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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茵茵走的时候,王建不顾我和雨若是否看见,抱着她在客厅里狂吻乱啃。我和雨若恰好相抱着躺在客厅的沙发上小憩,我看见茵茵被王建吻的融化在怀里,像是是一滩泥似的站不稳脚跟,那双粉红的小皮鞋只留鞋尖点地,更显其轻盈。我猜想她大概是学舞蹈的吧。他们终于分开了,王建打开门,送她去车站。听见关门声,我感觉到雨若抱的我更紧了。我也加了劲,她娇哼一声。 看着她微闭眼,醉人的姿态,我忍不住吻上了她的唇,她的睫毛跟着颤动了一下,把嘴张开,任我的舌头进去乱搅。我把手伸进她的上衣里,放在她温软的胸脯,抚摩着,她的身体不能自主的扭动了,嘴里也不时发出一两声娇喘,我也再不能控制自己,便伸手去解她上衣的扣子,她把嘴离开说:“王建回来撞见怎么办?” 我说:“他没那么快回来的,他们还要挥泪惜别呢!” 说完我又把嘴凑在她嘴唇上。当我把她的衣物褪尽,转个身趴在她身上时,我一抬头看见了她父母的遗照,我想起了他们怨毒的眼神,充血的身体立刻软了下来,心中膨胀了的情欲荡然无存。 “怎么了?”雨若张开四肢缠着我的身体问。 “我看见了你的父母。” 她的身体微微一震,用颤抖的声音说:“你看见了?” “没有,只是看见他们的照片。”我吻了一下她的额头说,“今天对不起,我不想了。” 她似乎也兴趣索然。我有点怀疑她的那句“你看见了?”另有所指。这段时间对这楼房的恐惧也袭上心头,我忍不住问她:“难道你父母去世后,你看见过他们?” “没,没有。”她的眼睛掠过一丝惊慌,“偶尔在梦中见过他们。” 我有点不相信,却又找不到她的话有什么不对。就安慰自己是自己吓自己,我们这种唯物主义者怎么可以相信鬼神的存在呢?只是自己胆小罢了。 我这几天搁笔休息,把刚结束的小说整理整理,再把它投向一家杂志社,便一身轻松,什么也不想了。人没有欲求时,心灵复归澄清、纯净,像个孩子,每天睁开眼看着七彩的世界,心里是新奇的热爱而不是要占有的热爱;又像是看透沧桑的隐者“朝饮木兰之坠露兮,夕餐秋菊之落英。”看惯潮起落,花开谢,守着心灵的一方净土,与世无争。此时,人跟花鸟虫鱼一样,是自然的一份子,忘了内心的感受,只是在享受这生的乐趣。于是乎,内心的阴影和痼疾不复存在,我心中对这楼房的恐惧也化为乌有。 这几天王建钢琴的旋律特轻快、流畅,像是风拂柔柳,水滑石罅。而此时我则一句话不讲,静静聆听他钢琴上蹦出来的优美旋律,想象自己就站在草原的敖包上,看着天上像羊群一样洁白的云,和地上和云一样白的羊群,心胸从未有过的明朗开阔,我像雄鹰样振翅飞上云霄,追寻草原的边际……琴声嘎然而止,我的思绪也只好终止。 “知道我为什么如此快乐吗?”王建问我,嘴角挂着不能抑制的笑。 “茵茵刚来过,你爽歪了,当然高兴了,就怕你过两天就要饱受相思之苦了。” “你只说对了一半。”他摸了摸头脑有点不好意思的说:“因为……因为我得到了她的第一次。” 说完,他马上又补了一句:“我太开心,忍不住跟你说了,你不会笑我白痴吧。” “那里啊!人之常情嘛!” 我的心里怪怪的,有点妒忌他。以前的女友和我在一起时已经和别的男人有过关系了,雨若和我一起时就更不用说了。以前也许我真的没有在意这所谓的“初夜”,可是被王建提起,心里涩涩的,好象擦一下,能掉下一层屑来。