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增加书签
已经汇报章节错误
第一章我们毕业了(3)
7 “娱记”这个行当其实很辛苦,因为我们经常要体会东郭先生的无奈:明星们在还是新人的时候对我们的称呼是“媒体朋友”或者“记者老师”,而在被娱记们捧红以后则一脸厌恶地把我们叫做“狗仔队”;此外,明星们还经常放我们的鸽子,新闻发布会上明星迟到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稍微有点礼貌的明星会告诉我们是因为“塞车”或者是“档期有问题”,而大部分明星连一点歉意的表现和解释都没有。因此我们常常为了明星们的几句“感谢XXTV,感谢XX唱片公司,感谢支持我的歌迷朋友”之类的废话而苦等几个小时。 这样做了三个多月后,主编不再满足于我们的这种新闻报道,因为发布会的新闻是各个媒体人所共知的东西,而最近几个月,我们的杂志销量出现下滑趋势,所以他开始催促我们通过一些特殊渠道搞到一些独家报道的东西以提高我们杂志的竞争力。至于什么是“特殊渠道”他没有说,但是那位资深娱记告诉我说不外乎是“做套”,偷拍等手段。“做套”就是在提问明星问题时设置一些语言陷阱,从明星嘴里套出一些有价值的信息,但是“做套”现在比较困难,因为明星们一般都身经百战了,口风极严,稍微问点活动以外的问题就立刻左顾右盼而言他,装疯卖傻或者干脆“无可奉告”,想要套出些有价值的信息很难;而“偷拍”则需要知道明星的住址和经常活动的场所,而且还要有“线人”——也就是明星身边的工作人员诸如保姆,厨师,御用化妆师等人——提供的一些有偿情报,然后娱记们就要根据这些情报提前去明星可能出现的地方潜伏,期待着能偷拍到明星们的一些隐私。 跟我一起的那位资深娱记名叫周伟,我们社里人都称他为“伟哥”,因为叫了这个能给男人女人都带来幸福的名字,所以他在社里的同事中有着极好的人缘。伟哥就有几个这样的线人,他还有一个小本子,上面记满了明星的住址,据说都是他通过“蹲点”确认过的,这个本子他爱如至宝,随身携带,任何人都不给看。而他能够在这个行业混成“资深”与他的这个小本子也有很大关系,每当主编需要一些独家报道的时候,他就联系一些线人,然后通过本子上的地址去蹲点偷拍。不过我认为这种守株待兔的办法似乎有点傻气,因为我们要像狙击手似得埋伏半天,然后抓拍明星的瞬间姿态,常常是蹲点一整天才能拍到一些模糊不清的照片,或者是戴着墨镜和口罩的明星照片,还不如我戴上墨镜和口罩装成明星让他拍呢。总之这样的成果肯定不能令主编满意,因为他看了一眼我们的照片就将它扔在地上说,你俩不如去动物园偷拍大熊猫。于是我建议我们应该主动出击,比如想办法挑起两个明星在博客上打嘴架,或者干脆在新闻发布会上故意激怒明星让他们当众失态甚至动手打人等等,反正大家都需要炒作。伟哥听了我的想法后笑着拍拍我的肩膀说,这些手段已经过时了。 事实证明,我的这些伎俩确实已经过时了。因为现在明星们已经越来越聪明,大牌明星不会轻易上当,而一些急于炒作自己的新人在博客上再怎么变换名字夸自己也不能引起读者的兴趣,所以我的多次努力都以失败告终。而且用这种办法搞来的新闻也不是独家报道的,距离主任的要求还有些距离。而主编的耐性越来越差,于是我不得不跟着那位资深娱记干起了偷拍的勾当。因为“偷拍”这个手段在娱记的行业中是永远都不会过时的。 