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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在阿新的宿舍
坐了半个钟头左右的车后,倒感到有些收获的欣喜。 我们下了车,到了另一个站点。阿新说还得走十几分钟才能到他宿舍,于是我和阿新在途中又聊了起来。 我很主动地找阿新聊:“阿新,你说我到底看起来是不是很病啊?为什么那些人会这么认为呢?”。 “从我的观点来看,你……从表面上看是有些那个……,但是,我想你一定不希望是,至少你心里会这么认为,当然那些人真的很无聊,你不要太在意,这只是一个人的缺陷而已,每个人都会有的,只是多跟少的问题,相信你一定不会被它所干扰的”我头脑有些发麻,看来以前自己太相信自己了,今天听了阿新的一席之话以后,真是有点…… 跟阿新说话,我不敢用“胜利法”来压制自己心里郁闷,我有些害怕了,以前我是那么的“自信”,以为自己总是把别人踩在脚下,原来别人把我抬到悬崖边上,而且我还很欣悦,没有一丝痛苦,直到今天阿新的肺腑之言泼醒了我的无知,使我意识到自己已经临近悬崖边上,这一切都是我一手造成的,我是那么地不注意自己,以使自己沉沦到今天这个地步。阿新是我的知己,没人肯真心地对我说出这般赤裸裸的良言,尽管他的话很朴素简单,但是这不能表明他没有引导我向正确的方向前进,相反地我倒觉得自己现在正不断地向黑暗走去,而且还未觉察到自己的错误,漫无目的的生活着,真是一具干尸。难道我是被生活所逼,还是被环境所迫:不,不,不,这只会是一些冠冕堂皇的借口。我还需好好总结检讨一下自己。 阿新似乎看出我内心的想法,便装成不知地问我:“在想什么”。 “没想什么”。 “你不说我也知道,不要想太多了,咱们年轻人做事以后多注意着点就行了”我把头垂得更低,也不语,只是听他说话“你如果觉得自己有问题,我建议你还是好好的反思一下,好好规划自己的人生路线和目标,不能再走老路了,也不要太自卑或是太悲观了,咱还年轻,还有好多路要走,不良的习惯是可以慢慢改过来的,好习惯是慢慢调整过来的,这是急不来的事情,以后我会提醒你的”。 “谢谢你,阿新,你对我真是太好了,好久没有人跟我讲这些道理了,除了我妈之外,你是第一个了”。 “那我应该说是很幸运的人,能够跟你妈相比较,那你爸呢?你爸爸难道不跟你讲这些,我猜你爸跟你一样,不怎么爱讲话吧!”。 “其实我……”转悠着该不该把我的家底搬出来,要知道我是不会对一般人说的,我很犹豫,可是阿新看起来很想听我的陈述,好吧!算了,看在阿新对我还算好的份上,我就讲给他听,相信他也不会对他人讲这些的。 “其实我是个孤儿,在我还不知这个世界的时候,我被抛弃在一家善良的人家,那时我病得很严重,已经严重虚脱了,离死亡竟一步之遥,可是那户善良的人家救活了我,那个人就是我跟你说的我的妈妈。那个时候我妈已经失去了丈夫,那是一场车祸所导致的,后来我妈没有再嫁,所以我对爸爸这个称呼很模糊。我妈是个大善人,自从失去丈夫后,她便用积攒下来的钱来做善事……”。 就这样我把事情的原委真相,一字不漏地相阿新解释了一翻,我发觉在我讲这些的时候,阿新在含着眼泪,但是又不敢流露出来,可能是我讲的太动情了吧。 我把从出世到现在完整版的讲给阿新听,阿新听完后,擦了擦含蓄在眼眶中的泪水说:“炳泰,你讲的太感人了,哦,不,应该说你的故事太感动人心了,炳泰啊!这些年啊!你也不容易,以后老哥我会帮助你一起度过难关的”。 “谢谢你阿新,不过我把话说在前头,我不想被别人知道这些事,我只对你一人说,你别告诉别人,免得生是非”。 “知道了,我陈新做人,你放心绝不食言。哎呀!其实这也没什么的,生死是人不能掌控的,指不定你会落到哪家出世,也说不准你会在哪里结束生命,这只能说是生死由命,咱们做人这一生最重要的是看过程,我们要生活得有意义,有价值才行,万不可行尸走肉般地苟活人世,给社会带来压力,制造垃圾”说到此处,我俩对视一眼,而后又沉默下来。阿新又接着说:“其实我这出身也是不咋样的,说实话,别看我这一身白领服,以为身穿西装革服,威风八面:其实我也只是农民出身的,我的父母也是扛锄头的,他们拼了一辈子,终于拼出了我这个拿笔杆子的,这也是他们最大的骄傲。当我们能够自力更生的时候不能忘了咱爹娘,他们辛苦了大半辈子,已经给我们太多了,这是我们一生当中最是还不起的债了,所以当我听到有人不孝的时候,我就会咬牙切齿地骂他她,我很喜欢《水浒传》中那些梁山好汉疾恶如仇的性格,而且最重要的是他们很尽孝道,特别是电视剧中铁牛背母上梁山的情景,本来他想让老母亲安享晚年的,却不晓竟被那老虎吃去,嗨……看着电视的时候我倒也很想替铁牛多打老虎几拳。更可笑的是,当时我看完那集后,竟会想出要把天下的老虎全杀了的想法,你说我是不是很蠢”。 “那只能说明你很铁牛一样是个大孝子”。我俩把话语停住了,似乎都是在找话题。 “对了,炳泰你刚才不是说你的名字有些不雅么!不如改一改吧”。 “好吧,你有什么主意”“嗯!不如就按我改名的方式一样,就叫阿泰”。 “阿泰?阿泰……”。 我在嘴边小声地唠叨并琢磨着这个名字,可是听起来就是有些不自在。于是我便说:“我觉得阿泰这个名字有些不好听,还是再改改吧,最好改得创新一点,比如像你那样除旧迎新,也许会有点创意”。 “要好听,又要有创意,好!我想想,你等一下”阿新在思考重新给我起名。他想了许久,终于冒出了一句:“噢,我想出来了,这个名字很好听,而且很有创意,就看你接不接受了”。 “我接受,你解释一下这个新名的含意”。 “你刚才不是说了吗,取名的形式要跟我一样,那我就去泰保炳,这个炳字具有光明的含义,所以这个炳要给你留着,可是这个泰字也是好词啊,它有平安,安定的意思像国泰民安啦!都可是褒义词,既然你不喜欢那就删掉了。你觉得炳字如何?”。 我本想说就是因为“炳”字跟“病”是一个祖宗,老子最恨就是这个字了,别人就是把“炳”读成谐音的“病”来讽刺挖苦我,可是要是我对阿新说也不喜欢这个名字的话,他难免会觉得我是在戏耍他,再说了,既然“阿泰”不好听,那么如果再去掉“炳”字,那我可就没有自己的名字了,只剩下一个姓了,我可不愿别人叫我“小赵”“阿赵”,什么赵的那般难听,至少我会觉得这样。 最后,我还是勉强地接受这个具有“光明”之意的“炳”字了,真希望它真能给我带来光明。我苦思了许久说:“那好吧,既然这个炳字那么好听,就用它来取名”。 “我还以为你对炳字也反感,想再给你另取他名”。 “什么意思?”。 “就是把赵炳泰全部换成别的名字,就像作家周树人把名字换成了鲁迅一样,要知道那样换的结果是,大部分人只知道鲁迅而不知道周树人”阿新像故意那样说似的,想用心理战术来引诱我。 “不,不,我不想换名,姓名是我妈取的,这辈子我是不会去改的,那样的话,我会觉得很不孝的,再说了,人家用的是笔名”。 “好!那样最好,你还不傻嘛,那就依我之意保炳去泰好了”。 “好的,听你的”。 “嗯,我刚才想过了,你有种艺术家的风范,你看你自己,剃了个头,太像一名艺术家了”。 “有吗?”。 “当然有了,而且我觉得你很像一位伟大的音乐家”。 “哪一国的?”。 “当然是中国的了,废话,难不成你是外国人。这位伟大的音乐家是个演奏家而且还是个作曲家呢!但他晚年很凄惨,最后还沦落到街头买艺,由于贫困潦倒,所以当造成眼疾后,没有钱治疗,而造成双目失明,但他凭借顽强的意志力和不屈不挠的精神,最后他作了一曲曲流传百世的《二泉映月》、《听松》等等曲目。你应该知道他是谁了吧!”。 “等等,《二泉映月》这首曲子好像在哪听过,不过我忘记了”。 “《二泉映月》你都没听说过,那么一个瞎子艺人在街头买艺,他叫华彦钧,这个人的名字你总该听说过吧!”。 “华彦钧?街头艺人?……我还是想不起来,你还是别拐弯抹角,直接说出他是谁”。 “他是拉二胡的,他还被人叫做瞎子阿炳,这回你总该清醒了吧,真是个乐痴”阿新有些生气地说。 听完他的解释后,我矛塞顿开:“哦!原来是那个拉二胡的瞎子阿炳啊!你不早这样说,我哪里知道谁叫华彦钧”。 “怎么说你也是那种只知鲁迅,而不知周树人的人一个样咯!”。 “也差不多吧”我很无奈地笑。 “你还笑,天下之人都像你这样的话,那天下的那些艺术家都会因此消失掉的”。 “不至于吧”。 “就是至于,你给我记好这个人,这个人就是你,以后你就是阿炳了”。 “阿炳,可我不是个瞎子,也不是个出色伟大的音乐家啊!”。 “我可没说你是个真正的阿炳,你还不够格呢,你只是借他的名气用一用,让别人对你印象好一点,你就当是给阿炳做形象代言人,或是阿炳再世,你还别得意。就这么定了,你可别再改了,再不想要这个名号,我可不想再给你取新名了,再说了,这个名响亮,而且很有创意,你还真得感谢我才是”。 “哎,阿新,我可没有说不想要的意思,这可是你自己说的”。 “那你还要不要?”。 “当然要啦,求之不。我现在可是个名人了,我能不要嘛,我能不高兴嘛”。 其实刚才觉得这个名有点晦气,而且还带了个“炳”字,所以有点不想要,可听了阿新的一翻话,倒开始有点喜欢了,这人就是这样,同样是一件事情,经他人之口加工之后,自己便对这件事情的态度也会随之改变,这让我想到了变色龙。 “你当然得喜欢了,我可是按照你的指示来办事:要好听,又要有创意。阿炳名气大,又好听。你的这个炳字跟阿炳的炳是同一个字,串起来便成了另一个阿炳了,而且这个阿字你不是说了嘛,比较有亲和力”。 被阿新的进一步的剖析,好像我刚出生的时候就应该取这个名字似的。他的口才,我无地自容,看来想不叫“阿炳”都很难了。 “炳泰,哦,不,应该叫你阿炳才是,以后我就叫你阿炳,你也跟别人说你的小名阿炳,让大家都这样叫你,好不好?”。 “好,一切都听你的”我现在应该牢记我是阿炳,不是病态了,我要重新做个完整的人,把以往的污秽永远埋葬在遗迹里,因为我又来到了一个新的环境,新的世界,接触到新的伙伴。说到伙伴,我对同事们的情况还未知一二,得向阿新询问一下,“阿新,你给我讲讲咱办公室里的那些同事的情况吧,好让我跟他们认识”。 “那些人也没什么好认识的,你不主动地找他们,他们也许会主动来找你,你信不信”我有点疑惑,他又接着说:“据我所知,今晚有个人生日,他们肯定会邀请你参加”。 “那你去不?”。 “我跟那些家伙早就把关系扯断了,他们只会结党拉帮,无所事是,很是无聊,而且他们还很憎恨我,当然我也很憎恨他们”。 “为什么会造成这样,是不是你跟他们有些误会”。 “跟这帮家伙没有什么好误会可言,只能说他们很无知”。 “他们怎么无知了”。 “还是让我把事情的原委讲给你听:在我刚进公司的时候,那个时候,刘主任就在当我现在的职位,而且还是坐在我的那位置上,我刚进公司的时候,跟你一样,也是先认识刘主任的,那个时候刘主任很有威信,大家都怕他,哪里像现在的我,他们一点都不怕我,从表面上起来,我是他们的上司,其实他们并不把我放在眼里。说到这个问题,还得从头开始讲起,在我来了以后,大家工作作风依然像现在很懒散,可我没有那样,我总是勤奋地打拼,争取把工作做得更好,我的目标就是升职。