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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这个对高城来说所谓故乡的城市,在他离开的十余年间已经被频繁更换的市长们拆建的面目全非,大概新官都有这样的癖好,就好比这城市里的XX大学,每换一届校长就把校门拆了重盖,只是市长比校长换的更频繁一些,这倒乐坏了建筑开发商们。大概就像这城市里的人总是追新潮,赶时髦,房子旧了就换,两口子日子过不到一起去就离婚,街道嫌旧了就修,市长……哦对了,市长可不是被人民轰下台的,因为到这城市的市长是来“镀金”的,大多不久就被提干,既然时间有限,更要抓紧时间繁荣建筑事业,更肆无忌惮的拆房子,难怪高城在这找不到一丝童年残存的记忆,惟有马保卫国。 马是高城小时侯邻居中的打架王。在那个雄性激素分泌过剩的少年时代,而且是在民风剽悍的东北,打架似乎成了孩子堆的主旋律,马就是在这血雨腥风中成长起来的,属于那种单挑无敌,群挑能独当一面的硬汉。高城很少参与暴力事件(主要是因为他怕痛,如果敌我力量相差悬殊,也不在乎上去踢两脚),但并不代表他就安全,天生的刺头,到处得罪人,好在有马照着他。高城也搞不清为什么马特别照顾他。每次问,马总是说:“就你那傻B样,我不管你不得被人打死?!” 高城就和马一直从邻居,到小学,再到中学,直到高城离开。临走时,高城马一张纸,上密密麻麻的算式,给他说:“这是我送你的,你看,”说着指着密密麻麻的数字说:“上月九号,河边上发生群抠,五十人参与,结果一死,两中伤,十人轻伤;上月二十号,学校小树林李得志一伙内部成员火拼,一重伤,五人轻伤;这月……你每月平均参与五次群架,十余次单条,通过每次的致残致死的概率,如果我五年后回来,你致死的概率是百分之九十八,致残的概率是百分之九十九点九。”马哈哈大笑说:“那就等着吧,看我五年以后剽悍的活着。” 高城此时站在一座被四周高耸的大厦包围的破旧楼房前,想到那一年,这楼还未竣工,还是这城市最高最突兀的建筑。他和马跑到最顶层,在两个阳台中间,一条三十工分的模板横在相距十米两个阳台中间,高城从阳台往下看就眼晕,马却早就在那边阳台叫嚣:“是男人你踩木板就过来,我已经过来了,是男人……不,是他妈的爷们就过来。”马那时候胡子还没长出来,却已经开始以爷们自居,淫荡的说:“来呀是爷们你过来呀。”高城急的脸煞白说:“你回去,危险,别掉下去。”马却在木版上跳起舞了。 马终于没掉下去,高城也终于没当成爷们。也许这就是马吧,总是冒险,假如在他无数次的博弈中一次失手,这辈子就交代了,可有些人就是这么走狗屎运。当然,当一个人一辈子走狗屎运时,已经很难再说成是狗屎运了,已经成本领了。高城抬头看着面前全身想贴满“拆”字封条好象贴满狗皮膏药的大楼,又想起了马。张发强前阵子见到马,马听说高城回来了非要见见他,约好在这城市臭名昭著的星期天D厅。进D厅高城还是第一次,心里倒有点害怕,毕竟是被老师家长形容成洪水猛兽的地方。 高城还能认出马来。 在D厅,或者说是马自己的D厅里,马讲述了他的发家史。 像所有混混一样,在砖头、砍刀的流星雨中度过了初中三年。毕业后,马没有在继续街头打斗。在马退出江湖不久,这城市开始了严打,很多“战友”都进了班房,有些则从此再没出来。马也没闲着,而是跟了一个有些势力的人物倒卖走私车。在那个年代,这城市经济还很落后,处于繁荣市场需求,许多事情都睁只眼闭只眼,走私汽车的行当兴旺起来,主要是从临国低价买进,在通过边境闯过来。