8 那年十月里的某一天,我们接到线人举报,某个天王级的“腕儿”将去密会某个天后级的“腕儿”,届时两个“腕儿”可能会一同回到位于京郊的别墅。接到这个线索后我俩很是振奋,立刻骑一辆越野摩托来到那所别墅附近进行蹲点,之所以骑越野摩托是为了被发现后便于逃跑。到达地点后,我们先把摩托车藏好,然后找到一个适合拍摄的草丛中进行潜伏,我负责放风,他则拿着长焦相机随时准备抓拍。这项工作的确很刺激,我甚至希望对方能够发现我俩,然后几辆汽车同时追了出来,和我俩的摩托展开一场街头追逐,而我俩则依靠高超的车技一路上飞檐走壁,搞得街上鸡飞狗跳大人哭小孩叫,然后我们在十字路口玩了一个漂移,使几个路口处冲出来的汽车因刹不住车而相撞在一起,在我们身后爆炸,升起一团蘑菇云。最终我们甩掉了他们,回到杂志社将那“有价值”的照片很酷地甩到主编的桌上,然后在他的桌子上信手拿起一根烟叼在嘴上,主编赶紧掏出打火机双手给我把烟点上……激动的心情让我忘记了我现在所做的其实是很龌龊的偷窥勾当。 我俩边等边聊,伟哥告诉我说,他的偷拍技巧都是跟我们主编学的,他刚来报社的时候也像我一样,跟着主编(当时是娱记)出来偷拍,开始的时候他也觉得很刺激,做的多了也就没有了感觉。伟哥说我们的主编很有敬业精神,在主编还是我们杂志社里的小角色的时候,为了偷拍王菲,他在一条胡同口假装成小贩摆了好几天的地摊。听了他的描述,我脑子里立刻出现了这样的景象:主编獐头鼠目地蹲在一个胡同口,在地上铺着一张床单,上面摆满袜子口罩等小杂物。然后他将照相机从买东西的人的两腿中间瞄准王菲所住的四合院,因此到他的小摊上购物时必须按照他指定的姿势站好才能买到想要的东西。每当那四合院有点风吹草动时,他就对正在买东西的人喊一声“不许动!”,然后迅速趴在地上,从那人裆下向那四合院的门口一通猛拍。而那买东西的人则吓得站在原地,双手举过头顶,浑身颤抖。经常有人被他吓得尿了裤子,所以他后来改用了防水相机。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在某一天的黄昏他拍到了王菲和窦唯从那四合院里出来牵手漫步的照片,随即发布了这一新闻,令我们的杂志社名声大振,主编从此一举成名。我这才明白那天主编跟我说“拍到一些有价值的照片”的时候为什么会突然笑出来,大概是沉浸在自己偷拍王菲成功后的幸福回忆中了。主编那么圆,蹲在地上摆了几天小摊也真够难为他的,确实很敬业,不过也许他是在当了主编以后才变成一个球的。 我们来到京郊那所别墅的时候是晚上5点,等到5点半的时候看到别墅的大门开了,从里面驶出一辆沃尔沃越野车,这时候天还没有完全黑,我们隐约看见车的后排坐着戴棒球帽的人,大概就是那个“腕儿”,然后别墅的大门就紧紧地关闭了,伟哥说看来有门儿,今晚的确要有故事发生。接下来我们聊天到深夜,而那所别墅的铁门像焊死了一样纹丝不动,也不见那辆沃尔沃回来。困意袭来,我俩像两只警觉的兔子一样,微闭着眼睛“假寐”,听到一点动静立刻就向别墅的大门处张望,可惜,那别墅的大门一晚上都没曾打开过。一直等到第二天早上七点,也没见那对“腕儿”的出现,他们也许在某一家高级宾馆暗自销魂,而我和伟哥却在草丛里趴了一夜。伟哥站起来拍了拍身上的土,失望地说:“走吧,看来这一趟走空了”,而我则很愤怒,质疑他的线人的可靠性,伟哥对此不置可否,轻轻地拍了拍我的肩膀说,你会习惯的。 我俩从郊区赶回报社时已经是早上九点。