后来经过我一年来的辛勤劳动,终于我升职了,刘主任也升职了,可这倒好,惹来了同事们的不满,他们说他们来公司的资历比我高的多,为什么偏偏我升职了,他们没有呢?当然公司领导那个时候也向他们解释我升职的原因,领导们大概是说我能吃苦耐劳,具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的话,后来大家没有再争议。当我得知了领导们的那些话后,我也用双倍的精力回报公司,处处为公司的利益着想,当然了,在此之前,我跟他们发生的一些不愉快的事情有关系。他们这些人哪!上班的时候工作效率总是不高,注意力不集中,一副无所谓的样子,但是他们下班的时候,个个生龙活虎的。他们把精力都集中在了工作之外的事情上,这让我很气愤,我想公司不能请他们这些败类来公司玩的,所以他们在我刚进公司的时候请我跟他们一起去派对什么的,我都拒绝了,而且我总是向他们说,不要老是搞聚会,有心思多花在工作上。于是,他们从此就没有再请我了,相反地我们之间有了层很深的隔膜,后来越来越深,他们便结党拉帮地排斥和反对我,我当然也很气恼,于是我时常向上级反映他们上班时精力不集中等一些情况。有一次,上级突然检查,正好被逮了个正着,个个挨了批,不过也苦了刘主任,他也有责任,可我很高兴。可是他们当然知道这事是我做的,不说他们也知道,因为只有我没有被挨批。后来,我们之间的关系越来越紧张,可我只是一个人,所以我只有找主任了,那个时候我跟主任走的很近,他处处罩着我,也许是我的能力让他这样对我特别好!他时常在上司面前夸起我,说我工作作风优秀,所以我渐渐地被看重,可那伙人也因此更恨我了,我们彼此相遇从不问候,打招呼。我那时候也蛮专横的,决定下来的事是永远也不会改变的,所以他们在背后叫我老顽固。我从不坐计程车,有近路我总是走过去,我喜欢坐路车,喜欢吃快餐他我的花销很少,他们几乎是我的几倍,就凭这几点他们也叫我旧社会,有时我因文件处理方面上的事情会跟他们吵起来,但我总是要争赢,把话说到让他们无话可说的地步,他们因此也给我再起了个新名叫黑社会,你说好笑不好笑”。 “黑社会,这个名字有点意思,哦,当然我不是骂你的那个意思,我是觉得他们起得名字很有意思”。 “咳……可能我这个人也是有点意思。所以被他们起了个有点意思的名字”。 他一脸肃静,略有思索的眯着眼,还咬着嘴唇。 过了许久,他做了个深呼吸,再挺挺头,然后把头转过来又开始对我说:“其实说实在话,他们还不算太可恶,其他部门的同事还更可恨,我是有点吹毛求疵了点,也许这也属正常现象,可我有时实在看不下去,咽不下这口恶气,要是他们不在我面前那样的话,也许我会好点,可能我的团体意识太深了吧,希望他们不要再沉沦下去,把工作作风往好的方向迈进,把气氛搞上去,让大家充满激情。咳,但他们没有”。 “也许是你太苛刻地对待他们,现代的青年人,大都像你所说的那样是享乐主义者,有几个人能像你那样对工作充满激情,倒不如顺其自然,他们爱怎么样就怎么样,咱们干自己的”。 “我知道这些道理,可我这个人有个毛病,就是被我看不惯的事情,我一定要让它改过来,听起来你是不是觉得我很霸道,没办法,不改过来我很不甘心,直到事情逆转为止,所以大家叫我旧社会,黑社会。可我现在还不顺畅,也不甘心”。 “你是说他们现在还是那样”。 “是的,而且他们比以前更可恶了。我知道他们是故意在气我”。 “他们到底是怎么样的人?你给我一一介绍一遍吧”。 “好吧,就让我把他们一个个揪出来,细细解剖。他们的名字叫,徐天成,曹蕊,邓明超,孙蓉贞,吴嘉玲:其中坐在最靠近门口的那个叫徐天成,他旁边的那个叫曹蕊,他俩是对恋人,恋爱好多年了,但是他们都不想结婚,而且至今还不想结婚。城市的观念就是跟农村不一样,拖多久也不紧张。哼!但他们早已同居了,双方父母都知晓啦,可这又能怎样呢。他们还算恩爱吧,很少因小事什么的而吵架,但我觉得他俩在办公室影响最大,无心工作,总是公然地在办公室里卿卿我我的,甚是影响他人。坐在赵龙边的那个胖子,高高的那个知道不?”。 “有点印象,但记不清了”。 “他这个人看起来是不是十分呆滞麻木?别看那副表情,他的智商可不低,他没有像其他人那样疯疯癫癫。他的业绩总是仅次于我,但我觉得他不会输给我,可是我赢了,那次我被提升了,而他没有,他是个与我齐鼓相当的竞争对手,他的失败,应该归结于他的癖好”。 “他有癖好?”。 “是的他的癖好就是炒股,别看他上班时工作态度十分认真,其实他用十分之四的时间工作,用十分之六的时间炒股,都是在用网络看股市行情,整天那个涨,这个跌,涨的时候倒把别人给快乐了,那个时候他准会请客,随便让人点东西他照付,可要是遇到跌时,他倒一个人忧伤,别人也分不到,即使好心人安慰也是于事无补。他那张老脸,简直就是天气预报,股跌就皱起眉头,股涨便开了嘴脸。依我看啊!他就是股票的奴隶。他有个外号叫”股圣“,哼……神经病,他要是专业起来十头大象都拉不回来,废寝忘食。但他那样最好”。 “怎么会是最好呢?你不是说他工作没态度,不认真嘛”。 “我是说过,但我想说的是,由于他的不认真,所以没有被提升,而提升的那个人是我,知道不?”。 “哦!我知道,弱肉强食”。 “这个比喻有点不恰当,不过算了,不要再提起这件事,也不要在别人面前提,知道吗!”。 我应了声,他又继续说:“你办公的对面是不是有两个女的,而且一个看起来有些老,一个看起来很年轻,她俩是办公室中比较安静的两个,但同时她们也是办事效率最低的两个。我给她们下的任务总是迟迟完成,而且,遗漏的地方还很多,我总是帮她们整理修改。