马说他那时候开着一量奔驰,武警拿着冲锋枪冲他一顿扫射,他把头埋在方向盘下面,一百二十迈的速度从边防站干过去。只要能把车开过去就是几十万到手了。马说他干了一段时间觉得太危险,就离开了那个人物另谋生路。不久,全国开展了反走私严打,在反走私表彰大会上,在地区最大的走私团伙在法院整齐站成一排时,他是唯一的漏网之鱼。 后来,他开过游戏厅,开过网吧,直到现在的D厅。像这种人杂的地方,没有点势力和背景是照不住的,马说他小弟不少,还算应付的过来。 高城说:“难怪,后面几个也穿黑西服的恶狠狠地看我,原来是你小弟。想不到呀,你混成这样了,”马显然比那时侯胖了很多,脸上肥肉挤在一起,不无得意说:“我说过吧,看我剽悍的活着,没错吧!” 正说着,舞厅里音乐一下子剧烈起来,DJ用耳迈说:“一起来吧!”然后更加强劲的音乐爆炸了似的,在炫目的镁光灯下,穿着各种奇装异服的青年开始扭动着脖子和屁股。一个黄头发女人疯狂的摇着头,马指着她对高城说:“看见了?知道怎么回事儿不?”高城说:“好象是吃了摇头丸吧?!”马旁边的穿黑西服的自从看出来高城和他老大不一般,早想插话,忙迫不及待的说:“哥们儿,有眼力。要不也尝尝?来一颗。”高城推脱,黑西服“热情”的说没事儿,这东西不上瘾。马突然一张打手煽了过来,把黑西服手中的药丸打掉,吼道:“你他妈什么东西,有你说话地儿吗?”高城尴尬的不知如何是好,就说这环境太吵闹,拉着马走了出去。 马倚在门口一言不发的吸烟,高城淡淡地说:“谢谢你,刚才……” “什么也不用说,我知道我都知道。告诉你,真心话,这世界上没有能靠得住的人,就像我小弟,别看平时跟狗一样听话,真犯事了比狗跑的都快。上次我得罪了一个已经退出江湖的厉害人物,那时侯也是,自己不知道天高地厚,以为自己牛B。后来那人只派了两个人,过来二话没说拿出枪冲我脑门顶上了,我那时候几十个小弟眨眼全跑没影了,我操!好在人家只是警告,没做的太绝。这年代,什么都是屁话,归根结底都是为了自己。” 高城从来没听马一口气说那么多,说:“不管怎么说,我还是谢谢你。” 马笑着说:“从小,我就看你就是一傻B!” 马弹开手中的烟头,又点燃一跟,说:“你还记得小时侯有一次,咱们去打架,结果中了埋伏,我被人家‘圈踢’了,咱们那一帮全都跑的跟野狗似的,你记得你干什么来着?” 高城喀吧着眼睛说:“我?!我好象那时侯坐地上一顿哭,特丢人。” 马哈哈大笑说:“所以我说你傻B,人家全跑了,就你傻B不知道跑,我被人‘圈踢’,从人缝中间看见你那样,我就乐,一边挨揍我一边笑,哈!” 马手中的烟又燃尽了,马又沉默了,直到烧到他手指,他“嗷”一声弹开烟头,冷冷对高城说:以后还是少找我了,当你的高中生去吧,不是,是没事别找我,记得有事一定找我,听见没有,有事一定找我。好了听完了吧,滚蛋滚蛋……”说完把高城一个劲向外推。高城就这么被轰走了,他知道马是为他好,不想把高城卷进这圈子。看着昏暗的走廊,一身黑西服的马终于消失在黑暗里。从见到马到被他又哄走,短暂的好象没有发生过,好象全是梦,只能从梦的记忆碎片中拼凑这样一个朋友。 马不是什么好人,或者说是很坏。有时候,坏这个字有时候是没法子解释的,就好象情人间打情骂俏地说“你真坏”!坏吗?坏个屁;有些十恶不赦的杀人犯却是大孝子;人贩子也许在家里是模范父亲。高城也会嫉恶如仇,可是如果有一天看见绞刑架上站的是马,他会怎么想?高城默默对自己说:这世界上是没有好人,也没有坏人的,只有好事和坏事,他不强迫真的能做好人,只希望能不做坏事,或者说少做坏事。他和马的轨迹也许就在五年前就已经结束了纠结,走上了截然不同的路,而先前的萍水相逢也就像相隔几万光的彗星又都见到了对方的光辉,仅此而已。