀做了个鬼脸,说:“还真有这样怪的人?我不相信!”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我们离开小公园,买了一些水果,提着就往我叔叔家走去。

  马秀说:“到人家吃饭不方便,我们先吃了晚饭再去吧。”

  我说:“不,上他家吃,如果不在他家吃晚饭,如果让他发现我们是吃了再去的,我就要被骂。呆会吃饭的时候,你要尽量的多吃,越狼吞虎咽越好,你吃得越多,他越高兴。”

  马秀哈哈大笑,说:“你这个叔叔真怪,怎么性格跟我们家人一样?”

  我笑笑,说:“我叔叔很草根的,大老粗一个,不过人很好的。”

  七弯八拐,在万家灯火的时候,我们终于来到了我叔叔家。当我们推门进去,叔叔正在洗菜,抬头看见我,说:“怎么现在才来?”

  叔叔刚要教训我,看见我身后的马秀,先是一愣,然后脸上堆满了笑容,连忙放下手里的菜,招呼马秀。

  马秀见状,连忙上前替他洗起菜来,正在房间里做功课的堂妹也赶紧跑了出来。

  叔叔有些不好意思,我说:“叔,让她干吧,他是我同——学。”

  本来我想说是同事的,但想了一下,还是说“同学”。

  叔叔爱好文学。我和叔叔坐在沙发上谈文学,马秀和堂妹一起烧菜做饭。

  吃饭的时候,马秀果然很听话,虽然没有狼吞虎咽,但还是尽情发挥了。

  叔叔兴致很好,说:“这丫头好,又勤快,又大方,又漂亮。”只把马秀赞得脸蛋红红的,低着头不敢说话。

  叔叔继续说:“你们到叔叔家来,拿起就吃,拿起就做,就跟自己的家里一样。”

  显然,叔叔已经把马秀当成是我的女朋友了,我有些不自然,马秀更是羞红了脸。

  吃好饭,坐了一会,马秀提出要回宾馆。这次,叔叔居然没有强迫我在他家睡,而是笑笑,说:“那你们就早点回去休息吧。”

  离开叔叔家,走在光线并不好的大街上,马秀说:“你叔叔真是个梗直人。”

  我说:“是啊,但他居然把你当成是我女朋友了。”

  马秀说:“能够做这样的长辈的侄儿媳妇,也是很好的事情。”

  我不好意思地笑笑,然后一路无话。

  回到宾馆,我说:“我开房间去。”

  马秀突然拉住我,说:“不用花钱了。”

  我尴尬地说:“这怎么行?”

  马秀随即拿一个包放在床的中间,说:“怎么不行?一人一边。”

  我愣了一下,便进卫生间洗澡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