那个年轻的叫吴嘉玲,另一个叫孙蓉贞。那个孙蓉贞是结过婚的女人,她已经三十多岁了,快四十了,她家里边有个暴君式的丈夫,所以她时常被受到虐待。当她的丈夫有了外遇后,他便向孙蓉贞提出离婚,孙蓉贞当然很乐意了,只是让她伤心不已的事,她的一个八九岁的儿子被法院判给了她丈夫,可她丈夫总是把她儿子与她隔离开来,不让她见她儿子,虽然孙蓉贞几次向派出所反映调解,可那又能怎样,没用的,白费力气,这还不够,听说她丈夫还警告她儿子说如果没经过他的同意就去见孙蓉贞,那他就见一次打一次,吓的孩子都不敢认自己的亲妈了,嗨-这对可怜的母子啊!所以有时我看到孙蓉贞在工作的时候心神不宁地,我也是可以理解的,我从不去怪罪她。至于那个吴嘉玲,她就不行了,她都没有什么生活上的压力,也没有谈什么恋爱,可她工作效率依然那么低,她这个人哪!真不知该如何评价,还是谈谈她工作之外的事情吧!嗯……你觉得她长得如何?”。 “她……我还没有看清她的脸,只是看到她的背影而已,我也没去注意她,她长得如何呢?”。 “按咱们公司的男同事对她的评价吧!她长得还可以,还算是花容月貌吧。她这个人比较单纯,文静,不太喜欢喧杂的事物,我觉得她这点做的比较好,以后我就要讨个这样的老婆,你觉得如何呢?”。 “难得阿新看得她”。 “不,不,不,我是单指她的外表和性格,她可是咱公司里数一数二公认的美女啊!我哪敢去……”。 “为什么不说下去呢?”。 “不说你也知道,甭在那边挖苦我,我在她的印象中很差劲,所以甭说了,我也不喜欢单相思这玩意,我还是老老实实的找个媒婆去相亲的比较好,也顺了父母的心意。要知道她在咱公司里,喜欢她的人可以从巷头排到巷尾,我又何必去插上一脚呢!不过早上我发觉她好像对赵龙有好感”。 “赵龙!”我顿时吃惊地傻了眼。 “是的,赵龙,早上吴嘉玲给我送文件的时候问了好几个关于赵龙的问题”。 “是什么问题?”。 “问他的姓名,学历,人品等等,一个女生如果问起这类问题时,多半是对那个男生有意思”。 “赵龙?他怎么会呢?真是不可思议”。 “别不可思议了,我也觉得赵龙这人也挺正派的”。 听完阿新的话后,我更是恼火,难道我会输给他,真想把吴嘉玲抢过来,当我一段女朋友后,再让给阿新。我在心里暗誓,绝不输给赵龙这小人。 阿新突然又想到了什么,一惊一乍地马不停蹄又说了起来:“哦,我还忘了个人”。 “谁啊!值得你大惊小怪的”。 “不是,这个人很重要,我非得给你介绍介绍她的七十二般变化,她就坐在你位置的右边,那个靠近角落的一边”。 “我右边好像没有人啊!我咋没印象”。 “你当然没印象了,她天天是个大忙人,隔三差五的准会向我请假,不肯,她就去巴结上级,真是神通广大,这不,这几天都在请假,到后天才能回公司上班。不过说实在的,她请假最好,这样办公室里勉强还可以静些日子,要不然她一在准会鸡犬不宁,这当然还是在我全力的压制下,有时她连工作服都不穿,穿着一些不遮肉的衣服,天天在公司里勾那些好色之徒的魂”。 “你难道没说吗?”“我当然有说了,被我骂得半死,改总是嘻皮笑脸的跟我开玩笑,真拿她没法子”。 “她他是个女生吗?”。 “废话,难不成是个男生。她叫苏曼娇,真不知道是谁给她添的娇气的”。 我在心里暗想:苏曼娇这个名字挺好听的,可以想象得出她长得一定很娇人,不过听阿新说的话,她好像有些野蛮,不知是否属实,她后天才能来上班,真有些等不及豆腐热,就想抢先咬一口。 “咱办公室里的是情况基本上是这些了,想了解更清楚一点以后接触了就知道了,好了,快到宿舍了,再走几步就到了”。 阿新用手指了指前面不远处,我这下才突然意识到原来我所走的这条小巷,十分地简陋,像是在走下水道,很潮湿,尽管是在夏天。这条不能算作是小巷,只能充其量叫做“氤氲小道”了。 于是我问阿新:“你咋会租在这种地方,这里可都是民宅,而且离公司又远,你是怎么找到的”。 “我是托人帮我找的,这里虽然有些偏僻,但是这里安静,而且房租也很便宜,一个月才150元”。 “150!这么便宜,我那边要350元,这可是你的一倍”。 “也许你那边条件比我这边要好的多”。 “其实也不会差的太远”。 “我是很随便的,只要有房子住就行了”。 我在暗地里佩服阿新,真佩服他的吃苦耐劳的精神,这点我是学不来的,不过我也懒得学。我还是得问问他的经济状况:“哎,阿新,我想问你,你既然这么节省,身上一定积蓄了不少的钱吧,准备结婚用吗,还是想买套房子?”。 “积蓄?哼,我现在哪来那么多积蓄,你不知道我有两个弟弟妹妹,他们还在读书,光供他们生活费就拿去了我一大部分的钱,再说了我爸妈早已经下岗了,整个家庭只考我一个人扛着,你说我能有多少积蓄,我哪还指望买套房啊!买不起,我想我还得打拼几年才能买到房,可是一提到这套房,我得发表一下个人观点:现在的白领人士,别看他们有套房子,装修又是如何的高档,但是只要是除去房子,他们就是个十足的穷光蛋,没有多少积蓄,他们花销大,应酬多,自然是没有什么积蓄可言了”。 “你说的也是,你的观点我完全赞同,阿炳我投你一票”。 “谢谢投下宝贵的一票。我们到了,爬上六楼就是我的宿舍了”。 “六楼!那么高,我可不是练体育的”“没关系,今天就让你好好的练一练,来吧!”。 说完,阿新一步两个阶梯地跑了上去,还叫我跟上,我自然是快速地跟了上去,可还是落下,我好久没上这么高的楼道了。爬到了五层的时候,我就有些气喘嘘嘘了。阿新已经跑上了六楼。 “快点,就这点楼梯就把你折腾成这样”。 我最后还是紧勒裤腰带,一口气跑了上去。