而马,带他简短的见识了一个世界,一个也许肮脏,也许是高城以后的世界,只有现在高城才明白,学校,并不像别人说的如此竞争和残酷,相反却是种逃避和保鲜室,室内娇艳盛开的玫瑰,走出去后会只剩花还是只有锋利的刺?没人知道。 高城有些庆幸自己还不用挖空心思考虑这些,星期天晚上要上晚自习,高城已经和林阳约好地方,先一起吃饭再一起去学校。在车水马龙的街头,站在公共汽车站的林阳亭亭玉立的。看过先前污七八糟的D厅,眼前的女孩儿好象天使,驱散了环绕身边的肮脏空气一般。以前和王晓丽在一起时完全不像现在这般好象相亲似的扭捏,即便和林阳在一起已经一个多星期,每次见面心脏却还是蹦的要跳出来。每天早上到教室,两人做的第一件事都是看对方的座位上人来没来。眼神交汇时,林阳会羞涩的咬咬嘴唇再别过脸去;每天可见在操场上作操,高城都故意选择站的离她近些,好象守财奴总喜欢欣赏自己的宝贝生怕它们跑了似的。高城趁人便偷瞟她一眼,排队回教室时又有意无意的用胳膊轻撞她肩膀,然后再偷偷吐吐舌头。林阳从来就不会像王晓丽那样会表演,脸上肌肉老练的组合成各种需要的表情:喜悦、羞怯、气愤……林阳不会,只有她那双会说话的大眼睛,一瞬间闪现的不加雕琢的信息,那才是个真实的女孩儿,真实的女孩儿才美丽和动人。 高城慢慢地向林阳走去好象猫看见老鼠时的猫步,直到林阳看见了。 “你来了。嘻,你可迟到了!” “对不起!”高城像个木头似的说,“路上碰见一个朋友。” “你也有朋友……” “不,他是个男的!”高城迫不及待回答,以至于声音大的连自己都吓了一跳。 林阳一下子笑了说:“我也没问这个呀,我只是听你说你在这城市没什么朋友来着,所以听你碰见了什么朋友有点奇怪,你激动什么呀,又没怀疑你什么。” 林阳一句话把高城说的脸像是熟过头的红苹果似的,心里奇怪自己也不是初恋,为什么见了林阳就像没了魂似的。两个人并排走着好象互不相干,至少不像别的情侣那么亲热。高城想牵她的手,却见她把手严严实实塞在口袋,心里揣测着是因为天冷还是她不想他牵或者是羞怯,不想自己连牵手的勇气都要酝酿半天。高城有一句没一句的套话,试探着拉拉她胳膊,欣喜的感觉她没拒绝,两只温暖的手在寒风中握到了一起。这城市的春天,或者说那一年的北方,沙尘暴到处肆虐,此时刮起了大风,林阳的披肩长发被吹散,拉着高城小鸟依人的躲在他身后,说她头发吹散了要去买个头绳。杂货店的老太太见是女孩儿旁边跟了男朋友,自然想痛宰高城。这样的机会自然是多少钱也要硬着头皮掏,林阳却嫌贵拉着高城走了出去,只听见老太太一口山东口音说:有的商量,有的商量…… 高城问:“为什么不买呀,没关系的。” “不好啦,这么贵,根本就是在宰人。” “谁让你身边有个‘冤大头’来着。”高城笑着说,林阳也笑,笑的很美,以至于高城绞尽脑汁想在说出什么话把她逗笑,因为林阳笑起来让人沉醉。想到以前的王晓丽总是心安理得的让高城一个人付帐,好象是天经地义的,林阳却能设身处地的为她着想。两个人在高城以前和阿娇去过的“酱排骨”的小店,可他眼睛里容不下记忆了,只被眼前的女孩儿占据的满满的没有一点空间。饭后还早,就一起到附近的一家宠物市场逛逛。被圈在笼子里的小猫小狗,听到人经过总是摇着尾巴乞求有人能领养。女孩子的可爱一面在看见小动物时早是最明显,林阳怜爱地看着它们,温柔依偎在高城身旁。 “你喜欢猫还是喜欢狗?” “狗。” “为什么?”高城惊奇问,因为他更喜欢猫。 “因为猫不够忠诚。”林阳回答时显得很冷漠,和她先前判若两人。 忠诚这个词高城不愿意多想,曾经的神圣幻想在遇见王晓丽后全都成了空话,成了屁话。好象高城现在大彻大悟——世界上没有什么是永恒的,所以永远不要把事情想的太绝对,以至于每当有想和眼前的女孩儿死守一辈子的想法时便在内心劝慰自己:不会的,一切都会变的,即使只是个想法或者一瞬间的冲动。