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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叶秋风(十二)

  他是土生土长的农村干部。二十多岁在高山屯当大队仓库保管员时,弄大了队长傻姑娘的肚子,结果队长给了他两条道:一条是通往公安局,一条是娶了傻姑娘,结果他选了后一条。媳妇是缺心眼,可队长姑爷的身份却是实打实的。大跃进时,他打着老丈人旗号,带着全队的劳动力,一天一宿功夫把十亩地的苞米连夜杵到两亩试验田里,号称苞米亩产过一吨,放了颗大卫星,社长亲自给他发了奖状,两年后,他最终顶替了老丈人的位子。高山屯并入国营农场后,农场场长刘书勋为了安抚平衡关系,给他安排了一个科长的职务,他成了响当当的国家干部。没多久他就把傻媳妇和傻丫头娘俩揍回了娘家,娶了屯子里最撩人的寡妇韩金枝。当时韩寡妇还不到三十岁,虽然带着一女一男两个孩子,但他还是为从好几个口水横流的光棍汉中争到了这个女人而扬扬自得,可没多久他就后悔了。韩金枝的风骚让他销魂,但这个风骚又让他揪心。那次,他去佳木斯开了一周会,韩金枝大白天钻进了司机王大眼珠子的被窝,结果被大眼珠子的媳妇撞了个正着。一番厮打,她一脚把王大眼珠子媳妇踹进了柴锅,王大眼珠子媳妇的屁股顿时成了褪毛猪,韩寡妇判刑入了狱,冯友清也终于实现了早就盼望的第二次离婚。

  冯友清离了婚,但却离不开女人,欲望的火苗整天燎得他心神不宁。尤其到了夜里,躁动的心绪使他在床上翻来滚去,脑子里不停的搜寻着一个个女人,然后再用思绪把这个女人剥离得赤身裸体。然而,他已然是革命干部了,他不敢太造次,身边再也没有出现一个像韩寡妇这样随叫随到的女人。有时太饥渴了,他就撂下革命干部的架子,钻回高山屯找一回傻媳妇,每每过后他都有一种刚刚和牲口支把完一样的恶心,并咬牙切齿地发誓再也不去了。但几天之后,他又想了,傻女人总归也是女人呀。他自己都觉得自己得了神经病,不是别的,就是想女人。这成为他最大的心病,除了白天必须要做的革命工作,他的全部心思好像除了女人没有别的。不知什么时候开始,他注意上了韩寡妇的女儿韩立春。一直生活在身边的丫头突然间就大了,胸脯渐渐高了,屁股渐渐圆了,脸上有了青春期特有的红晕,那一颦一笑都像要滴出水来。自韩寡妇之后,他终于有了一个具体思想的女人,这女人就在自己唾手可得的地方,以后,他最大的兴趣就是期盼下班,家里有个含苞待放的女人,那早晚是他的……

  现在,有一个女人常虹站在他的眼前,他像在梦中一样地眨着眼,惊得半天没有合上嘴。上次到北京招人,印象中所有的学生他都过了目,可奇怪的是偏偏没见过这姑娘。他不错眼珠地上下打量着,思绪正一层层剥去那绿色的军衣。应该说不能用漂亮来形容常虹,她没有长睫毛,没有双眼皮,没有大眼睛,没有直鼻梁,任何一个五官部位,好像都不比韩立春强。但她往那一站,就显得五官那么四衬,身材那么挺拔,面貌那么青春,衣着朴实而不俗,谈吐泼辣又文静,别说冯友清长这么大没看见过,就是连想也想不出世界上还有这么入眼的女人。

  郑九成居然站了起来,主动上去和常虹握手,这让冯友请十分心痒,他也不由自主的站了起来。

  “小常,挺有气质嘛,来,我给你们介绍一下。” 郑九成指着冯友清对常虹说:“冯副政委,应该认识吧?”

  常虹点了下头:“我就是跟着副政委招的那批知青来的,不过我没参加面试”。

  “一定是后门来的,对不对?”他又指着常虹冲冯友清说:“这是小常,北京知青,九连的排长。”

  冯友清想上去和常虹拉拉手,但常虹已转身把后背留给了自己,他只得干干地自己搓了搓。

  “找我啥事儿?”郑九成嗓门大,但话里却透着和蔼。

  “当然有,让我坐下说行吗?”常虹调皮的歪着脑袋。等坐稳后,才接着说:“我想单独和您谈谈。”

  “行,我也正好想和你们知青聊聊。”郑九成转向冯友清说:“老冯,你先办你的事去吧,咱改时再谈。”

  冯友清有一种被人撵出来一样的狼狈,但他从郑团长嘴里学到了一个新名词叫“气质”。常虹不是漂亮而是“气质”,原来气质比漂亮更吸引人。他突然有点酸溜溜的感觉,他懊悔自己粗心大意,竟没有首先发现他招的人里竟还有这么一位“气质”的女人。否则的话,他说什么也会想办法把她留在自己的视野之内。

  这会儿他来不及细想这些,他已经把批斗会上发生的事向郑团长做了汇报,尽管团长还没表态,但最重要的是要尽快将高大雷捉拿归案。在这之前,他不知道高大雷跑哪去了,但现在可以断定,高大雷就在九连,就在常虹的保护之下。