跑到的时候,我已经特别难受了,咽喉快要爆炸了,一团火焰在燃烧似的。等我到的时候,我便马上蹲下去休息一下。阿新看我这般狼狈,便笑了起来,摇了摇头。他从口袋中摸索出了一串钥匙,打开了一扇玻璃破碎的防盗门。 阿新进了门口,站在那里手扶着门柄说:“你进来不?不进来的话,我可就要关门了”。 我本来就有些饿,还吃不饱饭,而且又跑了六楼,顿时体力有点不支,人感到困窘,疲惫不堪,都不想站起来。 “我起不来,你拉我一把,不然我就不进去,你就把这扇高档的防盗门给关了吧”。 阿新有点不耐烦,于是“投降”地把我扶了起来,又把我推了进去。我本来就有些不适,再看到这里的一切,更是扫兴。 “阿新,这里的条件怎么这么差”。 “你小声一点,别人还要午休呢?不要影响他人,到我屋里头说”。 他打开了其中的一间木门。我俩都进去了,我开始环顾四周,这里的条件虽然差劲,但是被阿新整理的像是被整容过的一样,墙上挂着几幅画,有山水画,人物画,倒是把丑陋的墙壁遮掩过去了。墙壁虽是白墙,但也实为难看,没有装修,就是难看,还有这水泥地也是。 隔墙边放着一张竹制的床,上面放着一张草席,在床头旁放着一张不怎么大的书桌,桌上堆放着“几行书山”,我走进一看,放置的还蛮整齐的,一堆放的是杂志刊物,一堆叠着的是文学名著。我往杂志刊物那边看清,基本都是一些杂文类的书籍,下面倒压着几本《读者》、《意林》等刊物,不过这远不及杂文书籍来的多,我便随手抓了一本翻了翻,看了几眼,便向坐在床边的阿新说:“阿新,你好像挺喜欢看杂文,怎么,觉得讽刺别人很好玩吗?” “不,不应该这么说,严肃地说起来,应该是它就是写实的文章,它是一部警钟,中国之所以腐败现象很多,我觉得是因为没有很强的呼吁声,以致于那些腐败分子一度猖狂,而杂文就是一副中草药,虽然起效慢,但它可以治根,眼下我们国家的杂文作家严重缺少,但我想杂文的文体早晚会成为主流。杂文是一把无形的刀,拿起这把刀,冲在最前线的人,我觉得要属鲁迅,我最早接触的杂文,也要属鲁迅的杂文了,我十分喜爱看他的杂文集,他的杂文集是锋芒而不露,杀人于无形,那是一把枪,指向当时反动派的心脏,可如今的现代杂文缺乏鲁迅那般杀气,软弱无力,举不起那把枪,更别说是瞄准腐败者的心脏了,那只会人他们更加逍遥”阿新缓过气的停顿,似乎在酝酿下一句,“我们年轻人应该多读读这些杂文,以激发自己的斗志,它是一瓶药效特强的兴奋剂”。 “你说的有道理,不过也只是看这么少的杂文……”。 “谁说我看少了,你想看,我推荐几本给你回去去看”。 说完,他从床底下拉出了一箱很大的木箱。他打开木箱,随手拿了几本,塞到我面前,我接过书后,上前查看里面装着是什么东西,可上前一看我顿时傻了眼满满的一大箱书,基本上都是杂文,我真不相信自己的眼睛,我现在想明白了:原来阿新是看杂文看多了,才对世间的事物格格不入,难怪他与同事们关系那么紧张,我算是全明白了,这杂文还是要看的,但要摆正好心态,不可左翼或右倾,弄不好又要来个“文革”,那可就罪过了。当然这也不能全怪杂文,我也挺喜欢看杂文的,但我看了以后跟没看的一样提不起样来,想来有些杂文纯属“杂质的文章”可它们也被划入杂文的行列,而且竟会被一些杂志社刊登出来,真是想不通,有些杂文也是纯属喊口号,就像革命时代那样“打倒**,打倒**”简直就是有玷污鲁迅先生啊!可大多数杂文与现实有很大的冲突。 贪官,他还是贪官,你拿他又能怎样,他还不是照样生活过得有滋有味,指不定哪天他们还要感谢那些杂文家,感谢他们太多的垃圾文章麻痹了广大群众的眼睛呢?要真是那样的话,鲁迅在九泉之下该含泪了吧! 阿新还在里面翻看,并不时地递给我,到了我手上有“千丈”的书时,我实在是支持不了,便要求休息。 阿新说:“你也太蠢了吧!你难道不会把书放在床上吗?等一下我再给你几本好看的”。 我放下书就立即拉住阿新的手说:“行了,阿新这些就已经够我受的了,你就别拿了,我也看不完,也省得我把它们卖掉”。 “什么!你要把它们卖掉!那可都是知识,你倒把它们溅卖了,你还真得起我,早知这样我还不如不给你看呢!”。 “好,好,好!我不卖我拿回去好好看,好好研究,争取当个研究生,行吗?”阿新没有回应,还在气头上。 “好啦!那我拿回去把这些书都给煮了”。 “你想干什么啊!”。 “我拿回去煮了吃了呗!好消化这些书,不行吗?书籍是人类的营养品”。 阿新开始笑了,我知道我的幽默消去了杂文所带给他的怒气。我有时觉得幽默绝对是优质的润滑剂,是消除摩擦的最好药方。今天我的幽默化解了阿新的气愤,看来以后得多多幽默了。 阿新拿起一本新的杂文起来,放在床上,便要盖去箱子,我马上制止住:“等等,阿新,我可以看看里面的书籍吗?”。 “可以,随便你”。 于是我把手伸进箱内,翻翻里面的书。我所看到的是一重重坐落有致的书山,整齐而又亮新的书,有分类的分配着,有诗歌,散文,小说等等,那些杂文集便不在话下,这其中一大本的《鲁迅全集》被放在中心位置的书集的第一本上。想来的确,阿新很喜欢鲁迅的文章,我也十有七八分的知道了同事们为啥给阿新取“旧社会”的原由了。我随便抓起两本杂志刊物,还有一本不太厚的小说名著《老人与海》。 我在中学时代就看过《老人与海》现在只是重温一下而已,倒是这两本杂志比较实在,一本是《读者》,一本是《萌芽》。从这些书籍可以看出阿新非常爱好文学,真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开始迷恋上的。不过喜欢文学也是一种益处,至少可以懂得很多人生哲理,少走一些弯路。 “这些书籍保存得这么好,你是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上文学的”。 “不记的了,大概是中学时期吧,但那个时候接触的比较少,真正开始喜欢上文学要算是前几年吧,那时我开始大量阅读,买了许多书,并且把它们都完好地保存下来了,算是收藏,我舍不得转让或卖掉,后来书渐渐地多了起来,我就买了个大箱子把这些书籍放了进去,有空的时候便会去翻翻,温故而知新吧!我现在也有买新书,看完了就到书店再买,买了就会把它们看完,这样循环下去,便持之以恒了,都养成了一种习惯了。噢,忘了跟你说了,我还有看报纸的习惯,去年订了半年的报纸,后来觉得麻烦就没订阅,直接到书店里买或看,我们应该多了解时事,政治问题关系到民生问题,而报纸正是报道世间动态,我们又不得不看,现代的年轻人只会了解娱乐,体育等方面的报纸,真是不应该。我也收集不少的报纸,我都收藏起来了”。 阿新又从书桌下的小柜门拿出一大捆被叠放得整齐的报纸,上面用木板压制着,我看到那些报纸,足足有二十公分之厚,甚是可怕,别人看见了肯定会以为阿新是干报纸行业的或是个卖报纸的,真受不了阿新,他可真是精英中的精英。 “你看报纸吗?不看我可就不拿出来了”。 “不要拿出来,省得再整理,我不想看”。 “是的,这些报纸都已经过期了,没有什么新鲜点,新闻还是新鲜的好”。 “比起新闻来,我还是喜欢看小说,小说倒还是有点刺激,不像新闻那样死板,像根铁订一样”。 “你喜欢看小说,我这里有的是名著,你随便挑几本去,不过我可事先跟你说,不要弄破它们,要好好对待书籍,这些可都是名著,好书啊”。 “好的,一定一定”本来我是想说爱看言情小说或推理小说有悬念的小说,那种让人看了满身都刺激的武侠玄幻小说的,了到了阿新这里还是甭说的好,他根本就没有这类市场上很畅销的书,说了指不定还要挨他的批,没准他可能要对这些打倒一翻,像“文革”那样把它们一一揪出来批斗,我还是省点心为妙。 没等我多想,他又开始画蛇添足起来:“现在的小说太杂了,什么样的模式都有,敢写出来发表它就是一篇文章,依我看那,应该叫文脏,这个章就是肮脏的脏,不仅如此,这类文章故意做作的地方太多了,让人看了,只知道那类人只是在买弄文字而已,这类文都成不了章还硬说是一篇美文,而相反的是,名著就不同于那些糟粕,一部名著佳作犹如是一面光滑的镜子,它反射出的是一个社会阶段的实质和深奥的哲学理论”。 “对啊!有些名著总是让人看了似懂非懂,还得去猜测它的内层的含义”。 “这就叫做文学,一看就懂,那还有什么意义,似懂非懂是一门艺术,就像断臂的维娜斯,给人发挥思维空间的想象,这种想象力是巨大的,是无形的”。 “隐形杀手那样吗?”。 “扯到哪里去了”。 “我是说这种艺术像隐形杀手那样厉害吗?”。 “它比隐形杀手更为厉害,范围更广,名著就是这样,看似平常却能透射出光泽,它是一颗硕大的隐形钻石”。 “那不等于没有嘛!”。 “这就要看一个读者的功力如何了,看他有没有能耐把钻石找出来”。 “凭想象猜测吗?”。 “大概是吧”。 “那想象与猜测出来的答案岂不千奇万种,到底怎样才能分得清哪个是作者的意图呢?”。 “能让读者去想象,去猜测出千奇万种的答案来,说明这位作家已经成功了,就像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所以我个人认为作为一个读者不要随便去评价一个人的作品”。 “为什么呢?”。 “因为有时候读者想象出的答案与作家的写作意图是南辕北辙的,所以作为一个读者在阅读之前应该先了解一下作家本人才是”。 “噢,我懂了”其实他讲这么多话,我觉得十分之八是废话,而十分之二则是难以理解的。为以免阿新的长江之水滔滔不绝,我还是顺着他,不过我也有点赞同。阿新终于把话语止住了,真像是一场洪水过后把堤坝重建了起来。我还真有点替阿新叫累,说了那么多话,喷了若干滴口水,竟还能一鼓作气,不喘气,不喝水,而且还有再发洪灾的趋势。 我放下一本书后,马上朝另一个书桌走去了,免得又得辛苦阿新了。我走近一看才知,原来阿新也喜欢书法,文房四宝样样俱全。在一对对联中可以看出那种是章书,还有在别的纸让练字,有隶书,楷书,草书等等。阿新真是能够练就一手好书法,当然他也只是模仿书中的字体,在这些草稿纸纸堆中,我看到了一本书法印样的书,那是一本九体书法,有九种书法可供选择。厚厚的一大本,有点唬人。桌上还摆致着几支精妙的毛笔,大小不一。 我转过头去看阿新在做什么,没想到他在看《老人与海》,是不是舍不得啊!还是在重温知识,当然我也只能想象猜测,我只是似知非知,这是一门艺术,没有让阿新亲自开口讲明,我不可乱发表出去,以免与“作家”的意图南辕北辙,这是阿新教的,正好用在他身上。我又把头转了过来,我看到书桌旁的墙壁上贴着一幅山水画,甚是有气势,近观像是身临其境,正好贴在这纸书法的书桌的上面。 这样好啊!走助于调节情绪,阿新想得通,难得啊!现在的时尚人士总是追宠着新潮的东西,就说这图画吧,男士看不见女明星身上少几块布料,他是绝不会贴在墙上或是收藏的,女士则不敢那么大大胆胆的,但也只是半斤六两。男明星长得不出众或是少了一两个大门牙,那是根本没机会出现在闺房中的,除非他长得很有特色,许是武大郎会被追捧吧。 我瞧见了毛笔,本以为自己的书法功力可挥挥手,亮相出众,可脑子里哪根经不对劲,却有些退却了,尽管手指还是痒痒的。 我是在想:万一我的书法水平比阿新来的高几层,那岂不对他的打击太大了,我还是收敛一点,以免伤了和气。