我突然很想也有这么一个女子能把她的第一次给我,让我尝尝那种感觉。 我不知道我怎么就有了这么个想法,难道是王建的话把我心灵深处的一种渴望给挖了出来?此时我真的很想知道那第一次是什么感觉。其实我潜意识里知道就是真的得到了第一次又怎样?就像别人都吃过米饭,你没吃过,心里很不甘,可是真的吃了又怎样?也许它很香滑,那又能怎样呢?不过现在我就是想,那感觉是不受理智控制的。我想问王建那到底是什么样子的感觉,可是我终于没有问,我怕我被自己看不起。 我起身说:“我困了,上去休息会。”就上楼去了! 春天到了,楼房的一边树林外的一块地里,开满了油菜花,花色灿黄,仿佛挤一下就能滴下一滴纯黄的金子。站在楼上,打开窗子,整个身心都被这没有一丝杂色的灿黄震慑了,一种夺人的气势,扑面而来,精神为之一振,我感觉浑身充满了力量。这座楼房也一扫以前的阴霾和晦涩,显得金光四溢。 在这样的季节和闲逸的假日里,我的愉快是由衷的。对于雨若,我早已不介意她的谋生手段了,既然那些商人、政客能靠吃人为生,那我们自己养活自己又有什么可耻的呢?我现在是从心底爱她,依赖她。至于我的写作,在衣食无忧的情况下,我把它当成是一种兴趣。人为自己的爱好而活,这不是很惬意,很骄傲的事吗?而且我自信少了那种功利心在文章里,我的文章定能脱胎换骨的。我刚结束了一部小说,暂时又不用搜肠刮肚去调遣词句,所以现在想来,这段时间是我人生为数不多的快乐时光之一。 那天夜里,雨若回家时,一如既往地憔悴,匆匆洗刷后,往被窝里一钻就睡着了。我是晚睡惯了的,再加上王建投进我心湖的那块小石子,心里总是不塌实,辗转不能成眠。我坐直身子,倚在床头上,拧开台灯,点燃一根烟。灯光透过烟雾很温柔地撒在雨若侧躺的脸上,清秀的脸庞半明半暗,明的夺人心魄,暗的楚楚动人,像是她身份的明暗。而不管这明与暗它都属于我的雨若,我的爱人。我还要介意什么呢?我还要奢求什么呢?想到这里,我摁了烟头,关了灯,又窜进被窝,抱着雨若,在她耳边轻声说:“我爱你!”她转了个身又睡了。 第二天起床时看见王建拎着他的小提琴刚练琴回来。 “早。”我打了个哈欠说:“这么用功啊。“ “早,”他拍了拍小提琴的盒子说:“没办法,这行饭不好吃。” “是啊!现在哪行饭好吃?尤其是搞艺术的,除非你成名,要不然熬死你。”我想到自己的生活经历,有所感慨地说。 “不过我更相信天道酬勤,老天上不会亏待我们的。”他很自信地说。 我觉得他很像几年前的我,很幼稚,总以为自己有才华就不怕被埋没。但是我又不能打击他。只能点点头。 “对了,”他好象想到什么似的扬一扬眉说:“什么时候能拜读你的大作啊?” “随时都可以啊。” 其实每个人都希望自己的作品能被别人赏识,我也不例外,我希望有人能看出我的真正价值。可雨若平时是很少听我读文章的,也不高兴看我的文章。我不怪她,我知道我们之间的知识层次相差太大,她不能欣赏到我文章的美。王建就不同了,他是个大学生,如果我的文章连一个大学生都看不懂,或者读来索然寡味,那我想我就真的没有必要再写了。 我很自信能在他身上找到我渴望以旧的虚荣。 “吃早饭了。”此时厨房里的雨若叫了:“王建,你也跟我们一起吃吧,我代你的那份烧了。 “是啊,别客气,大家都同住一个屋,就是一家人。”我也说。 “那我就不客气了。” 他说完回房间把小提琴放下,然后洗了手和我们坐在一起用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