只是不久的一件事,让高城认识到:自己的想法其实深深伤害了林阳,而想林阳如此单纯的女生,伤害她就是种罪恶。 高城有点爱上这学校了,不过只是爱上了它的一间屋子——就是李光明赏赐的那间空的办公室。里面有一张很舒服的沙发、几张很不舒服的桌子,所以此地,睡觉比学习更合适些。在高三学习普遍都只能趴在书桌上午休,高城已经能奢侈的躺在沙发上幸福的淌着口水了。只是高城是那种经常失眠,但是只要睡着了就棒子也打不醒,也就时常睡过头。他十二点半躺下,半睡半醒听见上课铃想起,心里嘀咕着到底是做梦还是真上课了,然后说服自己:哦,好象是做梦。然后继续幸福的淌着口水。在和王晓丽的日子里,这屋子俨然已经成了避风港。有阵子为了避免和王晓丽接触,学校生活几乎都是在班级和这屋子度过的,尤其是为了对付过去两人接触最多的午饭和晚饭,高城买了一箱子方便面放在这屋子过起单身汉的日子。只是没想到王晓丽分手这么快,第二箱方便面现在还原封不动躺在地上,现在高城一看方便面就恶心。 高城推开门说:“进来,这是我的房间。”只有他知道会发生什么。林阳看四周没人也跑了进来,高城带上门,并顺势抱住了她,感觉软软的身体在他怀里喘息。 “你是不是早预谋好的,不是说带我看你的房间吗?”林阳柔声细语问。 “不,是我们的房间。”高城说着捧着林阳的脸要吻那还没吻过的嘴唇,林阳却本能的蜷缩着脖子略微躲避,说着“别”。高城贴着她耳边说:“不用怕,其实这就像雀巢咖啡一样,‘味道好极了’!”林阳扑哧笑了,再没拒绝,四片火热的嘴唇贴在了一起。只是林阳丝毫没有经验,整个人呆在那里,只是张着嘴,高城能感觉她气管里喘着粗气整个人不知所措。不知所措的不只林阳,高城顺势坐在沙发上大脑一片空白,只是以后回忆是才明白过来:原来,这种感觉就叫爱了。 高城呆坐着,林阳像撒娇的孩子一下子躺在她腿上。高城低头一看简直吓了一条:妈呀,自己腿上躺着的哪是个女孩儿,简直就是个天使。 高城头一次这么近,这么真切的看过林阳,看那一双只属于天使的大眼睛。 林阳的眼睛好大,黑白分明,好象白瓷上又镶嵌了颗黑宝石一般,那眼神只有刚出生的婴儿才拥有,不知道怎么能在这女孩儿保存下来,好象银杏一般成了活化石;她正盯着高城凝视,犹如刚出生的婴儿头一次好奇打量着一个新奇的世界一般看着高城。高城看呆了,林阳却举手捂着他眼睛,只允许她看高城,却不要高城看她。可高城忍不住总想看怀里的大天使,就几次又被捂住眼睛。 走廊里不时传来行人的走动声,有老师间互相问好,有学生打闹,有人在交谈,可谁也不知道,一扇门之隔,高城此时正怀里躺着一个天使,可是没人知道。 天色暗了,一天都乌云密布的,却把最薄的云层留在了西边,在天的那边,一片火烧云。感谢这屋子有一扇朝西的窗户,感谢这窗前有个沙发,高城和林阳依偎着看那日落,许久静默的看着日落。 走廊里不时传来行人的走动声,有老师间互相问好,有学生打闹,有人在交谈,可谁也不知道,一扇门之隔,高城此时正怀里躺着一个天使,可是没人知道。 “我爱你!”高城说。 也许男人都很吝惜爱,总是用“我喜欢你”来敷衍,就像高城和王晓丽一起也几个月了却从来没从他口中说出那三个字。许多年以后,高城回忆起来,才发现那是他第一次在大脑完全没有构思的情况下脱口而出,也就是说:那一刻,那三个字全是本能。 走廊里不时传来行人的走动声,有老师间互相问好,有学生打闹,有人在交谈,可谁也不知道,一扇门之隔,高城此时正怀里躺着一个天使,可是没人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