眼看要迟到了,于是我们顾不上换掉被露水打湿的衣服,急匆匆地冲进了办公室。我发现自己刚刚离开校园才几个月,我的熬夜能力就大不如前了。回想在学校的时候,尤其是到了大四的下半学期,我过得是完全黑白颠倒的生活,那半年我们宿舍执行的是西半球的作息时间,每天夜里我们几个都要一起玩魔兽到天亮。天亮时,我们互道早安,然后各自回床睡觉。那时我们宿舍的窗子是朝东的,所以我们经常能看到日出的壮丽景色——等到太阳升起来以后,我们就拉上窗帘开始睡觉。谁知离开学校执行了一年的正常作息时间后,我的熬夜能力就大大下降了,昨晚才熬了一夜,我就觉得嗓子发干,眼睛发涩,而且脸上冒出了久违了的痘痘。来到办公室,我感觉到脑袋昏昏沉沉,于是趴在桌上睡了起来。 刚睡着,便被一阵敲桌子的声音惊醒,我抬头看见主编正一脸怒气地站在我的桌前,用食指的关节使劲地敲着桌子。接着我被主编带到了他的办公室,主编坐在他的真皮转椅上,挺着浑圆的肚子向我嚷嚷,快一个月了也拿不出点有用的东西,上班还他妈的睡觉,猪脑子云云。而我由于昨晚被放鸽子憋了一肚子火正没有地方发泄,所以忍不住申辩几句,主编没想到我还敢还口,立刻激动起来,脖子涨得很粗地骂了起来,将我称作傻X,我也终于忍不住拿起桌上的圆珠笔向他的“气球”扎去,做了自己一直想做而不敢做的事。然后我冲出主编的办公室,留下主编一个人在屋子里杀猪似的嚎叫。从此我离开了那家杂志社,再也没有回去过。 就这样,我在工作了四个月后,失去了工作。我也终于摆脱了狗仔队的身份,成为了一名自由撰稿人。 9 毕业后的第一个冬天,我在一个寒冷的星期天搬进了学校的研究生宿舍。因为我不需要再每天骑着自行车叼着煎饼匆匆忙忙地去杂志上报道,而且我的那间“小帐篷”在冬季没有任何取暖措施,我在里面差点被冻成一块冰雕。但我还不是那院子里最倒霉的,最倒霉的是屋子漏雨的那个哥们,他醒来时发现一根冰凌像匕首一样钉在了床上,而那根冰凌正是从漏雨的那个洞形成的——外面的雪都融化了,他的屋里却还能够结冰。幸亏那哥们的睡姿是C字型的,才幸免于难。此时正好浩子从研究生宿舍搬出去和他女朋友租房住,所以我就住在了他的床上。超人和小兵热烈欢迎我的回归,从此我又过起了学生时代那种黑白颠倒的生活,还好我现在的职业是自由撰稿人,正需要黑白颠倒地写作创收。 白天我总是拿着各种杂志仔细端详以揣摩各个杂志社主编的口味,然后在深夜写出投其所好的文章来投稿。我主要靠写一些男孩女孩的纯情文章来赚取杂志社的稿费和少男少女的眼泪。此外,我还写过一些风花雪月的散文,一些奇幻玄妙的科幻小说(玄幻小说最容易写,因为玄幻=孙悟空大战奥特曼),我甚至还把自己伪装成一个都市小资,用“莫小来”“张小闲”这样的笔名发表一些感悟生活的小文章,当然这都是为生计所迫。我偶尔也在学校的报纸上发表点描写校园生活所么美好的现代诗来练练笔,虽然学校里有很多人都在写这种诗,但是他们都没有我写得发自肺腑——校园生活要等到失去它的时候才能真正体会到它的美好。所以几个月下来,我居然在学校混得小有名气。 一天,我正在宿舍里光着膀子在电脑前构思一个穿越时空的爱情小说时,突然进来一个一身朋克打扮,打着鼻钉和唇环的人前来找我。我疑惑地看着他,他说明了来意:原来这家伙叫郑垒,是附近一所私立学校大一的学生,想要成立一个乐队,他认为自己是周杰伦一样的作曲天才,所以想找个方文山似的填词高手为自己添一首好词作为乐队的主打歌。