孔子老师说的对:对世事要有仁义之心,到了我这里,便成了忍义之心了,不过也相差不多。 中国打自挨打的那刻起便有了和气的肚量。 我愈觉得阿新是个“旧社会”。在我看来,旧新社会的落差,好比同样是一个人,但他居住在不同时代的楼房:居住在古楼旧阁之人,多半想法与古代文人骚客相逼近,而居住在现代化高新大厦的人,他们的思维根本不会存在文诌诌的枷锁的印迹,他们的思想超前飞越,于是冲破了封建礼仪的拉扯,脱离地球,当然随之的问题也就来了,这些问题和现象我们随处可以见到,只要你留心。止住了心头上的串烧,现实把我从梦境中拉回。 我再次回眸这幅颇有灵气的山水画,还有桌上的鲜致的摆设。 我回过头瞄了阿新一眼,瞧见他还在滋滋不倦地翻阅书本,我脑袋壳间刹时生出一团迷雾,乱糊糊地,有种文气,又有点诗意。 软木柔棉的大头被迷失的双眼拧转了过来,我把双手按在桌上,又把没了知觉的头顺着上身滚了下来,不想被脖颈死死拖住。这一时间,我忽然感觉到桌面下凹,地面严重下沉,像是坠落的悬崖,但又不是,我致始致终还是在沉睡,有种从高空被秃鹫无情地抛落而做自由落体运动的快感。我有个念头,想追随万有引力的发现者:牛顿,我有一种渴望,渴望同他一样去追求真理。大概人活着就是真理,死去了就是真理的尽头了吧!可我活到现在,仍然找不准真理,至今还是个没有方向的指针,我的未来在哪里?谁能告诉我?在我的记忆中,那些辉煌与耻辱,已经成为了一个梦了,我现在再也不愿沉睡,至少阿新可以知道自己的方向,并能很好的掌控它,而我却不能也不知。 人可以城府,愚昧,机敏,迟钝等等,而我的性格却是举旗不定,像变幻莫测的风云,活像一条变色龙:我时常询问自己是属于哪一类人,但始终没有答案。我抬起头重新审视这幅古风韵味的山水画,灵魂早已挥散。 许久,我听到阿新的一声咳才稍稍缓过神来,有种被人撕破嘴脸而又北重新整合的痛楚。我不敢去扫那幅画一眼,仔细想来也挺可怕的。 我离开那个方位,不愿回忆刚才所想的情境,我有些胆怯了,我偷偷地去看阿新,见他还在认真阅读,便有些放心了。 为遏制旧病复发,我又躲了两步。 我看见在靠窗的一旁又摆设着一桌,上面放着一些唱片,有些破旧,这就有点像阿拉丁神灯,但是它们还依然整洁,不失军人列队之威武,这些唱片整齐地把队伍排好,倚立在了一个大纸盒当中。 我上前一看,才知晓这些唱片全部都是民族性风,味的唱片,我随性的一一检阅,什么乐器名曲:有中国民族乐器,也有外国一些著名的交响曲,协奏曲:还有什么声乐曲目,中国的像刘欢的《好汉歌》,宋祖英,祖海,戴玉强,阎维文等等举不完,当然就这一品种,就被分了好几张唱片,我只在电视上偶尔听到过,可像《好汉歌》还是耳熟能详的。这首曲子很吃香,我最有触极,其他的尔尔:外国的歌曲基本上是一些意大利的,像世界三大男高音,我是只知名而未知其名,叫我等年轻一辈如何开口直呼其名,难哪!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再说了,这些歌曲根本不符合年轻人的口味,那纯属是噪音,叽哩呱啦,倒是能把玻璃震碎的功能,不能算作是功力,我说的一点也没错,我可是新一代超前主义的青年人,岂可被尔等烂音乐给拖下泥浆之中呢!还是流行音乐那般让人熏醉,那么有力动。 我向来是对这般琐碎的音乐有反感,一旦有人放置出来,我就会尽力地抵制,想来我也为年轻的一辈做出应有的贡献,这也是现代年轻一代所愿吧!至于这乐器嘛,我也是不大喜欢的,只是有时兴致来潮,觉得这些玩意儿有可塑之处,便会假意去欣赏一翻但其实内新的耳朵早已关闭,可近来娱乐市场上挺风行“中国风”的传统,是常加入一些民族器乐的配音,我便开始觉得还蛮有一丝情调的,想去仔细听。 我翻来覆去就是找不着一张流行音乐的唱片他阿新真是怎么啦!别人总是想与国际接轨,他却老想着脱轨,而且还要回轨。 嗨!算了,阿新算是落伍了,可我应当理解,我不理解阿新,谁来理解阿新,还是理解万岁。 突然我眼睛大亮,在这十几张唱片中,我看到了一张唱片印有一支二胡,我兴奋地把它从中抽出。我又冷眼注视着上面的这支二胡,似乎是一把名贵的二胡,可看起来有些老化了,大概是件古董吧!我把唱片倒反到背面寻视,只见全是二胡曲目,这其中第一首就是《二泉映月》,华彦钧曲。 我算是又明了一些了,原来我这“阿炳”的名号就是从这里取来的。 我打唱片盒,可里面是空的,我应该早知道这里面是空的他从它的重量来说,便可知道,还有就是,可以猜得出阿新一定很爱听这张唱片。 我本不想打搅阿公新的阅读,可心中有股迷团,想知道这“空壳”里的“核仁”的下落,所以我还是憋足了劲不吐不快地说了:“阿新,这里面的唱片在哪?怎么这里面没有”。 “怎么啦,你想听吗?”我禁锢了两秒后回话:“嗯,那在哪里?”。 “在这,嗯过来”。 我放下唱片盒,向阿新走去,阿新从抽屉里拿出了部放音机,交到我手上说:“在里面,你自己弄吧,音质可能不太好!这可是有一定的历史的”我瞧了瞧手上的这部古董机,发现确有被历史年轮碾过的痕迹。阿新又拿起术开始阅读了,他没有理睬我。按下放片键,机门自动打开了,拿出唱片一看,确信是刚才要的那张。我又好奇地观察了一遍,我倒有点猜测到这张唱片是上个世纪,经过考古学家阿新老同志的精心保存,才有幸能够跨过一个世纪的门槛,重见天日。我又把它放了回去,关上机门,并按下放音。 突然,我听到一阵机械的运转失灵的声音,接着听到一阵阵像是外星人说话含糊不清的声音,叽叽叽……,幸好有扩音器把声音扩散到阿新的耳膜上,可根据声音的传波速度和距离的原理,由于我距扩音器较近,所以我吓得比阿新厉害几百倍,我差点灵魂出窍了。 