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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5。29凶杀案已经过去一个多星期了,凶犯究系何人仍然没有眉目。 精神病人洪大壮的去向仍然不明。刘文娟调查了任何可能的线索,其中包括他的亲戚,中学时的同学,周围的邻居,甚至于在精神病院住院时同一个病房的病友。可是,洪大壮就像是从人间蒸发了一样,没有任何人知道他在哪儿。 关于白家驹的调查也同样陷于僵局。白家驹可能具有犯罪动机,因此关键问题就是作案时间了。5月29日下午3时至4时半有多位证人证明他不在案发现场,这一点已不容置疑。最最要紧的就是下午1时至3时他置身何处。王振国虽然再度对白家驹及柳毓婷进行询问,可是他们两人一口咬死是在南湖路128号的公寓里幽会,然而他们又提不出任何有力的证据来证明这一点。行鱼水之欢本来就是秘密的,哪来的证据加以证明呢?虽然他们无法提供自己1时至3时不在案发现场的证据,可是警方也无法证明他们曾到过案发现场。 王振国亦曾访问过梅苑小区的保安,5月29日下午1时至3时是否见过白家驹的本田车进出过小区。可是,该小区保安们坐在门口仅是做做样子而已,根本没注意有什么车子进进出出。更何况该小区有两个大门,经常有路过车辆从小区中穿行而过。其实,即使保安们肯定地回答不曾见到白家驹的本田车又有什么用呢?因为如果真的是白家驹作案,他很可能乘出租车往返,这样岂不是对他更安全些? 刘文娟这一段时间专心调查有关慕容春的一些个人情况,希望从中能发现是否有什么其他人可能具有仇杀动机。可是,据慕容春的同事们反映,慕容春平素为人谦和、温顺,性格内向,不大会主动与人交往,空闲时总是独自坐在办公室里看看电脑。 “她在电脑里看些什么呢?是不是写些什么?比如说日记之类的。”刘文娟连忙问道。因为她想,如果慕容春平时有写日记的习惯,或许可以从中查出一些端倪。 “从来没见她写什么,只是看看而已。据我所知,她经常看一些诗歌,并且非常投入,有时甚至于感动得流泪。”与慕容春同一个办公室的刘医生回忆道。 刘文娟打开了慕容春的电脑,除了医学方面的大量资料外,只找到了一篇很长的诗歌,题目是《春雪》。刘文娟猛然想起,慕容春女儿的名字不就是春雪吗?她立即想到,这诗篇中大约包含着某种特殊的含义吧?或许破案的契机就暗藏于此?于是,她把《春雪》拷贝到U盘上带回警局。 周尔刚把刘文娟带回的U盘插到自己的电脑上,一篇六万多字的长诗出现在电脑屏幕上。作者名叫于含德,最后的写作日期是1993年11月6日22时,也就是12年前。 这位于含德到底是什么人呢?周尔刚平时对诗歌不大感兴趣,更说不出什么诗人的名字。但是他想,这位于含德理应是一位著名的诗人吧?他在百度网上输入了于含德三个字,可是出乎他意料的是,搜索无结果。 倘若于含德是一位著名的诗人,慕容春就有可能是他的“粉丝”,由于特别喜爱他的诗作而以诗篇的名称来为女儿起名也是可能的。但是,既然于含德不是名人,慕容春为什么会有他的诗作呢?她又为什么要把春雪作为自己女儿的名字呢?而且多年来反复阅读,甚至于感动得流泪呢?其中必有文章。必须把于含德的情况查个一清二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