由于我的小有名气,他便找到了我,想让我给他写一首“很有韵味”的歌词,我问他什么是“很有韵味”的歌词,他耐心地告诉我说,就是歌词中要有充满诗意并且上下押韵的句子,而且越长越好,他要做大段的贯口说唱。他说话的时候他下唇上的唇环随着他的下唇上下跳动,唇环的洞居然没有漏风影响到他说话。我问他是否要当这个乐队的主唱,他说是。于是我立刻答应了他,其实我感兴趣的是这家伙的唇环在说唱的时候是否会掉下来或者被自己不小心吞进肚子里去。 两天后,我给郑垒写了一首歌词。写这篇歌词时,我正在一部小说里让男主角思考人生,于是我自然而然地就想到了汪国维所说的那三种人生境界,于是我在给郑垒的歌词结尾部分把两首宋词叠了起来。这两首词正是汪国维所说的人生境界中的两种,而这两首宋词刚好押韵: 栏菊愁烟兰泣露,罗幕轻寒,燕子双飞去。明月不谙离恨苦,斜光到晓穿朱户。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断天涯路。欲寄彩笺兼尺素,山长水阔知何处。东风夜放花千树,更摇落,星如雨,宝马雕车香满路。风萧声动,玉壶光转,一夜鱼龙舞。蛾儿雪柳黄金缕,笑语盈盈暗香去。众里寻他千百度,默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这篇歌词很符合他“很有韵味”的要求,因为宋词本来就是押韵的;而且也符合他“越长越好”的要求,因为这是两首宋词叠起来的,估计够他背诵半个月,要是他嫌短我还可以再加几首上去。郑垒看后十分满意,请我和他的乐队成员一起吃了顿饭。我看到他的乐队成员共有四个,都是十八九岁的样子,在我看来他们好像都是睡眠不足,眼圈发黑,而且个个自虐现象严重:有一个自称是鼓手的家伙在头上打了一排头钉,光光的头皮上竖起几枚尖朝上的钉子,下唇上还有两枚钉子,像鲶鱼的须一样;另一个自称是键盘的家伙在下唇上镶了一个唇镜,透过那个放大镜你可以看到他的下牙花子上沾着的韭菜叶;还有一个自称是贝司手的家伙把舌头从中间割开变成了两半,因此他说话的时候我总是觉得眼前面对的是一条蛇,而且还是眼镜蛇,因为他不仅舌头分叉,而且还戴着一副眼镜。看了他们几个我终于明白了为什么他们的乐队要郑垒当主唱——因为他的嘴部受伤害程度最轻。这四个哥们的酒量都很差,但又想做出海量的姿态,我一个人应付他们四个绰绰有余,几轮下来他们就开始醉眼惺忪了。我怕再喝下去他们都会趴到桌子底下,而服务员会径直走到我的面前要求我付账。所以我先发制人,赶紧装作喝醉的样子趴倒在桌子上。结果他们几个还很够意思,尽管自己已经开始走“猫步”,但还是轮流把我架回了宿舍。分手的时候我睁开双眼认真地告诉郑垒,他可以在身体两侧锁骨上下各穿一个洞,这样他的身上就可以再戴两个环了。他欣然接受了这个建议,我忘记告诉他那是古代的一种酷刑。 那天我喝了很多酒,所以晚上去很多次厕所。撒尿时我习惯性地吹着口哨抬起头来——我不记得自己从什么时候起开始抬着头撒尿了,但是可以肯定的是当一个男人在撒尿过程中不再是低着头而是高高扬起自己骄傲的头颅时,就说明这个男人已经成熟了——这时我发现厕所的墙上贴了一张宣传画,画的是一个浓眉大眼一腔怒火的解放军战士手持冲锋枪,而解放军战士的头顶上则一语双关地写着:同志们,冲啊!我觉得这个标语贴得很及时,因为我从小学到大学再到工作的这半年,总是能够遇到上完厕所不冲水的人。