刚才阿新还若无其事地,这会儿听到了不妙的声音,就猛地跳起来快速地夺过放音机,急速地按下暂停键。 “失控,失控”。 “我,我,我不会弄这个机子,我是不是把它弄坏了”。 “没有,没有,你不用担心,老毛病,回光反照,我自己会弄,要不,你先到床上歇会儿吧,下午还要上班,不要犯困哦!”。 我按照阿新的指示,到了床边。 见阿新在修理,于是便松弛地躺下,可我这一躺下倒不要紧,重要的是我还以为是自家的软绵绵的高档床,有点落了个空的感觉,全身都不自在,像是躺在硬石板上,连个枕头也是硬的,而且又不雅观。这竹编的就是竹编,只要稍加动躺,叽叽歪歪的声音便会一呼百应,真是一组不协和的旋律,我真怕阿新会因此而失眠多梦。 阿新三乘七的几下便搞定了问题,问我是否要听《二泉映月》。我就说随便吧。阿新调到《二泉映月》后,对我说:“你边听边睡,这首曲子有助于催眠。你睡里面一点,我也累了,不想看书了,我收拾一下,你先睡下”。 我应了声,随即把双眼闭合,可心还是开着的,只是掩饰一下。 阿新忙活了一阵,小心翼翼地把一切打理好后,也啪哒地躺下了,而且床的声音蛮清脆的。他把机子放到了我俩头隔头的地方,这声音有些大了,我便调了小声,听着《二泉映月》心中不免有些压抑,凄凄惨惨地旋律,没有浑厚的配音,多了一份哀苦的宁静,可以想象得到瞎子阿炳当年生活得非常艰难,这是用语言所表达不来的,只能聆听乐曲在深处所酝酿出的苦思。 “炳泰,你觉得……”。 “不,你应该叫我阿炳才是”。 “哦,阿炳先生,你觉得你的作品《二泉映月》怎么样?可否谈谈你的看法”。 我没有说话,越是往下听,我越是若有其事之感,好像我才是真正的阿炳,我可以感觉得到这般痛苦。我不想说话,我只想静静闭上眼睛,静静地与阿炳融合,我在沉思,我真是阿炳吗?怎么我不由地会想流泪,这是为什么呢?我压制住了眼睛上的眼泪,不让它流出来,但它在我心田上滚滚长流。 阿新可能看出了我的心思,见我有些蹊跷,便假意地说:“其实这首曲子也不怎么好听,我听久了,也有些烦了,我给你推荐一首你可能还没听过的曲子”。 “什么曲子?”。 “这首曲子叫《光明行》,是刘天华作曲,你一定还没听过吧”。 “好吧,那你就放吧,反正我也听不懂”我有些不顾阿新的训责了,还好,他也没有说什么。这个时候,放出的一列列进行性曲风的二胡声,有点像国歌一般的风味,倒有点刚强的气势,钢珠般的声音,发出光明的彩光。我的情绪刹那间被调整了过来。 “这首曲子是由著名二胡演奏家刘天华所作,这首曲子的背景是当时革命时期,中国落魄的时节。爱国主义思想浓烈的刘天华就是在这般的境况下,痛声疾呼地创作了大量的乐曲,其中尤以二胡曲目最多,他在二胡技巧有着新的突破,是继阿炳前辈之后的又一革命性的进步”。 反正对我来说,这首曲子有点像在奏国歌,我只需记住阿炳就可以了,其它的于我何干!听着听着倒有点疲倦和燥热,尽管这里很偏僻,但是还是逃脱不了太阳散发财出的高温,再加上刚才吃快餐没吃饱,人早是发晕了。最后我还是找了个理由,跟阿新说要上厕所。我起了身,下了床,可他说屋里没有卫生间,得到临间的一个公共卫生间用。我出了阿新的房间,上了趟厕所,心里打定主意要溜走。 于是我又到了阿新的房间,见阿新睡意正浓,不好去打搅可我还是开了口:“阿新,要不我先走,我还得上商场买双皮鞋穿,穿些拖鞋有点不得体”。 “好,那你去吧!记得下午两点准时去上班”。 “好的,那我就先走了”。 我再次出了房间,并关好房门后,我几乎要跳起来,太开心。到了街上,我第一要事不是买皮鞋,应该是吃午饭,算起来中午那顿根本就没吃,平时我的饭量可是很大的,别人差点叫我“饭桶”。不行,我得补补身子,我亏了一顿,当然得补回来,不然就对不住自己了。路上,我看见附近有家“麦当劳”。我立刻飞奔过去,决定我痛快地大餐一顿,管它钱包的干瘪。 过了会儿,我出了“麦当劳”精神格外舒畅,终于解决了人生的四大难题:吃,穿,住,行中的一项重大问题。突然想起要唱歌可我自知没有那才能,终究没敢哼出来颇为扫兴,本以为可以助兴的。 不对!阿Q死前就是因为没能哼出调来而含恨而死,我岂有学他之理。 忽然有了回宿舍的念头,或许身心有些疲惫的缘故吧。吃饱想睡,睡足了想吃,人生第一大哲理,也是目标,人人所追求的不就是这样的嘛!不用工作,不用学习,什么都免了,可谓是人间天堂。 我无心去想买皮鞋的事,只想着回去美美的睡上一大觉,再去理会。 来到站点,看着站牌上的标记,20路公交车有经过我宿舍附近,我便有耐心地等待。 等了会儿,20路公交车缓缓驶来,像是被夏日阳光所刺伤似的,动作有些笨拙。站在我身旁等待这班车的人真不少啊! 见路车将至,皆有所轻微的举动。当车到的时候,我有些晕乎了,车内的人太多了,这还没包括要上车的人呢。也许车上的扒手很多,就是趁此机会行窃的,我有些退却的意思,于是站在原地不动,只是望这一大批乘客不太文明地拥挤上了这辆已超载的透不过气的路车。 这时,由于闷热,额头上的一川热汗顺流直下,流至下巴,在重力的作用下,滴了下来。我掏出了口袋中的一包面巾纸,拿了一张往脸上一大把地擦。 车上的司机见我没有什么动静,便关了车门,一溜烟的功夫就开过去了,还给我留一缕热流和黑屁,真是不好受。 行了,既然车都已经开走了,只好打的车回去了,没有什么理由比这更充分了。随即,我拦了一辆的士,开了车门,把身子塞了进去,关上车门,渐行渐远地消失在了车辆站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