我曾经试图通过换位思考去理解他们,但是我并没有因为踏了一脚那个冲水踏板而累得晕倒,所以上厕所不冲水肯定不是身体方面的原因,那就只能说明这种人的精神方面有问题,如果精神方面也没问题那就只能是道德方面有问题;如果这个人的身体、精神和道德方面都没有问题的话那就只能是厕所的冲水系统有问题了。我觉得我们的教育方式也很幽默,顺序完全是颠倒的:在我上小学的时候,每天看到的标语是“爱党爱国爱人民”;上中学时每天看到得标语是“团结活泼奋发图强”,上大学后每天看到的标语是“严禁随地吐痰”;而如今我在研究生楼的厕所里看到的标语则是学校有些无奈地教给我们上完厕所以后该做的事情:“同志们,冲啊!”,照这个逻辑发展下去,博士生宿舍楼里的标语就应该是“睡前请记得撒尿!”。 10 转眼到了工作以后的第一个元旦佳节,我们又齐聚在学校的研究生宿舍。这里是我们的根据地,因为我们三个工作后都没有更合适的聚会场所。我在宣武区时的那间“小帐篷”根本不可能容纳超过三个人。老潘单位的宿舍倒是挺宽敞,两个人一间,设施齐全。但是他们单位最不近人情的地方是单身宿舍不允许非本单位人员入内,所以我们每次去看望老潘都是在楼道内的传达室等待,等待传达室的大妈打电话叫老潘下来和我们见面,像是探监一样。因此我们每次离开的时候对老潘说的都是:好好改造,争取减刑,别给政府添麻烦。而老潘也很苦闷,他生活在那个单位的大院里,吃饭有食堂,住宿有宿舍,跟上大学时一样,生活毫无生气可言,老潘自己的感觉是从一个监狱转移到了另一个监狱。程铭由于单位有租房补助,所以居住条件好一些,和另外一个同事两个人租了一套两居室,一人一间卧室,客厅公用。但是他那里离我们又太远,所以我和老潘只去过他那里一次。基于上述原因,我们的每次的聚会地点就是我现在所居住的研究生宿舍,更何况现在我们队伍中有百分之五十的人都居住在这里,这里自然而然就是我们的大本营。 等到人都聚齐后,我们六人又浩浩荡荡地奔往五道口,去寻找我们以前常去的自助火锅。 五道口是这样一个地方:这里充斥着各国留学生,各地民工和来北京观光的旅游者,拥挤的街道两旁排满了成都小吃,吉野家,韩国料理等小吃店。因此走在五道口的马路上你会发现各种各样怪异打扮的人从各种各样的小吃店里进进出出,这里的空气中弥漫着五道口特有的味道,这味道是由路边的麻辣烫、羊肉串、臭豆腐、爆米花和各种蔬菜水果的味道混合在一起产生的。五道口最著名的地方当属这里的服装市场,那幢两层楼里面有着各种款式假名牌衣服,价钱极其便宜,一百块钱足够你在这里买一件耐克的T恤加一条阿迪运动裤再加一双彪马的跑鞋,而在五道口想买一件不是上述三种品牌的衣服相当困难。我曾经疑惑过为什么这里不生产一些假“特步”之类的国产名牌,后来仔细研究了“耐克”和“特步”的商标图形后我恍然大悟,耐克的商标是一个象征“正确”的钩子,而特步的商标则是一个象征“错误”的叉子,附近大学的学生们为了期末考试能够顺利通过,当然会选择商标形象颇为吉利的耐克。 我们要去的那个自助火锅在五道口一带比较有名,门口一个巨大的牌子上写着:20元一位,啤酒免费。我不由得想起了大四那年的元旦我们六个来这里时的情景,由于元旦当天来此就餐的人实在太多,那天这里的老板把就餐时间由九十分钟改改成了六十分钟。因此我们几个一入座后,立刻有服务员为我们端来了火锅,并且就站在那里为我们服务,实际上是督促我们吃饭不要超时。但就餐时间缩短对于分工明确训练有素配合默契的我们并不算难题,所以我们立刻展开行动:我和浩子去拿肉片;老潘去拿啤酒;小兵负责蔬菜;程铭个子最高,负责扫荡最上层的水果;超人眼睛度数最高且行动比较迟缓,所以留守餐桌,负责把我们的战利品摆放整齐。尽管我们在吃自助之前我们已经饿了一天,但是各自的工作仍然做的有条不紊。等到东西拿齐了以后我们立刻开始埋头大吃,没有一个人说话。许久,老潘才举起酒杯说号召大家共同干一杯,所有人才想起来其实我们是来欢度新年的,这才纷纷抬起头来一起说了一声“新年快乐”,将杯中酒一饮而尽,然后继续低着头猛吃。快要吃完的时候,浩子故意把筷子掉在了地上,让那个小服务员去拿一双新筷子,那个服务员刚一转身,我们立刻把桌上的水果塞进各自的口袋里,并且把剩余的蔬菜全倒进火锅里以防止剩菜太多而被罚款。等到那个服务员拿着一双新筷子走回来时,我们已经扶墙而出。 吃自助餐是检验自己肚子容积的最好方法,而吃自助的最高境界就是“扶墙进,扶墙出”。 11 我们赶到五道口时,发现那里变化很大。所有的商店都拆迁了,原址变成了大片的草坪,很漂亮,但是却冷冷清清,完全没有了往日的繁华景象。我们只好沿着四环路沿街寻找饭店,最后我们在北航附近找到了一家好伦哥,我们立刻兴奋起来:只要是自助,我们就有了发扬团队精神的舞台。进了好伦哥以后,我们立刻现场进行分工:老潘任然负责饮料;小兵负责比萨;浩子负责牛排;程铭负责甜点;超人留守。而我则分配到了最艰巨的任务——负责鸡翅。这家好伦哥的人很多,每次鸡翅烤好后立刻被食客们一抢而光,没有抢到的则留守在那里,等着下一轮烤鸡翅的登场。在这种情况下,要我一个人负责拿够六个人吃的鸡翅的难度可想而知。我来到放鸡翅的食盒前时,看到那里已经围了一群人。但是我发现虽然围着的人很多,夹鸡翅的夹子却只有两把,牢牢地掌握在两个身强体壮的大汉手里。我运用踢球时的卡位技术才逐渐接近他们,待他们夹完鸡翅后,我立刻从人群中伸出手去接过一把夹子,然后趁乱将夹子藏在右手托盘的底下,再等待另外一把夹子。待另外一把夹子交到我手里的时候食盒里的鸡翅已经被夹光了。过了十多分钟,服务员端着一盒新出炉的烤翅放在这里,人们立刻围拢过来。但是他们都只能看着,因为两把夹子牢牢地控制在我的手里。我右手持盘,左手持夹,向那盒鸡翅展开凌厉的进攻。就在我向一块鸡翅夹去时,旁边有一个哥们儿竟然急得伸手来抓。那块鸡翅的一端被我的夹子夹住,另一端被他的三个指头捏住,就这样停在半空。我们两个僵持了两秒,他立刻意识到自己的做法有些不妥,赶忙放手;而因为这块鸡翅已经被他抓过,我也不打算要了,准备让给他,所以也选择了松开夹子。我们同时松开,鸡翅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进行了一次自由落体运动。下落的过程中那块鸡翅没想到自己在被烤熟了以后还能有一次飞翔的机会,于是便拼命地扇动起来,但是但是少了另一只翅膀的支持,它的舞动丝毫不能减缓自己的下落速度,最后还是重重地摔在了地上,并且还弹了几下,停在了那哥们儿的脚边。那个哥们儿不好意思地看看我,脸上显得有些愧疚,我把手里的夹子递给他说:“哥们儿,新年快乐”。 这就是我走出校门以后度过的第一个新年,和大学时候没什么两样。校园外的生活并没有我们想象得那么精彩,我又开始羡慕超人他们几个能继续留在学校读研;而他们则羡慕我们在外面的能有那么多的经历,看来校园就是围城,里面的想出来,外面的想进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